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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警察綁架吳敏並非法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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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今年61歲的吳敏女士,原是攀枝花市攀鋼集團冶建公司工會職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身心健康,折磨她二十多年的失眠、健忘、心動過速、神經官能症不翼而飛;頸椎骨質增生,慢性鼻炎、咽炎、風濕性腰腿痛等多種疾病神奇般的消失了。她按照 真、善、忍修心向善,在社會上、在單位裏、在家庭中,遇事不爭,寬容待人。在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以後,她因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受酷刑折磨、被誣判五年徒刑、開除公職等迫害。

2020年7月12日上午,攀枝花市東區公安分局炳草崗派出所約有五、六個警察穿著便衣來敲吳敏家的門,吳敏聞聲出來,當時她家外門是開著的,關著紗門。有幾個人站在門口,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蘇姓女警騙吳敏開門,說:阿姨,我是樓上的,我的東西掉到你家後院了,你把門打開,我進去撿。

吳敏一看這人不是樓上的,知道她在說謊,回答說我家後院是封閉的,上面的東西落不進來。沒等吳敏反應過來是啥事,教導員胡衛突然從樓梯口大步走到門口說:我們是東區公安分局的,要搜查你家,請你配合。吳敏看他們不穿警服,不亮工作證,也沒有出示合法的法律文書,也知道他們完全是非法的,吳敏不配合,轉身進了房間。

胡衛就一頭撞破吳敏家的紗門,領著一幫便衣警察強行闖入吳敏家,其中一男警叫楊彪(在非法訊問時,他自我介紹叫楊軍,派出所警察簡介顯示此人叫楊彪)。胡衛手拿一個東西在吳敏面前晃了一下說,這是搜查證。

吳敏伸手去拿搜查證想仔細看一看,胡衛馬上放進包裏不讓看。吳敏又請他們出示合法的法律文書。他們拿不出來。吳敏說:你們沒有合法的立案法律文書,你們的搜查證是非法的,你們的搜查也是非法的,你們的執法程序是違法的。

胡衛指使下屬撬鎖。其中一男警拿來吳敏家的菜刀,撬開了立櫃、寫字檯七把鎖,搶劫了吳敏家的大法師父法像、全套法輪大法書籍幾十本、電腦、打印機、移動硬盤、優盤、多功能播放器、mp3、電話號碼本、壓在玻璃板下的公安部和監察部及中紀委舉報電話號碼,以及吳敏的私人證件等等私人物品,而且不開列物品清單。

在他們非法抄家過程中,吳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己和九旬老母親的合法權益,歷數他們的非法性,並指出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說法輪功違法或是甚麼教;公通字(2000)39號文,由中辦、國辦、公安部確認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國新聞出版總署2011年3月1日發布的五十號令,其中的第99項和100項廢止了禁止法輪功類出版物的出版禁令。

胡衛不讓吳敏說話,指使下屬把吳敏劫持到另一房間去,兩名男警和東區瓜子坪街辦攀北社區的男性副書記陳文三人將吳敏拖拽到她母親的房間,並將吳敏按倒在地,暴力扭曲吳敏的手臂,給吳敏戴上手銬,致使吳敏手腕皮膚破裂、紅腫,手臂疼痛了半個多月。

胡衛領著一群便衣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暴力取證,綁架了吳敏。攀枝花市東區瓜子坪街辦攀北社區的書記嚴雍、副書記陳文及其他兩名工作人員也非法入室參與非法抄家、綁架。

在被非法訊問過程中,吳敏一直要求胡衛和楊彪拿出抄家、抓人的法律依據。而他們有意避開他們的違法事實,避開法律話題,避開他們強加給吳敏的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所謂罪名,繞著圈子的問吳敏打印機是哪裏來的等等與所謂罪名無關的問題。吳敏一再要求他們出示「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的法律依據。他們當然也拿不出來。楊彪還給吳敏遠在外地的兒子打電話,讓她兒子勸她配合公安。吳敏對著電話那邊的兒子說「他們(公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把我抓來了……」,楊彪一看吳敏不配合,馬上就把電話拿走了。

