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孫全俊喜得大法,身心受益
孫全俊上初中就得過十二指腸潰瘍,他在西安上大學得了胃潰瘍和嚴重的神經衰弱。飯吃多了胃就疼,晚上經常4個多小時睡不著覺,睡著後經常做一晚上夢,早晨起來頭痛頭暈臉發黑,非常累,就如同幹了一晚上活一樣。二零零零年四月,孫全俊從西安交通大學碩士畢業,在青島海信工作,感覺自己的身體連8小時正常工作都很難堅持。孫全俊到處醫治無效,麗珠得樂、三九胃泰、中成藥、草藥,每天一把一把的吃藥都無濟於事。從農村出來,原本覺得學業有成、前途無限、可以出人頭地的孫全俊真的感到前途一片灰暗。
幸運的是,在這時孫全俊遇到了法輪大法,修煉後,一個月之內,胃潰瘍和嚴重的神經衰弱不知不覺都好了。從二零零零年修煉法輪功到現在沒有吃過一粒藥(在監獄裏被強迫吃藥打針除外),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心裏裝著善良、真誠、忍讓,心胸也越來越寬廣,以前不知道自己為甚麼而活著的孫全俊,首次感覺到未來是那麼光明。
修煉法輪功後,孫全俊知道應該按照師父所說的去做人,在家庭裏儘量的為別人著想,發生矛盾的時候都先找自己的原因,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家人之間的關係也越來越和諧。在工作中,不貪佔公司的利益,以認真、兢兢業業的態度對待工作,對待同事都能夠寬容,為別人著想。孫全俊在離職以後,前同事說,同事中沒有說他不好的。
二、孫全俊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五年冤獄 慘遭虐待毆打電擊酷刑
二零零二年八月,孫全俊開始在青島科聲商貿有限公司上班。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晚上七點左右,他從公司(地址:青島市南區東海中路十二號乙)下班準備回家,被青島市國家安全局的警察綁架,車子七拐八拐,後來到了珠海路的郵電賓館,他們把他按倒在地,雙手背到身後銬起來,摘掉眼鏡,期間來了一位他們稱呼為國安局長的很胖的警察,上來就打了孫全俊好幾個耳光。他們晚上不讓孫全俊睡覺,坐在一個高凳子上,不停地讓孫全俊交代怎麼上網,下載資料,和誰聯繫等問題。孫全俊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他們於十一月九日下午將他送進青島市第一看守所(現在移到青島即墨市普東鎮)。
酷刑示意圖:背銬。 |
孫全俊被青島國安綁架後,國安警察拿著他的鑰匙,到他的租住地青島市北區伊春路64號樓201戶,將他的桌面計算機,打印機1台,移動硬盤1個,碩士畢業證、學位證、英語六級證書、身份證搶走,至今沒有歸還。
後來李滄區李村派出所開始「接手」這場非法的審訊。派出所警察劉亞軍和小平頭自稱是「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專職機構)的人開始非法審訊,因孫全俊拒絕回答,那個小平頭就狠命地揪著他的頭髮不停地拽,不停地打耳光,當時他的頭髮就一綹一綹地往下掉,小平頭打累了就用手來摳琵琶骨。孫全俊回去後洗頭的時候,頭髮還是一綹一綹地往下掉。
十二月九日,孫全俊從青島市第一看守所被劫持到青島市李滄區李村派出所,被監視居住,實際上是被用手銬銬在李村派出所的留置室內。十二月十三日,他被非法逮捕,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第二看守所內。被非法關押在青島第一看守所期間,孫全俊聲明不參加這種強迫的奴役勞動,但仍被看守所警察強迫犯人頭幹了一些輕微的活。被非法關押在青島第二看守所期間,他被強迫參加手工勞動。不幹活則會遭到犯人毆打,甚至遭到警察的其它懲罰。在此期間他們並不通知家屬,後來,孫全俊親戚通過關係才打聽到了孫全俊被非法關押在哪裏。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二零零三年四月,孫全俊被非法判刑5年,和孫全俊被一同迫害的李剛被非法判刑四年,劉健三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二日,他們被劫持到山東濰北監獄加重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在濰北監獄入監隊,孫全俊不背服刑人員行為規範,管教隊長趙兵為了轉化孫全俊,讓他每天晚上脫光衣服只剩內褲,然後必須保持半蹲姿勢餵蚊子,甚至指使其他犯人把他推到廁所餵蚊子。在一次發高燒時,故意讓孫全俊在電風扇下吹,說是給他降溫,在入監隊限制上廁所,喝水。濰北監獄是在鹽鹼灘上,夏天溫度很高,孫全俊光著頭在露天幹活和進行軍訓隊列,他的整個頭和臉都被曬紅到曬黑,很痛。最後整個揭下來一層皮。後來,孫全俊向教育科反應趙兵的違法行為後,趙兵對孫全俊說「我有的是辦法對付你」。
