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不應該承認邪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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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我想說一個問題:就是否定舊勢力安排的問題。舊勢力的安排應該是邪惡瘋狂的一個主要的原因,當然還有其它的原因。

下面從我本人所在層次談談否定舊勢力安排的迫害。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舊勢力無論怎麼安排,最終反映到我們大法弟子身上,就是如何修心的問題。雖然在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大法弟子經歷太多的問題,最後歸結到就是修心。

師父說:「我們作為一個真正的煉功人,應該在很高層次上看問題,不能用常人的觀點去看問題。」[1]

以前學法時,我學到此處,都沒有注意這句話,今天看書我一下就在這話上,看了幾遍。我非常的有感觸,就是遇到問題時,我們如何的在法上,用在自己理解法的層次的標準衡量一下,用這個標準來看待問題。而且在衡量時,也許你的觀點又變了,這就是層次的昇華和提高了,而不是用常人的觀點去看。就像你是大學生,但是你總是用小學水平衡量問題,那你不就是一個小學生嗎?

舉個事例:因修煉大法,我被辭退。但是我沒有侷限在工作的辭退上,我將申訴和控告向各個紀檢部門,公檢法機關郵寄。郵寄到檢察院,檢察院不受理案件,寫信向他們協商一次不行,控告一次;又協商一次不行,又控告到上級檢察院。一個月之後沒有消息,又將控告寄到最高檢察院。並將控告抄送到本市三縣四區檢察院。

控告雖然沒有被受理,但是控告一次,邪惡將被銷毀一次。開始控告時我還有怕心,後來就沒有怕心了。為甚麼沒有怕心了呢?我們修煉不斷的昇華和提高,而改變是甚麼呢?我們修煉到所在層次的天國世界,而天國世界師尊給淨化,天國世界的變異與我們有關係,師尊把不好的東西全部去掉,只留下一點怕心讓我們去,我發正念對準這個怕,很快清除掉。整個天國世界師尊給淨化完了。

我們寫出的書信都是有我們功存在的,寫給我們要救度的人。書信郵給他時,就是時機到了,我們的信將他們以前所看到對法輪功的迫害的謊言揭穿,就是將邪惡布下的謊言清除。接到信的人如何選擇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師尊同時也看著這個被救度的生命選擇。我們的念如果在被迫害中,就是在舊勢力安排中;而我們想的是救度眾生,是師尊安排的,哪個邪惡也動不了,哪個邪惡也不敢動,並在清除之中,這就是在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了;同時在救度眾生中,師尊看著大法弟子提高,這就是在更高層次上看問題了。就是我們的心性不斷的在提高,修煉的層次不斷的在昇華了。

這就是在高層次上看問題了,不是用常人的觀點衡量了,這就打破了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那有的同修在講真相中,被警察綁架,看上去是警察綁架。但是實質上,是你跟警察有緣你得救度他,但是你不是這麼衡量,你是用怕來衡量,就得躲起來,不能讓警察再找到我,這個怕是甚麼?不就是常人的東西嗎?而在怕的驅動下,躲藏,但是後來又被找到。就是你沒有救度這個警察,而又想跑,舊勢力怎麼衡量你,就是迫害你,把你這個正念迫害出來。這不就是舊勢力安排的藉口嗎?

如果按高層次的標準衡量,警察你不是綁架我嗎?我就是給你講真相,你不聽我也給你講,就是你完成這個跟警察的救度之緣,你在實施。同時你在用正念清除操控警察綁架你的邪惡。同時又是提高了自己的心性,但是你救度警察的誓約在兌現。利用警察綁架你的邪惡將被清除掉,警察要迫害你,邪惡因素沒有了,如何迫害?但這真是一個人的正念,和師尊的法在起這個作用。

我經歷這樣一個事例:妻子當時送孩子去家教,開的車把一個豐田大吉普車刮了一下,這個大吉普車的司機,對妻子不依不饒,最後協商好了修車才罷休。回家後我拿真相手機給這個司機打電話,一次不聽;又打一次聽了半截又不聽了。最後這個司機也沒有找妻子修車,這事就不了了之了。這個事例不是不用我們修刮壞的車了,人都在等著得救。但是聽了真相,他如何選擇是自己的原因了,而我們救度的誓約在兌現。

而大法弟子在一個地區,如果都能這樣正念正行做,你警察動我,能講真相講真相,講不了我就控告你。都這樣做,你看看警察還敢不敢綁架你。因為控告一個警察,不是一個部門的控告,而是抄送很多相關的部門,這樣不斷的擴大大法的真相傳播。這個地區的邪惡還會猖狂嗎?一個是明白了真相;一個害怕大法弟子控告。別抓了,再抓又控告了。你看看整個地區就會把大法弟子修煉的環境改變的很好了。

我在控告中,回單位找單位領導談,把辭退全部事實、法律依據全部講出,我說你們辭退我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他們最後也承認這事實。我把單位對我辭退的違法事實,用控告書抄送的形式,抄送到三個縣委書記、五個縣長,各大局長,各鄉鎮鄉鎮長,全部抄送去。讓他們知道單位對我辭退的違法性,是不是在消除這些生命背後的邪惡因素呢?在環境好時,機緣成熟時他們會「三退」。這樣這個地區的環境,相對來講不就好了嗎?邪惡也瘋狂不起來了。

我到相關單位去找他們的領導談,不是大法弟子怕邪惡,是邪惡害怕大法弟子,這樣環境不就好了嗎?

師尊對舊勢力的安排不承認,我們大法弟子也不承認,邪惡實施的迫害就實施不了了吧!

以上只是我的一點粗淺見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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