最後,胡衛和楊彪分別說是人大的決定、公安部1999年7月22日的規定。吳敏依法說明:1.國家現行有效法律中沒有一條給法輪功定性為甚麼教或是違法。2.人大的決定沒有提法輪功,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3.包括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關於處理邪教問題的解釋也沒有提到法輪功,按照《憲法》和《立法法》規定,兩高院沒有立法權,兩高的解釋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不能作為法律依據。4.公安部1999年7月22日的規定不是法律,而且與《憲法》相抵觸,是違反《憲法》的,應歸於無效。5.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指控法輪功學員是不成立的,此條款沒有給法輪功定性為甚麼教。《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即「法無明文不為罪,法無明文不處罰」。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吳敏說:你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強加給我這個涉嫌的所謂罪名,你們這是在製造冤案。吳敏再次告訴他們:公通字(2000)39號文,由中辦、國辦、公安部確認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國新聞出版總署2011年3月1日發布的五十號令,其中的第99項和100項廢止了禁止法輪功類出版物的出版禁令。所以,公民擁有、製作法輪功資料和宣傳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吳敏要求馬上回家,她九十歲的老母親還等著她回家照顧呢!將來免得你們被追責。

吳敏還告訴他們,一大批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等遭了惡報,迫害人權的惡棍韓正等官員已經被美國制裁,禁止入境美國,凍結其在美國的資產等,包括配偶和子女也在制裁之列。希望他們為自己和家人、子女的未來著想,不要堵死自家人出國的路。

但是無論吳敏怎麼有理有據的說明自己沒有違法,他們還是把吳敏非法關押到鹽邊縣看守所,至7月19日取保候審回家。

吳敏取保候審回家後,曾三次到炳草崗派出所索要自己的合法私人財物,胡衛不給。2020年8月3日,吳敏第三次去派出所,找辦案警察李霄翰,被兩名年輕警察非法傳訊。吳敏始終要求警察拿出「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的法律依據。他們當然拿不出來,根本就沒有嘛!吳敏還依法要求公安立即撤銷對自己的非法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可是九個多月過去了,公安一直沒有給予吳敏答覆。

吳敏九十歲高齡的老母親目睹他們把吳敏銬走了,老人受到驚嚇,精神受到巨大的傷害,變的木訥、呆滯,一個星期都認不出她的大兒子。因為二十年來都是由吳敏照顧老母親的生活,這下一大家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都被打亂了。老人膝下有四個子女,吳敏是大女兒,二女兒在外地帶小外孫女,小弟弟有病不能照顧老人。為了照顧老母親,吳敏的大弟弟(今年59歲)去年7、8月份只得忍痛辭職,把老母親接到他家。

這起突如其來的綁架、非法關押,給吳敏一大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很大的經濟損失,致使吳敏的家人、親友仇視吳敏,遠離吳敏。不明真相的家人,被天安門自焚偽案等誣陷、抹黑法輪功的謊言欺騙,無端的仇恨、抱怨吳敏,不讓吳敏見老母親。老母親看不到吳敏,心裏著急、擔憂,致使血壓升高,造成腦溢血, 2020年9月初住進醫院,經治療仍然不能站立、行走,從此坐上了輪椅。吳敏的大弟弟只好接母親回家休養。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以來,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和勞教所,遭受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在家的法輪功學員,也在所謂的敏感日、「敲門行動」、「清零行動」中被無端的騷擾。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你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昧著良心犯罪,也將面臨人間正義與上天的審判。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你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善惡有報終有時。明慧網上報導的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的案例,足以使還在參與迫害者驚醒了! 神佛是慈悲的,會幫助那些改邪歸正的人,但天法也是威嚴的,不會漏掉一個惡人。奉勸每一位與此事有關的人認真考慮一下吧,做出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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