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東營市610、國保及勝利油田610、國保,突然綁架了油田法輪功學員高宏偉、安亞君夫婦、張愛麗、王學勇、商兆香、王連忠、謝菊芳、齊士鳳(俊)、盧元慶、於德勝、孟凡芸、胡曉玲等十七人。據悉,這次事件是從七月份開始就策劃和實施的,東營區文匯派出所、東三路派出所、八分廠勝利派出所的警察對部份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跟蹤、錄音、錄像、拍照,搜羅所謂「證據」。
王連忠、王子明、高宏偉、張愛麗、商兆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王連忠取保候審,其他四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東營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王連忠、王子明、高宏偉、張愛麗、商兆香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東營市東營區法院進行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戴著手銬、腳鐐,加之被取保候審的王連忠逐個被法警帶入,分別進行庭審。張婷開庭前恐嚇律師說:「你們做無罪辯護,你們要注意你們的律師立場!」這一荒謬絕倫的要求,也只有被邪黨控制洗腦的「黨法官」才能提出來。
在三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劉樹洲、法官張婷、公訴人趙鵬、李錚嚴重違反司法程序,罔顧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執法犯法的醜劇。為了構陷法輪功學員,法官張婷無理要求法輪功學員只能根據所謂「事實」,回答「是」與「不是」,而不讓有其它的回答形式。至於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則不許律師和法輪功學員依法進行辯護。
在個人陳述時,王連忠講到自己修煉前腰椎間盤突出、痔瘡、膽結石等頑疾,在修煉法輪功後不翼而飛、身心健康的事實,張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說你還煉不煉!」相同的問題她還質問了張愛麗、商兆香。
法輪功學員王子明被非法判七年半,高宏偉被非法判刑四年,商兆香三年,張愛麗兩年十個月。
七十多歲的王連忠被迫流離失所,在老伴的伴隨下,在外艱難度過一年多,不能正常行走,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回自己家,生活已經不能自理。
王連忠的退休金一直被東營區法院凍結,造成老人無法正常生活。王連忠的病情一天天惡化,即使如此,單位及派出所人員還不斷騷擾,逼迫他簽字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在痛苦與驚嚇的折磨下,王連忠老人於二零二一年端午節前後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