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海華先生,64歲,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沙堆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體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洪海華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一、迫害初期,連續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七月二十二日,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所長李大成等綁架到派出所;七月二十四日,他又被李大成等綁架到錫山一家賓館。
一九九九年九月,咸寧市通城縣工商局把經商的法輪功學員誘騙到一起,以表態為名,每人敲詐兩百元,洪海華和妻子盧秀麗也被敲詐。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已遭惡報死亡)、張定二等惡警夥同沙堆派出所入室綁架、抄家,在縣看守所了四個多月,敲詐現金六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楊雄等綁架到雋水醫院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了十多天。
二、夫妻同時被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洪海華和妻子盧秀麗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張定二夥同沙堆派出所惡警入室綁架、抄家,並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迫害。洪海華和妻子盧秀麗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到野蠻的灌食。後來,洪海華被非法關押到戒毒所迫害了八個多月,妻子盧秀麗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續迫害了四個多月;這次夫妻倆又被敲詐現金幾千元。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洪海華與妻子盧秀麗正在自家店鋪經營,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張定二等惡警對洪海華實施綁架、抄家,並把他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了一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盧秀麗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問丈夫為何被綁架?當時,就被國保警察推拉出門外,並將她從樓梯上拖下大樓。
三、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獅子山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英燦、楊雄、張定二等惡警綁架,在看守所被關押迫害了四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又被劫持到武漢獅子山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獅子山勞教所,洪海華堅持信仰,遭受各種迫害。直接實施迫害的是獅子山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副隊長張國友。有一次,張國友找洪海華談話時,張國友朝他臉上猛擊一掌,洪海華被打的身體不由自主的轉了一圈。還有一次,張國友強迫他蹲下說話時,一腳踢在他的嘴上,嘴腫好長時間。另一次,張國友把他按在牆上用警棍擊打他的背部,說要打到他放棄不煉。洪海華被「關小號」期間,張國友暗中指使多個犯人對他拳打腳踢,用重物及板凳亂砸,企圖強行「轉化」。
酷刑演示:毒打 |
洪海華被兩個犯人包夾,連續數天二十四小時不讓他睡覺,眨一下眼都得遭到毒打或謾罵;接著四個多月,每天只能上床躺一小時,不是長時間站著就是長時間坐小板凳,或長時間蹲著,只要稍一變換姿勢,就被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長時間固定姿勢蹲馬步 |
四、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沙洋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張定二夥同派出所等惡警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幾天後,又被劫持到武漢洗腦班迫害了四十天。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洪海華被非法勞教三年,被秘密劫持到沙洋勞教所迫害。
沙洋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手段與方式,與獅子山勞教所類同。首先在半月時間裏,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然後是幾個月時間給一點定時睡覺時間,開始給你灌輸誹謗法輪功的東西,達不到要求就被「關小號」,在站、坐、蹲中變換著各種花樣摧殘法輪功學員。例如:蹲,當一隻腳蹲著時,另一隻腳向前方抬起,用一個凳子給你放在下面,時間無限制的這樣蹲著。稍有變動,就是打罵。打時除了拳腳,有時用飲料瓶裝滿水打著傷皮不傷骨讓你疼痛難忍;有時用被子包裹整個身體,一陣拳腳過後你都不知是誰打的。洪海華在這樣邪惡環境中被連續迫害了四個多月。
洪海華還被奴役,完成不成奴工生產,就要加班加點,有時要幹到天亮。如不加班有時被體罰,不讓睡覺。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
五、被枉判七年,被秘密劫入沙洋范家台監獄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華被咸寧市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胡龍斌等惡警入室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後被咸寧市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其中三次開庭辯護無罪,第四次申訴被枉判七年、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洪海華被秘密劫入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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