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走進附近的一家醫院,來到大廳候診處剛坐下,一位年輕的小伙子坐在我旁邊,我關切的問他:「小伙子,這麼年輕就得病了?」小伙子臉色有些蒼白,他皺著眉頭說:「唉!壓力太大了。」
我問他:「你做甚麼工作?」小伙子說在公安局工作。我說:「這可是高危職業。據我所知很多警察四、五十歲就去世了,英年早逝多可惜呀!」他悶悶不樂的說:「我知道。」我說:「年老的警察大多學會保護自己了,你可得學聰明些,也要學會保護自己。」他「嗯!」了一聲。我說:「那些烈士的稱號有啥用?名譽沒啥用,命都沒了,父母、妻兒怎麼辦?」他說:「是啊,這個家就塌了。」
我說:「一看你是個善良的小伙子,給你說幾句話吧。你做公安工作,一定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人。法律規定信仰自由,他們不違法。公安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宣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法無明文,不能定罪。江澤民個人的話不是法律!」
他認真的聽著我說話,點點頭認可。我說:「公務員法中規定執行錯誤命令要承當法律責任。上邊讓你們執行任務從不發紅頭文件,也沒有書面文字,連電話記錄都沒有。將來法輪功平反以後,把責任推到你們身上,你空口無憑,難推責任,只能當替罪羊了。」他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哦!」了一聲。
我接著又說:「小伙子,要學好法律,保護好自己。做事要按法律行事,還要留有證據。那個王立軍不就是留下證據才保住命了嗎?」
他非常認同說:「是這樣的。」
我說:「再就是做事要按良心辦事,讓你抓法輪功學員,你不去又不行。我告訴你『槍口抬高一寸』的道理,你執行任務了,但沒抓住人,跑了。猶如你開槍,槍抬高一點,沒打著。你用智慧保護好人,老天有眼,善心會有好報,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
我舉例說道:「近年迫害法輪功的已經遭惡報,就像周永康、李東生、王立軍、聶磊(青島公安局長)等都已遭到報應。你也看到當今共產邪黨的高官腐敗、淫亂,禍國殃民,早已失去民心。它氣數已盡,到了滅亡時候了,這是歷史發展的自然規律。那些高官把幾百個億的錢搞到國外,都給自己準備後路,要逃跑啦。」
我直視著他的眼睛,十分真誠的說:「小伙子,咱別給他們站隊了,入過黨就從心裏退出來,讓老天爺保祐你吧!」
這位年輕的警察感受到我是真心的為他好,他心悅誠服的說:「大姨,您講的很有道理。」我說:「我給你起個化名叫『向善』,把黨退了吧!」他笑了,很痛快的答應退出邪黨,連聲說:「謝謝!謝謝!」
只見他兩眼炯炯有神,滿臉充滿喜悅。看到一個生命得救了,我也十分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