陳麗娜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因為傳播真相,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陳麗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陳麗娜在家中被曙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時陳麗娜沒給開門,是警察拿萬能鑰匙開門進去。陳麗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陳麗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逮捕。家屬給陳麗娜請了北京律師維權。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陳麗娜被非法庭審。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強調指出陳麗娜思想不構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陳麗娜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應無罪釋放。
陳麗娜被立山法院非法判一年半。參與迫害的鞍山市立山區檢察院的有檢察官馬寶昌,檢察官助理張岩,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刑庭庭長李月光擔任法官。
自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一年十月,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刑庭庭長李月光多次參與迫害鞍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冤判法輪功學員柏久榮、馬麗豔六年;李俊四年;關淑傑三年。此前三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柏久榮癱瘓的妻子寇曉坤因無人照顧,淒慘離世,去世前也沒有見到被非法關押的丈夫。
參與迫害人員相關信息:
政法委書記:王建軍 13188018801
法官:李月光 15941288258
檢察官:馬寶昌 13384227535
檢察官助理:張岩
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曙光派出所辦案人:
曲大鵬 13804128477
於宗琪 176141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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