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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被冤獄 四川攀枝花市王秀英被扣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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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英,現年六十四歲,因為修煉法輪功,曾多次遭邪黨人員迫害。近期四川省人社部違法、違憲追回法輪功學員在服冤刑期間領的養老金,從十月份起,王秀英被強行扣發養老金。

今年九月中旬,攀枝花市政務中心稽核科給王秀英打電話,說:現在要核實你在服刑期間是否拿了養老金。王秀英回答說:沒有。因為王秀英是二零一六年非法刑期回來後,才辦的退休。

當時,稽核科的人在電話裏說:要釋放證。王秀英就把釋放證拿到稽核科,他們複印了一份。當時稽核科的人告訴王秀英,如果不給你打電話,你就不用來了。王秀英就以為沒事了,也沒有去過問。

直到十月八日,王秀英到銀行領取養老金,沒領到,才意識到事情嚴重。王秀英到市政務中心稽核科去打聽,核算科的科長告訴她說,她的養老金在二零一六年退休時,是按二零一六年的標準算的。根據四川省人社局二零零六年文件,她應該按二零一一年的標準算,現在要重新算,不能用二零一六年的標準算,要按照四川人社部二零零六年下發的文件執行。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稽核科的人給她打電話說,養老金重新算出來了,是一千零七十元,按照這個數字來算,你在這四年多時間裏「多拿了」養老金四萬多,馬上去交錢。王秀英回答說,你們政府機關辦事朝令夕改,成何體統?稽核科的人回答說,我不管,我只是辦事的。你如果不繳多領的四萬多元錢,就停發你的養老金,直到扣完為止。王秀英又問,你們就不為我的生活著想嗎?你都扣完,我怎麼生活?稽核科的人說,你要生活費就必須來簽協議,每月扣多少,扣完為止。

王秀英仔細地看了一下二零一六年辦退休時簽的攀枝花市人社局企業養老金審批表,她看到審批表上有一欄,寫的如有異議,必須在六個月之內,向東區人民法院起訴。

於是,王秀英去作了一下法律諮詢,律師告訴她,因為當時是人社局發放的養老金,現在又來讓退。即使是當時算錯了,人社局也應該在半年之內追回,現在已經四年多過去了,已經過了法律時效了。

因此,王秀英準備向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秀英是一九七五開始工作的攀鋼職工。二零零零年,因為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被保外就醫。二零零八年,又被非法判刑八年半,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釋放。

王秀英所在單位攀鋼因她被非法判刑,於二零零九年四月,解除了她的勞務合同。在二零一六年,王秀英被釋放回來後,到市政務中心辦理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並在二零一六年五月開始領取養老金,因為王秀英在單位期間,已經繳納養老保險費十五年了。

現在,攀枝花人社局違反原來簽發的協議,無端變更使用二零零六年的所謂「文件」,停發了王秀英的養老金,實質就是一種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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