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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劉海泉被綁架 八旬老父呼籲讓孝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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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正在沙場勞動的法輪功學員劉海泉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電話問:「你是安鍋的小劉嗎?」劉海泉回答說:「是啊,你是哪裏?」很快,劉海泉就在沙場被綁架,責任人是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張士軍和咸寧市國保支隊支隊長劉寧。

劉海泉,咸寧市溫泉區人,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看守所裏,已被非法批捕。劉海泉的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多次到國保和看守所去要人,但是見不到人,也不讓見兒子,老人心裏非常著急。他給市領導寫了一封信,字裏行間透露著善良和堅強,希望自己的好兒子能儘早回家,家裏正需要兒子這個頂樑柱。

劉海泉父親在信中說:「我兒子劉海泉被國保支隊的劉寧一行幾人從工地上綁架走了已經一個多月,我們至今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說法,我們為我兒子擔憂。在我們心中,劉海泉是個非常孝順的孩子,踏實肯幹,本來沒有固定的工作,每天靠打臨時工賺點錢養活一家人。他的妻子是智障,需要人照顧;他的弟弟患了尿毒症,孩子也有些智障,他弟及孩子也跟他一起生活。我一家八口人全指望劉海泉一個人賺錢過生活,他是我們家的頂樑柱。就是這樣,我們也從未找政府麻煩,沒有找過政府要補貼,全是他一人頑強的支撐著我們這個家,沒有怨言。」

「我們全家都為這個孩子(劉海泉)能這麼懂事又有擔當感到高興。為甚麼他能做到呢?就是他修煉法輪功,法輪功幫助他提升了道德所致。他師父教他凡事為別人著想,做好人。如果他不學法輪功,他能願意承擔養活他弟弟一家人嗎?他沒有這個義務啊?他能這麼好,是他師父教導的,我這個父親是沒有辦法把他養育成這麼無私的。從他的身上,我們一家看到了法輪大法真的是好啊。」

「可是,我們當地的所謂執法人員卻執法犯法,綁架我兒子。而且,至今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了,也沒有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辭。」「不管誰當權誰執政,我一家人吃飯活命要緊。你們把無辜的兒子劉海泉非法關押這麼長時間,是要把我們一家人逼上絕路嗎?今天給你們反映了實情以後,如果我兒還不回來,我們一家老小可就要挨餓了。我老漢不能看著我一家老小就這樣眼睜睜地被餓死,我想就只好帶著這一家老弱病殘的親人到市政府找領導要飯吃。因為沒有我兒劉海泉打工賺錢,我一家老小就沒法過日子。作為人民,我不找人民政府找誰呢?希望你們這些父母官了解事實真相,體恤民情,真正為人民辦點實事,儘快讓我兒回家。」

老人表示,寫這些這不只是為兒子海泉,也是為那些綁架關押他的所謂「執法人員」的前途和命運著想。「迫害法輪功,綁架我兒子,這是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都為自己留下了後患,都將被法律所制裁。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維護公正,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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