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了病業同修家,同修也來了。之後同修又帶我去了另一同修家。當我們來到這個同修家後,看到這個同修的常人丈夫,待人熱情友善,支持家人修煉,一家人其樂融融的表現,我流淚了,覺的汗顏,因同修把家庭環境開創的這麼好。
接著同修又帶我來到她家。通過她和孩子的互動,我又感受到了自己的差距,看到我與家人說話似乎不能用心交流,達不到心靈的默契,解決問題體會不到善。
接著同修讓我聽《九評》,在我認真聽的過程中,突然我認識到自己在家中的那些表現都是黨文化的言行。其中充滿了鬥、間等,同時認識到自身沒修掉的黨文化,是它在迫害著我,同時也在迫害著眾生,因此心中對丈夫的怨恨消失了。這時,同修又建議我要想辦法歸正我丈夫,正面認識大法,不要對大法犯罪。
接著我便回家了,丈夫當時不在家,孩子在家。這時我又想起那天與丈夫發生矛盾時,孩子不幫我撿回大法書,因此感到很失望。於是就訓斥他,並離開家。
當我又來到同修家,把回家後的表現說給同修聽後,這時同修又指出我的問題。通過交流,我認識到自己教育孩子也充滿了黨文化的恐嚇、壓制、以權壓人的表現,看到和丈夫之間還是在情中鬥氣,爭個你錯我對,有黨文化整人那一套。
就這樣我回到家後,不自覺的開始琢磨同修為甚麼要這樣說、這樣做時,法又展現了。我悟到,以往我有把同修的話當成像文件似的來執行,而不是通過同修的交流在法中悟道。這裏有學人不學法的成份,沒有正確對待同修的存在,沒有擺正與同修與法的關係的問題。這時我悟到師父是利用同修的表現來補充我認識上的不足。這時我便知道如何做了。
等我再次回到家後,發現丈夫給我留言,跟我道歉,我感受到了生命都有善的一面,並想起師父的法:「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同時決定與他認真談談。可是他表現的不想談,認為過去的事就過去吧。
這時我想:不能再這樣稀裏糊塗的了,必須讓他的言行有個歸正,對大法有個正面認識。這不光是夫妻關係好壞的問題,更是我作為師父的弟子應盡的救度眾生的責任。於是我堅持要與他交談,最後他默許了。
於是我便敞開心扉,把多年來心底裏想說的話都說出來了,講了在同修家的所見所聞以及大法的真相等。等我說完後,他動容了,表示自己錯了,不再詆毀大法,並寫了嚴正聲明。
就在寫這篇體會時思維又進一步的開闊了,發現自己以往的修煉基點都是為私的,學法少,法理不清。師父說:「大家所做的一切都是和個人的修煉聯繫著的,決不是孤立的為了某一件事情而做,或者是單一的在做某一件事情。所有的一切都與正法聯繫著,所有一切都與大法弟子的責任聯繫著,所有的一切又與你個人的修煉聯繫著,這都是不可分的。」[2]
當回想著如何從這場家庭矛盾中走過來時,我悟到:難中因為堅信師父與法,所以師父安排同修來幫我,相互配合做著救度眾生的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