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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工程師法庭質證 抄家錄像曝訴方捏造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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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海陽市年逾六旬的法輪功學員梁耀敏女士,被海陽市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福山)看守所構陷已有一年多,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再次被非法開庭,公訴方捏造偽證的行徑再次被曝光。辯護律師依法逐條說明了公訴方提供的各項所謂人證、物證均無法律效力,要求當庭釋放。

長期的關押迫害,導致梁耀敏女士身體狀況嚴重惡化,生命垂危,在前兩次非法庭審期間出現嚴重的心絞痛、呼吸困難,導致庭審中斷,第三次延期至一月二十日。

一月二十日開庭當天,庭審進入辯護環節。在物證方面,梁耀敏要求法庭當場播放非法抄家的過程錄像。錄像徹底揭露了公訴方捏造偽證的犯罪行徑!情節之離譜,如同拿司法與公民的權利開了個玩笑。

警方抄家錄象顯示:當時警察從梁耀敏家中非法抄走的一系列東西(都是梁耀敏日常用來做廣告、賣外貿服裝維持生計的工作用品和生活必須用品,均無法達到誣判的非法起訴標準)與公訴方當庭出示的各類偽證根本不是同一些東西!公訴方的當庭所出示的「證據」,除了真相幣外,竟然沒有一項在抄家視頻中出現,公訴方的違法捏造偽證被當場曝光!

例如,在前一次開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公訴方當場出示的幾種偽證:

1、其所出示的所謂「130多頁宣傳單頁」(被梁耀敏當場遠程鑑定並拆穿──公訴方其實是臨時拆了一本書,上面的頁碼都是連貫的,就是用來湊數),這些單頁根本沒在抄家視頻中出現。

2、公訴方當庭展示的所謂一宗法輪功書籍(都已經嚴重污損,裏面有的書竟然還是白色封皮的,稍微有點常識的公安人員都知道,法輪功根本沒有白色封皮的講法經文,明顯是不懂的人拿來湊數),該一宗書籍根本沒有在抄家視頻中出現。

3、公訴方出示的一些法輪大法師父的掛畫與法像,根本沒有在視頻中出現。抄家視頻中,警察僅僅在梁耀敏的服裝店小冰箱上,搜到一個長期擺在那裏的台曆而已,是梁耀敏日常自用的。

4、公訴方出示的一些所謂一打真相幣,在抄家視頻中只有很少的一小疊,與他們法庭上出具的數量也完全不符。

在人證方面,梁耀敏也揭露了公訴方捏造假證言的事實:

1、未依法提供證人身份:公訴方所謂的一系列證人中,沒有一個提供身份證信息,根據法律這些所謂的「證言」根本無效!

2、「證言」明顯偽造,人造的「劇情」高度套路化:偽證中,公訴方杜撰的所有「證人」幾乎都是說,「梁耀敏給過他們甚麼宣傳頁,後來被他們悄悄燒了,所以無法提供物證」;而且公訴方提供的採訪者身份都是農民,可證人筆錄上,這些人的所謂「說辭」都非常專業,一看就是公訴方自己編的。

3、未能當庭傳喚證人到場:例如公安偵查階段,通過長期跟蹤梁耀敏得知她在母親住院期間曾去看望,於是順便編造了一出「據證人說,梁耀敏在給她母親陪床期間,在醫院散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但無法提供證人身份信息或具體的物證。梁耀敏說,我平時要開店,哪有時間長期陪床?並要求法官讓當時真正陪床的大嫂出庭作證,法官未明確作答。

最後,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完整梳理了案件中公訴方的操作動機:由於海陽公安內部通知,說街上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要非法抓捕一批法輪功學員。於是將梁耀敏劃分為「有重大嫌疑」而將其非法抓捕、抄家來充這個人數,直接導致梁耀敏這位年逾六旬的老人在店中做生意時被莫名其妙的帶走並非法關押至今,但由於公安在非法抄家所獲取的「物件」均無法達到「刑法三百條」的定罪標準,難以向上面交差,便企圖在人證、物證上的作假操作將梁耀敏強行非法定罪,來達到充這個人數的目的。可是,他們的作假證行為在法庭上卻被一一曝光。

辯護律師依法逐條說明了公訴方提供的各項所謂人證、物證均無法律效力,要求當庭釋放!並揭露了公訴方辦案過程中的一系列違法操作:(一)立案程序非法;(二)抓人程序非法;(三)抄家程序非法;(四)人證:取證程序與偽造證言非法;(五)物證:非法捏造偽證(與視頻完全不符),等等,多達十幾條。

最後律師總結說,對於當事人梁耀敏來說,這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梁耀敏原本是海陽市公安局刑警隊痕跡檢驗工程師,技術精湛,經她鑑定破獲了許多大案、要案,是全省少有的女性偵察技術人員。腦力與身體經常超負荷付出,致使梁耀敏疾病纏身:冠心病、萎縮性胃炎、膽囊水腫、胰腺炎、神經性頭痛、關節炎、頸椎骨質增生等等。一九九五年底,她被煙台毓璜頂醫院、青島山大醫院等診斷為無藥可醫。所幸的是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日,朋友為讓梁耀敏祛病健身,給她送來了法輪功資料。經過兩週的學法、煉功,梁耀敏的身體開始見好,一個月完全康復。梁耀敏的奇蹟康覆在當時的公安系統及海陽縣城內都成了新聞,上門找她了解法輪功的人應接不暇。海陽市委的多名副書記、市長及家屬找她教功,海陽市公安局的局長讓她在公安局會議室放錄像教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梁耀敏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經歷了被非法關押、開除公職、關洗腦班、關精神病院、勞教、判刑、停發退休金等種種迫害。

現在年逾六旬的梁耀敏在看守所由於長期被非法關押迫害,身體出現嚴重的心絞痛症狀,數次出現生命危險!按照法律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而公訴方正苦於非法抄家得來的證據難以給她誣判,竟然利用取保候審來脅迫她!他們拿出一些偽造的證據企圖讓她簽字以換得取保候審的可能性,以達到在法庭上給她非法定罪並向上級交差的目的,卻被梁耀敏嚴詞否定。

一方面,現在中國的司法流程已經數字化,所有的抄家搜查視頻、庭審視頻均有數字存檔,所有的立案、辦案文件相關負責人都有簽名及存檔,它們將永遠留存!本案中辦案人員這種明顯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製造偽證」的犯罪記錄將永遠留存!辦案人員終身責任制,現在倒查二十年,近期公檢法的隊伍大整頓中近兩萬警察投案自首,近二十萬人被查。

另一方面,在公檢法體制內「迫害法輪功會遭報應」已是人人皆知,各種暴死、癌症、雙規下馬的例子層出不窮,在此也提醒某些公檢法體制內的相關人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為別人,只為了自己,趕快停止迫害!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而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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