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以前,印象中,我們家屋裏總是陰暗的,母親經常有病,家裏抽屜到處是藥,爸爸被逼得「自學成才」,經常給母親打針。我小時候的記憶是,母親很少有笑的時候,我總是不願意跟她親近。只覺的只有爸爸給這個家帶來溫暖。
但是一九九六年,我母親有幸學了大法,從此母親臉上有笑容了,脾氣好了,人精神了,一身的病也好了,家裏抽屜裏各種難聞的藥丸子都被母親扔了。
只有十歲的我,知道大法好,也沒怎麼學,只是偶爾跟著媽媽做做動作。即便這樣,我的學習成績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很快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了,媽媽被非法抓走好幾回。警察經常跑到我們家,我害怕了。有一天,爸媽都沒在家,村書記帶著警察來我家,非常嚴厲的讓我撕貼在牆上的法輪圖形。那時候小,也沒有正念,非常害怕,就老老實實的撕了。心裏別提甚麼滋味了。
高中時,學校組織簽名,老師在邊上看著誰簽誰沒簽,唉,我也「老老實實」的簽了。從那以後,我心裏別提多痛苦了,我不配做師父的弟子,雖然當時我也沒怎麼修,但是這麼好的法,我簽了字,可能再也沒緣份了,也就徹底放棄了修煉。
只是別人說大法不好時,我會說,我看過發的真相資料,都是好人,大法很好。
之前,自己挺有志氣,也非常自信。從那開始,我就感覺抬不起頭來。上了大學,也是一樣,一直懷著愧疚感,壓抑的不得了。
從小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也因為我不快樂而離開我。因此,我又增加了一份愧疚感。
大學裏的我,天天無精打采,沒有心情和同學們玩,同學們看我一副苦大仇深的樣,也不愛理我,自己非常孤獨。
轉眼畢業了,工作中的我,也是一樣總是高興不起來,總想憑著工作能力,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過於的想證明自己。人就是這樣,越想證明,就越不受重視。
也因為自己的狀態差,我從未承認過自己是大法弟子,怕給大法抹黑。雖然對外,我從不敢承認是大法弟子,自己卻也不想放棄,偶爾也看看書。
我在異鄉,身邊連個同修都沒有,經常是半修不修,經常懈怠,遇到困難,也不求師父,因為我怕給師父添麻煩。現在想來,多麼可笑。我們生生世世造的業,沒有師父管,我們怎麼能抗的過去。是我太自大了,也是我悟偏的表現。
在我修煉路上,確實很坎坷,在他鄉,沒有同修,好不容易碰到一個講真相的阿姨,可算找到自己人了。沒想到,去了沒幾次,他們那拆遷,電話也打不通了。我又回到了獨自修煉。
身體有問題了,就看書,煉動作,身體舒服了,就不管了。這是甚麼修煉狀態啊。
當我讀到師父的經文:「當他們明白過來時,馬上會從新去做一個大法學員此時應該做的,同時聲明由於高壓迫害中使學員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邪惡已經再也沒有任何辦法改變大法弟子通過修煉對法真正認識與實修中本體昇華後佛性體現出來的堅定的心。」[1]
師父只看那顆心,我趕緊聲明了,嚴正聲明,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完全不承認這些舊勢力的安排,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
從此,人一下子精神了,再也不在意常人的看法,消極的心態一點點褪去,身上有了大法弟子的榮譽感和自豪感,別提多輕鬆了。
現在,我趕緊跟著修,好好的修出神的狀態。我是神聖的大法弟子,犯錯不可怕,跌倒了爬起來,師父沒有放棄我們,師父承受那麼多而延長來的時間,不就是不想落下一個弟子嗎?趕緊跟著師父好好修。
此文也希望一直掉隊的同修接受我的教訓,趕緊驚醒吧,錯過了多少精進的日子啊,別忘了我們來時發的願。
也請同修們相互照看,如果誰睡著了,別忘了叫醒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強制改變不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