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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趙秉忠給老父做飯被庭審 律師稱案子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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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趙秉忠在家給老父親做飯時被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在豐台法院被非法開庭;庭上律師依據法律辯護,對於起訴書所指控的利用××破壞法律實施,卻沒有指出趙秉忠具體做了甚麼事?律師稱案子太荒唐。趙秉忠也問公訴人:我幹甚麼了?公訴人無言應答。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法輪功學員趙秉忠

律師指出全案有兩個證人,一個是趙的父親,一個是趙的哥哥,一個寫父親證明他以前煉,現在不知道煉不。一個寫著哥哥證明他以前煉,我們很少來往,現在不知道煉不。這能證明趙秉忠被指控的犯罪嗎?這是確實充份嗎?而是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完全不構成犯罪。公訴人二輪迴辯仍強調「國家」早確定其為某教,卻拿不出明確規定。

律師稱:總之這個案子很荒唐,沒事實,沒證據,就能一路下來,發展到開庭,這還是依法嗎?這種司法狀況很令人擔憂。

在最後陳述的時候,法輪功學員趙秉忠說,法輪功被迫害十九年了,這是十九年前江澤民定下的政策。到現在了,已經不是那個時候了,現在又出台了錯案終身追究制,要終身追責的。

胡庭長打斷了趙秉忠的話。律師說,請庭長讓他說完吧,你一打斷他,他下面的話就想不起來了。庭長說:「這不用你說,我們還不知道終身負責制啊!」

趙秉忠繼續說:「我修煉法輪功就是做好人,不讓做好人那做甚麼啊。」最後誠心的說,請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希望你們記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整個庭審過程,趙秉忠表現態度坦然、鎮定,語速平和、理性。庭審後簽字,趙秉忠想看記錄,法警不讓,讓直接簽字,趙秉忠說這是我的權利,仔細看了看。鄭重簽上:非法庭審無效!按了手印。法警急了,不讓這麼寫,最後是書記員說:簽了就行。

律師說:法輪功學員是按真善忍標準做人做事,趙秉忠追求做個好人,總與邪的說法不沾邊,二者風馬牛不相及。公訴人說:今天的庭審是要錄音錄像的,你說的話是要負責任的。律師說:只要在法律框架之下,我一定負責任。律師還說:不管你們法官也好,檢察官也好,以後這類案子,特別是對法輪功信仰的案子,一定要非常謹慎的審慎的,把著以事實這個根本,把著法律這個準繩,不能以莫須有的罪名做事情,除了遵守法律之外,還有道義、人倫、天理良知!

趙秉忠,現年四十九歲,一九九六年修煉大法後,始終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為人更加正直淳樸,戒掉一切不良習慣及嗜好,熱心幫助別人,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家庭中孝敬父母關愛子女,是難得的好丈夫,好父親。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四點多,趙秉忠在豐台區父親家裏做飯,等父親回來吃飯,就聽樓道有人走動,隨後他父親從樓下上來開門時,有十幾個人衝進來,上來就把趙秉忠按住,問他是趙秉忠不是?他說是。隨後,趙秉忠被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趙秉忠被非法拘留四次;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二年兩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一年,趙秉忠曾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從洗腦班中逃出,流離失所四個月後,又遭綁架,二零零三非法判刑八年,在北京前進監獄遭受迫害,被強制洗腦、強制奴工等。在此期間,趙秉忠的妻子承受不了這種沉重的打擊,與他離婚;他母親年老體弱,因為天天擔驚受怕,思念兒子以淚洗面,鬱鬱寡歡含恨離世。

如今趙秉忠的老父親八十多歲無人照料,兒子還在讀書,也需要父親趙秉忠提供經濟保障。現在趙秉忠身陷囹圄,使老人及孩子都將面臨生活及生存的困難。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在此呼籲那些警察,檢察官、法官不要再害人害己了。讓善良人蒙冤入獄,罪不可恕,人不治天治。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


迫害北京趙秉忠相關責任單位信息
一、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北京市豐台區近園路9號
郵編100071
主審法官(主管迫害法輪功案件):胡春生18600857573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住址:北京市豐台區華源一里8號院6樓2門103號
郵編100071
(2018年4月13日搜索)1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張雯 女 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3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劉彤燕 女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4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褚鳳傑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5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崔秀春 男 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6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王平英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審判員
7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林雲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8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張海波 男 審判員
9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 蔡琴 女 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2018年4月13日搜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鎮近園路13號,
郵編100071
檢察官公訴人(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案件):郭岩13911182973
李海立13910760891
住址:北京市豐台區近園路15號院B104
檢察長:葉文勝
副檢察長:白世平、常青、蘇從舜、王森
政治處主任陳鋒
紀檢組組長王清會
豐台法庭庭長胡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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