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不完全統計信息如下:
1、王慧媛,女,六十五歲,咸寧市通城縣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綁架,二零一九年被崇陽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目前仍在武漢市女子監獄遭迫害,應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出獄。
2、陳爽,男,二十五歲,咸寧市咸安區溫泉街道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被深圳市龍崗區坂田派出所綁架。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龍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罰款一萬元。目前仍在廣東省韶關監獄遭迫害,應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出獄。
3、黃秋珍,女,六十五歲,原咸寧市捲煙廠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多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八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黃秋珍不服,依法上訴被維持冤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迫害,應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出獄。
4、張日華,男,七十七歲,咸寧市崇陽縣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被崇陽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被維持冤判,張日華仍然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應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出獄。
5、劉社紅,男,五十四歲,原籍咸寧市咸安區大橋村人;趙秀娟,劉社紅的妻子。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劉社紅和妻子趙秀娟雙雙在荊州市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獲悉,劉社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妻子趙秀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劉社紅仍然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應於二零二七年三月出獄;趙秀娟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應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出獄。
6、周國強,男,五十多歲,原咸寧市赤壁市工商銀行職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五點,武漢市公安局一處刑偵警察聯合武昌區余家頭和水果湖派出所、國保、特警,闖入洪山區中北路姚家嶺站東湖熙園物業,綁架周國強等六人。隨後,周國強等被劫持到余家頭派出所,銬在鐵椅上非法審問,遭到毒打,刑訊逼供,又強迫做身體詳細檢查,懷疑為活摘器官配血型做準備。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兩點半,周國強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武昌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周國強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周國強不服,依法上訴。但被非法維持冤判。目前仍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應於二零二七年六月出獄。
7、向德斌,男,五十多歲,原咸寧市咸安區方向機廠職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因被叛徒出賣被綁架後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轉入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區法院對向德斌非法庭審,但沒有結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看守所四年多。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處罰金一萬元,依法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應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出獄。
8、洪海華,男,六十四歲,咸寧市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華在自己家中被綁架,隨即被非法關押到通城縣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底,洪海華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實行異地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華第四次被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罰款一萬元。洪海華不服,依法上訴但被維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維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應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出獄。
9、汪信清,男,六十多歲,咸寧市通城縣計生委婦產科退休醫師。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縣汪信清在家中被通城縣國保警察張定二、楊偉明、張四平等人綁架、抄家,說是十多年前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誣判三年,依法上訴但被維持冤判,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應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出獄。
10、何國熬,男,七十多歲,通城縣石油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被綁架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非法開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詳,家人沒有收到非法刑事判決書。
11、張為卿,男,四十三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系畢業。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張為卿、丁曉蘭和佘慶華幾人結伴到汀泗鎮的一個村子講真相救人被綁架。丁曉蘭和佘慶華被劫持到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回家。張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八月份,張為卿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張為卿不服,依法上訴。
12、劉海泉,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溫泉街道居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被綁架,先被非法秘密關押在咸安區貓耳山舊看守所。四月二十六日,警察認為新唐人電視的鍋是劉海泉安裝的,有六個警察到處非法搜查新唐人電視。劉海泉後被轉為非法刑事拘留,被異地關押在嘉魚縣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劉海泉被當地警察從嘉魚縣看守所,拉到通城縣法院非法審判,由於證據不足,沒結果。現在劉海泉被非法關押在嘉魚縣看守所。
13、汪雲霞,女,五十歲,咸寧市通城縣塘湖鎮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被綁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被非法駁回,目前仍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應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出獄(不知是否已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