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否定派出所的刑拘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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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我是一名老年大法弟子,於一九九八年喜獲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在師父慈悲的加持和保護下,走過了各種大關小難。我把去年自己如何從魔難中走過來的經歷寫出來,向師父做個彙報,與同修交流。

二零二零年二月份的一天早上,我正從外面往家走,接到兒子一個電話,說有警察要到家裏來「看看疫情」,沒別的事,每家都要去看的。我心裏清楚,知道他們不可能是為疫情來看我,他們沒說實話。我一點沒動心,來就來吧,來聽聽我講真相

當我到家時,看到治保主任和一個陌生男子正在我家門口等我。我把他們讓進屋,還沒等我關門,一下又衝進來四個人。我問那些陌生人:「你們都是甚麼人?來我家幹甚麼?拿出證件看看。」其中有人拿出警官證讓我看,有人就動手翻我家的東西,我質問他們:「你們隨便來抄家?有搜查證嗎?哪個級別的公章?」一個警察說:「你看看吧,是區級公章。」此時我的腦子裏一片空白,不知他們為甚麼來抄家。帶頭的那個是派出所所長,他說:「跟你明說了吧,某月某日你和某某到外邊散發法輪功的冊子,有人舉報你們了。」我心想這是半個月之前的事情了,怎麼現在來找我呀?

他們抄家後把我劫持到派出所。路上我一直在向內找,我一定是修煉中有漏,才遭此劫。當時真找不出我漏在哪裏,即使如此,我也絕不能配合邪惡勢力,只有正念正行,信師信法,就沒有過不去的關。我也牢記師父的教誨:「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沒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懲治人和判決人的份兒。」[1]

在他們非法審問我的過程中,我一直不配合他們,甚麼都不回答,只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要為自己著想,不要迫害法輪功,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等。我拒絕簽字,不按手印,他們把我送到公安分局,想拘留我。

他們給我測體溫,37.4°。當時正是疫情爆發期間,有關部門規定:任何人體溫如高於37.2°,就按照疑似感染病毒處置。我當時就明白了,是師父看到弟子做的正,在保護我呢。警察還不死心,過了半小時再次給我測量體溫,還是37.4°。分局無法收留,只好又把我拉回派出所。因為體溫不正常,警察就開車把我拉到醫院,讓我做各項檢查:驗血、胸透、CT、核磁等等,排查是否感染武漢肺炎。前前後後一直折騰到晚上。因該處核酸檢查做不了,又開車到另一個醫院。

其間接觸到的幾個醫生、護士,我都給他們講了大法真相,讓他們真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訴他們這是救命的真言,誠念就能逢凶化吉。他們都說:「好,謝謝!」最後做完核酸檢測已經是夜裏,檢測報告要等到第二天下午才能出結果。

我悟到,如果在第一個醫院就做完核酸檢測,在第二天上午就出結果,

按規定,派出所只能羈押嫌疑人二十四小時,超過二十四小時他們必須給一個說法。是師父看管著我,保護著我,讓第二個醫院在第二天下午五、六點鐘才能給出檢查結果。

第二天早上十點左右,派出所警察把我領到一間所謂審訊室,我告訴他們:「二十四小時到了,你們必須放我回家!」他們卻聲稱對我刑拘三天,並問我一些個人信息。我不配合,不簽字,不按手印。

這時其中一人說:「你談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是高德大法,是佛法修煉,讓人做好人,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他們打斷我說:「法輪功是×教。」我說:「不是,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你們可以上網去查。」他們問其它問題時我一律拒絕回答,只講法輪功真相。

一直等到五點多鐘核酸檢測報告出來了,他們給我辦了所謂「取保候審」。

回家路上我發現有人跟蹤我。我就去了菜市場、超市、街心公園等處,結果是時時處處都有人跟蹤。我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兒,而且不是一個人,兩個人接力式的跟蹤。

這搞的我很緊張,有了很大心理壓力:如果這樣那我今後也講不了真相,救不了人了!我真出了怕心,出門連書包也不敢背了,怕他們懷疑書包裏有真相資料而翻我的包。我的手機被派出所扣留了,也不敢去移動營業廳辦理停機手續,怕他們說我影響他們辦案,更不敢和同修聯繫了,心裏很怕,感覺好像惡人隨時都會來敲門。

心靜不下來,學法也不入心,精神壓力很大,感覺快要崩潰了……

這哪是修煉人的狀態?這不是在走舊勢力安排的路嗎?我知道只有大法能幫我。於是我大量學法,並求師父加持,幫我闖過這個難關。

師父說:「當然了舊勢力所有安排的這一切我們都不承認,我這個師父不承認,大法弟子當然也都不承認。(鼓掌)但是它們畢竟做了它們要做的,大法弟子更應該做的更好,在救度眾生中修好自己。在修煉中碰到魔難要修自己要看自己啊,這不是承認了舊勢力安排的魔難、在它們安排的魔難中如何做好,不是這樣。我們是連舊勢力的本身的出現、它們的安排的一切都是否定的,它們的存在都不承認。我們是在根本上否定它的這一切,在否定排除它們中你們所做的一切才是威德。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好自己的路,連消除它們本身的魔難表現也不承認。」[2]

明白了法理,增加了正念,我想必須放下怕心,放下生死,闖過去。我加大力度學法和否定邪惡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

我決定給派出所所長寫信,給警察講真相,做我應該做的。信中我告訴那個所長甚麼是法輪功,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指出派出所給我辦的刑拘、取保候審都是犯法行為。原因有三:第一,派出所拘留只限於二十四小時,否則必須放人,對我的做法是違法的;第二,派出所沒有刑拘權力,因身體發燒分局已拒收,派出所卻違法拘留了我;第三,法院、檢察院才有辦取保候審的權力。派出所對我辦取保候審是執法犯法。特別是,派出所派人跟蹤我是侵犯人權。我進一步對所長說:「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遭報應的已經不少了,一定要為你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著想,以後不要再抓法輪功學員了,要珍惜生命!不要讓遺憾成為永久的遺憾!」我一共寫了三封信,親自送到派出所。

其次,我突破怕心,背上書包,大大方方想去哪裏就去哪裏。我去了移動營業廳辦理了手機停機手續。不管颳風下雨,天天出門,碰到有緣人就講真相。怕心越來越小。一次颳大風,我照常外出,回家時在小區門口碰到治保主任,他問:「這麼大風你還出去?」我樂呵呵的反問他:「颳大風你還吃飯不?」他尷尬的一笑,甚麼也沒說。從此以後,也沒人再問我了,也沒人再跟蹤了。

通過這個關難,我悟到一個理:光籠統的說去怕心還不行,必須找出那個具體的怕心,一定要對號入座,一個一個找出來,把它修去。

感謝師父的慈悲保護!合十

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芝加哥市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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