二零零三年八月,孫全俊在濰北監獄辦的洗腦班被強制轉化期間,被用「熬鷹」方式折磨,每天半夜零點之後才能讓睡覺。不停地威脅,再不服就要對孫全俊實施電刑。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孫全俊因為拒絕參加奴役勞動,被從濰北監獄七監區轉到三監區繼續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三監區教導員馮剛見孫全俊還是不參加奴役勞動,指使六分監區長崔玉臣、管教隊長徐寶華用電棍對孫全俊實施電刑(當時在場的還有管教股長胡新勇),強迫他參加勞動。當時孫全俊根本不記得被迫害多長時間,只記得他們用電棍不停的點擊他的腦後部份,致使他的額頭部不停的撞擊著地面,額頭撞破了,出了不少血。馮剛在一旁說,「不行的話,把我的那根電棍(電壓和功率更大)拿來,看他還服不服?每天上午、下午電他一次,看他服不服?」孫全俊被迫參加勞動。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四年下半年,孫全俊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傳遞大法經文,濰北監獄三監區的管教股長胡新勇、分監區長崔玉臣,用電棍電他,強迫他說出經文的去向。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左右,因為部份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孫全俊同一分監區部份)認識到所謂的「轉化」是錯誤的,監獄方面認定是孫全俊在背後做的工作,將孫全俊隔離一星期,用「熬鷹」方式折磨他,每天晚上零點甚至更晚才讓睡覺,讓犯人看著他,逼他寫所謂的認識。最後,見孫全俊寫不出他們所要的材料,濰北監獄三監區的管教股長胡新勇,副管教股長杜明,分監區管教隊長臧日華就用電棍電他,逼他寫關於對法輪功的反面認識,並且逼迫孫全俊所謂「交代」 和誰傳遞過經文等事,以妄圖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左右,惡警再次以傳遞大法經文為由,逼迫孫全俊寫檢查。因為孫全俊拒絕寫檢查,濰北監獄三監區的教導員馮剛、副管教股長杜明、分監區管教隊長韓法奎,用手銬將孫全俊銬在椅子上,再次用電棍迫害,直到他答應寫出檢查才算完。
濰北監獄三監區車間主要用工業縫紉機縫紉大型編織袋。整個二零零四年直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左右,早晨五點起床,洗刷吃飯後就出工了,主要是工業縫紉機制作編織袋,任務繁重,經常到晚上十一點至十二點才收工。幹活完成定額後可以回去,幹不完的只有到點才能收工。回去晚的連洗澡水都沒有。回去洗漱,還要再吃點飯(一般都是自己留下來的),要到凌晨一點左右睡覺。週六週日很少有休息時間。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左右才改到晚上十一點左右收工。到二零零七年,孫全俊已經瘦得皮包骨頭,裏面的犯人都叫孫全俊「排骨隊隊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孫全俊才被他的父親在青島市610的人陪同下接回家。
三、二零一三年孫全俊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孫全俊在青島黃島區宋吉玲家中做客,被黃島區國保大隊和長江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禁地點在黃島區長江路派出所。七月十五日下午,在沒有任何所謂「證據」的情況下,他被劫持到黃島看守所。八月十二日被長江路派出所以「監視居住」的名義釋放,並由市北區政法委接回,以黃島區和市北區沒有交接完畢為由,在青島市紹興路洗腦班住了一晚上。八月十三日,才以「監視居住」的形式放孫全俊回家。
孫全俊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黃島看守所期間,被強迫幹摺疊和粘貼紙袋子的活。幹得慢了都要被侮辱謾罵,甚至安排幹監室裏最髒的活。由於沒有必要的勞動工具,很多任務程序得用人工,比如因為孫全俊用腳跺紙袋子粘膠的部位,幾天時間,他的雙腿很多地方都呈紫色,很痛,就這樣也不能休息,仍被強逼著幹活。
四、妻子崔魯寧因揭露酷刑 二零一四年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在青島市政法委、「六一零」指使下,青島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動警察七十多人包圍民宅,綁架了陸雪琴、崔魯寧、袁少華、楊乃健、劉秀貞、李浩、馮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當時警察給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輪功學員聚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晚九點左右,青島市李滄區國保大隊和興城路派出所的警察到孫全俊家非法抄家,將崔魯寧的工作用台式計算機1台,孫全俊的工作用筆記本一台,打印機1台,傳真機1台,移動硬盤2個,手機3部,MP3一個,艾諾MP4一個,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籍一套。除了崔魯寧隨身的包和銀行卡、護照,孫全俊去派出所要回之後,其餘物品一直到現在仍未歸還。(當時孫全俊和崔魯寧都沒有在現場)
五月八日,孫全俊和妻弟魯文到興城路派出所詢問崔魯寧刑事拘留的原因,並要求見人,派出所的警察也沒有出示搜查令和物品扣押清單。崔魯寧被綁架後,他因為要給妻子請律師等事情,而單位很忙,需要長時間在外出差,根本請不下假來,加上面對繁忙的工作,孫全俊也靜不下心來,最後被迫辭職。
六月四日,央視、新華網等突然高分貝宣稱,青島警方「破獲」一起模擬演示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將法輪功學員曝光中共酷刑的正義之舉,誣陷為犯罪行為,對揭露酷刑的正義行為進行污衊和誹謗。
六月九日,警方給家屬非法逮捕通知,「罪名」是所謂的「組織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隨後,警方像是接到了統一命令一樣,把所謂的「罪名」改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期間,青島市警方非法更改罪名,採用各種卑鄙手段阻撓律師會見,孫全俊為妻子聘請了律師,律師去會見當事人時,卻遭到了阻撓,藉口是「泄漏國家機密」。
