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顧一下師父的一段講法:
「弟子:日本人同修說現在的環境使他們很難容進來。他們希望中國人同修不是自己在前面做,而是輔助日本人同修的修煉,但很難交流的通。師父:是啊,如果日本同修提出這個問題來,那就更該注意了。我覺的,日本和韓國,那就很鮮明的對比。韓國是韓國當地的大法弟子起主導作用,所以做的,你看局面,救人的力度,都很強,在社會上真的是起作用。日本,就是華人大法弟子在起主導作用。很多日本當地的應該得法的人,可別影響他們走進來。我是看到了這麼個情況,但是每個地區也都有自己的難度了,有問題大法弟子你們互相就應該想辦法怎樣把它解決好。
如果是因為這些方面使日本大法弟子走不進來,那才是問題了。你日本的大法弟子是救日本人的。當然了在反迫害中,對中共邪黨的這場迫害大家都會發聲,去制止、揭露迫害,這是我們的責任,那主要的你不是救人嘛,當地的還要救當地的人哪。」[1]
多年前在我們這裏各個區縣,都有很多有能力做好自己本地區各個項目的協調人。自從有了所謂的營救協調項目組,逐漸的許多事情,自覺不自覺的,只要有同修被綁架,送到拘留所、看守所,或者被派出所、構陷到檢察院,各個縣區就要找這幾個協調營救的同修做這件事情。這幾個同修無形之中就代替了其它地區同修做各自本地應該自己做的事情。
在不斷的修煉中,我越來越體悟到,無論做甚麼事情,都應該是同修們自己學會做事,應該是當地能做的就當地去做。如果發生了被構陷、綁架急需要做的事情,牽扯到外地,外縣的同修,他們實在做不了,找我們哪一個人或幾個人,也只是協調他們自己去做,不要越俎代庖。同修們也不應該依賴任何個人或幾個人。否則就打亂了師父給每個弟子,或者某個地區同修安排的應該走的路。
如果代替了他們那個地方應該做的事,當地的協調同修或者其他同修,就會對代替他們做事的同修有意見,除非當地同修實在沒有能力去做,有能力的就一兩個人,或者兩三個人,及時就把事情解決了,就是趕在最佳時間去做,才會把被綁架的同修很快要回來,或者減少損失。邪惡因素想利用警察或者構陷迫害同修的目地也不會達到。
如果最佳時機錯過了,參與的人多了,有時不一定會馬上就把事情解決好,反而使事情複雜化,參與的人越多,你有這個想法,他有那個想法,或者在寫真相粘貼、真相信時,改來改去的,耽誤了時間而讓邪惡鑽了空子,不但使應該救度的眾生救不了,同修回不來,還使我們自己陷在了邪惡因素當中出不來,只有把救度眾生放在第一位,才會使我們做起事情來事半功倍。
每個地區或者同修,都有師父的法身在管,師父對每個同修也都有安排,如果我們打亂了師父的安排,我在我這個層次上對法的理解是,我們反而做了壞事了。還會使其他同修有了依賴心。而被依賴的同修事情做的越多,也會產生出歡喜心,瞧不起別人的心。不做這件事的同修,只要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就會互相之間有矛盾,不服氣、不平衡、瞧不起、看不上,相互指責、埋怨、扯後腿、不配合,才會出現不應該出現的所謂間隔。
不能真正按照師父要求的向內找,修自己,才會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才會使同修之間間隔越來越大。也不是說哪個地方有甚麼事了,非得當地同修去做,其它地區縣的同修就不做了。每個同修都不應該把自己當成局外人,都應該把自己放在其中。或者在某件事情發生後,自己能做甚麼就做甚麼。
比如,我們自己感覺我能發信,那我就找找這方面的真相信或資料去郵信;如果覺得我只能發發正念,那我就認認真真好好的發正念,不是敷衍了事;我能找到被綁架同修當地各公檢法司、派出所、看守所的電話地址,我就找電話地址,發到信箱裏,我能打電話,我就打電話。也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能行動起來,把自己能負責的範圍負責好。不是說我也不是做這個項目的,我不會做甚麼,就與我沒關係,沒有我的事了,不然也體現不出來我們是個整體了。
