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平女士一九四八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市豐台區發護身符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誣告,被豐台區盧溝橋派出所非法抓捕,後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王君平當庭為自己做了辯護,她說法輪功沒有組織,都是自己在家煉功,不危害社會;她講述了自己修煉後,無病一身輕;法輪功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講真相不是犯罪,憲法規定言論自由等。期間幾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斷。
辯護律師梁小軍也從幾個方面為王君平做了無罪辯護。
法庭上檢察官照本宣科,法官沒有講污衊大法的話。律師的辯護也沒有遭到干擾。
責任單位:
1、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豐台南路69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83835245、83835461
院長:祖鵬
責任法官:刑庭副庭長胡春生18600857573
2、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鎮近園路13號 郵編:100071
電話:(010)63816046
檢察長:李繼征
責任檢察官:公訴部 馬志坤13911138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