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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輪功學員李國芝被攔截綁架、非法拘禁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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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五點多,法輪功學員李國芝出去購物返家途中,步行在北京市豐台區六里橋西地鐵附近的人行道上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過了幾分鐘,來了輛警車,下來兩個警察,翻她的包,手提兜裏是買的菜,又翻她的挎包。最後,李國芝被他們三個拖上警車,拉到北京市豐台區西局派出所。

大約八點多鐘,幾個警察帶李國芝到樓裏訊問室,她不去,要回家。他們把李國芝拖進訊問室。

晚九點多,西局派出所警察帶李國芝到北京302醫院(傳染病醫院),發熱門診做排酸檢測,發熱門診醫護人員把住門口不讓進,沒有接觸正發熱病人,沒有去過外地,本人不發熱不接收,讓到普通門診,最後在普通門診做了排酸檢測,隨後又到豐台醫院做了胸透。檢測結果白血球高,隨後又把李國芝送到豐台公安局法制中心,因身體檢測不合格,拒收,又將她拉回西局派出所。

大約零點時分,西局派出所警察帶李國芝回家,說只是看看。到李國芝家後,拿出搜查證,要搜查。李國芝說法輪功的書籍等物品都是屬於個人財物,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私有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你們沒有權力查抄。再說國家新聞總署在2011年發布50號令,已經廢除了1999年江澤民下達的對法輪功書籍查禁的通知,法輪功書籍可以出版的。西局派出所警察不聽勸阻,強行抄家,將所有法輪功書籍和大法師父法像若干件,全部搶劫沒有任何手續,由保安搬到另一輛警車,他們拿著搜查證一晃而過,他們又帶李國芝回西局派出所。

兩個輔警一男一女看著李國芝坐在椅子上,一直到二十二日上午九點,警察叫李國芝做指紋檢測,因指紋複製不上,說下午帶她到另一派出所檢測、複製。

下午西局派出所警察帶李國芝到朝陽區一家醫院,進了樓裏一看寫的是安定醫院(精神病醫院),看來他們是事先聯繫好的,將李國芝帶進一個診室,是一個女醫生,年齡稍大一點,警察對李國芝說:醫生問甚麼你就回答甚麼。李國芝:我沒有要求看病,你為甚麼違背我的意願?警察沒回答。

醫生問李國芝家庭情況,李國芝說我不想回答,醫生說你不說我就收你住院了。李國芝知道安定醫院是精神病醫院,說:我一個人生活多年,都是自理,生活的井井有條,我說甚麼都有根據,不亂說,我修煉法輪功後,沒有病,也沒有精神病,也沒看過病,你要認為我有這方面的病,得需要調查,那要有事實根據的,再見。說完李國芝站起來就出去了。後來,這個醫生跟西局派出所警察說:這個診斷我做不了。但是那個警察手裏拿著幾張診斷證明,上面好像寫的是李國芝的名字,警察拿著那個診斷證明到門診那蓋章,門診那的人不給蓋,說這不是診斷是病例,醫院有明確規定不能蓋章。李國芝從來沒有看過這類的病,沒有這樣的病例,不知道這病例是從哪來的,李國芝當時要找那位醫生了解情況,兩個警察攔住她,不讓她與醫生接觸,隨後又開車到了另一派出所,給她做指紋複製,而後又回到西局派出所。

過了一會兒,西局派出所的警察對李國芝宣布,因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她進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書沒有局長的簽字,沒有辦案警察的名字,罪名不是法律規定的,而是「兩高」(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內部下達的通知規定的,借刑法300條第一款的名義強制讓基層執行,對法輪功的迫害,抓捕、判刑都是違法的,這樣的違法文書,怎能簽字呢,李國芝不簽,也不承認。辦案終身負責制,誰辦案,誰負責,隨後將她拉到北京市豐台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不收,西局派出所改為「取保候審」通知。

李國芝的女兒將她從西局派出所接回家中,在西局派出所,李國芝要求歸還從她家搶走的所有的法輪功的書,大法師父法像等物品,警察說:全部扣押不能給。

面對李國芝,這幾個警察出面,沒有領導出面,他們不報名字,明知法輪功無罪,只是在執行上級指令。

李國芝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從來沒有受過任何批評處分,1972年參加鐵路公安工作曾經在北京鐵路公安處工作十九年在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工作15年直到退休,工作勤勤懇懇默默耕耘是優秀的員工。只因修煉法輪功從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起,就被栽贓罪名,被監視居住,用隱蔽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鐵路公安是重災區,是江澤民用來迫害法輪功的專職工具,江澤民雖然退位了,但現在的政法委、公安部等部門領導都在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據說北京鐵路公安局的領導和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把手都是由公安部部長兼任,北京鐵路局設有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包括對海外國家派遣特務的相關組織。因為李國芝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被公安部立為大案、要案偵察。這次被便衣警察綁架也是有預謀的。這一切與當今政法委的頭目郭聲琨公安部的頭目趙克志有直接責任。因此,李國芝要求追責「610」犯罪集團政法委頭目郭聲琨、公安部頭目趙克志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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