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的心情很平靜。我說:這是迫害,對大法弟子經濟迫害。我不配合,他的態度很兇。我沒有動心,說:我不是壞人,我沒做壞事,我沒有犯罪。我因救人被惡人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監外)。大法師父教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做好人,做真正的好人。我們法輪功學員的思想中有真、善、忍宇宙法理約束自己。沒有壞念頭,沒有壞思想,更不做壞事。中共惡黨對法輪功造謠、誹謗、抹黑、活體摘取大法弟子器官。血腥鎮壓罪滔天。註定天滅中共惡黨。他們沒吱聲,過一會走了。
一週過去了,區政法委、綜治辦二人、社區居委會的人來了,進屋坐下,自我介紹。政法委的人說:我提幾個問題你思考。他就開始念他的問題,念的甚麼?我根本沒聽進去、一個字也沒有聽。他念的很快很多,有八、九個問題吧。他在念著念著的時候,瞬間我思想中打進一個念頭:他的歪理邪說弟子不要、也不聽,跟著,我立即求師父叫他走。真的他立即起身出門了。還有三位也不明不白跟著走了。
又過了十多天,社區居委會邪黨書記等三人到我家,要我在他寫好的「三書」簽名。他把那個東西擺在桌上,要我簽。我說:不簽、堅決不簽。他說:不簽不行,必須簽!我說:你說了不算,大法師父說了算,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
我曾經給這個人講過真相,也給過真相信,為救他、為他好,他反過來說我給他洗腦,很反對法輪功。那是二零一零年,我被他構陷,他非法抄家。他也是用簽「三書」來找我。進屋看見師父的法像。他立即取師父的法像,當時我拽著他,他個高大,我大聲的喊著不准取,沒保護好,他一邊打電話給派出所。當年,我家是資料點,所有救人的資料、大法書籍、耗材、筆記本電腦、刻錄機、打印機等等等等被派出所惡警搶光。警車和小長安車裝了六、七個,同時把我綁架到黑窩看守所迫害。回憶到那時情景,真是警匪一幫。
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在黑窩看守所警察所有的提問記錄要我簽名簽字都寫: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監外)。回家要我每週到居委會彙報,我一次也沒去。我是好人,我是師父的弟子。
因為救人,這次被壞人舉報非法判刑三年半,叫我到司法局去。我去了要我按鈴、簽名。我不簽、也不按鈴,就寫:法輪大法好。他不讓寫,我說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犯罪。過了十多天又去司法局叫我按鈴、簽名,我說:我不簽、也不按鈴。因為所謂的學習有30多人(其他犯人),最後走的時候又叫著我的名字叫我簽名。我說不簽,出門走了。
在當地司法所叫我每週報到按鈴、簽名,我沒有做,一直堅持不去。過了四個多月時,司法所給我第一次警告,要把我關進監獄迫害。我沒動心,就做著弟子該做的事,師父交給弟子做的三件事。到一年的時間了,司法所又給我第二次警告,要把我關進監獄迫害。我沒動心。後來,他們說你回去吧,以後不來了。
後來派出所的警察問我:你為甚麼不配合他們呢?!我說我沒做壞事,我是好人。
在前段時間,我們社區居委會管法輪功的給我說,本來要求你每週寫彙報的,他說我沒有要你寫。我說:很好,你要清醒、理智、善待法輪功哦。
助師正法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無論弟子在甚麼難中不能放鬆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越到最後越精進,加大力度救人,廣傳真相。
這些年我就是這樣修煉走過來的。徹底解體了邪惡的迫害,我的養老金分文未動。
謝謝師父的慈悲苦度!謝謝師父的看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新加坡佛學會成立典禮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