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勝利女士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在向民眾講真相,遭人誣告,被新鄉市洪門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警察抄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其它資料及優盤內存卡播放器現金等大量私人物品。
中共警察以不配合,非法刑事拘留郭勝利女士十五天,送進新鄉市看守所,後以5000元「取保候審」。其中一辦案警察叫王梓旭,當時的手機:15690796921。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郭勝利女士接到衛輝市檢察院傳票,讓她二十三日到衛輝市檢察院,並於二十四日非法批捕,郭勝利女士被關押在新鄉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郭勝利女士被衛輝市法院非法開庭, 於三月二十九日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款三千元。
新鄉法輪功學員鄭家金(男,80多歲)、朱鳳蘭(女,66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在新鄉市南高村一出租屋被新鄉市公安局國保綁架,警察並搶走電腦、打印機等大量個人物品。鄭家金由於身體不合格看守所不收,被放回家。朱鳳蘭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新鄉市看守所,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在輝縣市法院被非法開庭,詳情待查。
新鄉市法輪功學員郎改琴女士,新鄉市糧庫退休職工,被迫害流離失所近五年,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被新鄉市國保大隊和鐵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新鄉輝縣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入河南新鄉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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