一九九九年大法弟子被迫害初期,哪個地區也沒有甚麼項目組,各個市縣區同修也都做的比較好,都沒有參照,而且那時同修誰也不依賴誰,也沒有誰去想那是你們地區的,那是你們縣的。同修們的心都是比較純淨的,不論哪個地區同修出現甚麼事情,都能把其當成自己的事。心心念念都是想著師父說的:「大法弟子是個整體」[2],「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3]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能為別人著想,互相之間很少有任何想法、隔閡。都有想把事情做好的想法,相互之間都能包容、諒解,雖然也時有矛盾發生,但是因為那時同修們學法好,能夠認真學法,靜心學法,發好正念,不走形式,所以才能夠在遇到矛盾時及時向內找,修自己。
而那時做營救同修的幾個人,無論做甚麼,很少有指責埋怨、教訓人的。每一次去哪裏講真相沒做好,回來就學法、發正念,總結為甚麼沒做好。即使有些地區被迫害的很嚴重,也沒有像我們現在這樣相互埋怨、指責、扯後腿、發牢騷、看笑話的,或者麻木的就像與自己無關似的。甚至都到了誰也不愛理誰的地步了。
有一階段,自己也陷在其中,被帶動的不向內找,修自己,做事的同修之間也有了間隔,感覺同修們對我不公平,幾個同修同時對著自己說了甚麼,感到他們對自己只是指責、埋怨、教訓,心裏產生了不平衡,只想聽好聽的,不想聽不好聽的,妒嫉心,怨恨心也起來了,有些事情明明知道已經偏離了法,說了幾次,因為自己對同修有了不好的心,自己說話也不在法上,也沒人聽自己說甚麼,自己就不想再多說甚麼,只想遠離同修,往後退,把自己當成了局外人。
雖然去學法小組學法,也已經是在走形式了。從根本上講,那時的我,只想著自己是受到傷害的,即使是去了學法小組,也沒有靜心學法,好好發正念,學完法馬上就走人。把自己當成了局外人,好像甚麼事情都與自己無關。
到了後來幾個地方同修同時出了很大的事情,幾個資料點被破壞,損失了不少大法資金、大法資源,幾個同修被迫害的流離失所,還被所謂的取保候審,還被迫害走了一個同修,我真的感到自己愧對師父,愧對同修,愧對我們應該救度的眾生,對同修是不負責任的。
痛定思痛,我要把這件事情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各個地區縣的同修都不要再依賴開車的同修,技術同修,能夠自己做的事情,就要當地解決,自己學會去做,小面積的去做,不再依賴同修,讓他們都能夠有時間多學法,發好正念才會有法的力量,法的威力 ,才能救了人,任何事情沒有師父誰都做不了。有很長時間,幾乎想起此事我就會痛心疾首,曾經哭過多少次。可是已經無法挽回。
最近階段我一直想把此事寫出來,因為感覺自己心性還沒有到位,寫了幾次都放下了,不想再寫。從去年十月到現在,一直拖了這麼久才寫出來。請同修們千千萬萬不要再被舊勢力利用,鑽空子了,讓我們都能夠真正的把師父給予我們向內修,找自己的法寶運用好。
師父告訴我們:「你們遇到問題時能夠找自己的原因,多為別人想想,修自己,向內去找,少看別人的不好,事事能按照我說的去做,其實你們就在精進之中了。」[4]
珍惜同修,珍惜自己,把師父給我們延續來的時間,好好利用起來多背法,多學法,靜心學法,修好自己,才有能力救度我們要救度的眾生,修不好自己,不向內找、向內修,就沒有法的力量,沒有威德,怎麼能救了眾生。也解體不了眾生的業力,也融化不了冰山。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