孫全俊家屬聘請的律師們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聯名寫了意見書,要求當局撤銷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並立即釋放當事人。青島市警方還是一意孤行,把妄加的所謂「罪名」移送青島市檢察院,由於編造的「罪名」漏洞百出而被退回。青島市六一零、不法警察又故技重施,又一次改變罪名,拆分這個偽造的「大案」成三小「案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迫害陸雪琴、袁少華的案子被移送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在沒有詳細審查下,就迅速非法起訴到市北區法院;迫害崔魯寧、李浩的案子被非法移送至李滄區檢察院,也是在沒有審查的情況下迅速被非法起訴到李滄區法院;而迫害楊乃健、劉秀貞母子和馮華的案子被非法移送到城陽區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李滄區法院對崔魯寧、李浩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年七月,崔魯寧被枉判五年六個月。崔魯寧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九月青島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十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在這期間,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李滄區國保大隊孫巍峰,李滄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青島市文化市場執法局相關人員總共10人左右,到青島市李滄區孫全俊家庭所在地,將孫全俊家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的衛星接收器和機頂盒搶走。
五、崔魯寧二零零五年曾遭冤判五年 身心備受折磨 老父親悲憤而逝
崔魯寧,青島大學本科畢業,原先在青島泡花鹼有限公司工作,工作認真負責, 業務能力強表現出色。家住李滄區鹼廠宿舍。
崔魯寧被青島國安長期電話監聽,非法跟蹤。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單位工作時,被李滄公安分局邪教科等多名惡警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了兩車私人物品,其中包括現金、存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青島市李滄區法院對崔魯寧非法開庭,崔魯寧的弟弟崔魯文連同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李滄區法院法官柳林等人在明知崔魯寧無罪,在所有構陷證據嚴重不足、漏洞百出的情況下,仍昧著良心枉判崔魯寧5年徒刑。之後,崔魯寧被非法關押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崔魯寧剛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女子監獄入監隊的時候,惡警為了迫使崔魯寧放棄信仰,扒光她下身,強迫她光著下身蹲了兩天兩夜。那時她還是一個未婚女子。之後監獄以每天十五、六小時奴役般的勞動從身體到精神上迫害她,後又上午幹活,下午嚴管洗腦迫害。她長期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夜間心臟疼痛,身體虛弱到走路都搖搖晃晃,仍然被迫奴工勞動,最後嚴重憋氣,幾近昏厥,才送到醫院,確診為嚴重心肌勞損。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崔魯寧堅持自己信仰無罪,拒絕奴工迫害,惡警全不顧她心臟病未癒,惡警指使犯人每次兩個人提著腿,兩個人提著胳膊,故意讓她後背貼在地上拖,下樓梯一層一層拖著摩擦,致使她後背都血肉模糊。掙扎中上衣被撕扯下來,只穿內衣被從監舍拖到車間,口吐白沫,喘不動氣。惡警多次用這種方式將崔魯寧抬到車間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
到二零一零年,走出冤獄的崔魯寧發現,老父親因為牽掛自己的女兒,過度氣憤和悲傷,已經身患重病。在二零一一年新年過後去世。
六、經濟上的迫害:從高薪到失業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單位知曉孫全俊煉法輪功後,強迫孫全俊辭職(其實就是開除)。後來孫全俊在青島浪潮海風軟件、青島英特軟件、青島東軟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工作,總共四次因為信仰問題被公司開除,這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手段。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孫全俊從濰北監獄回到青島。再重新找工作,很多公司一聽是煉法輪功的,根本不敢接收,所以自己一直幹著低收入的工作。
孫全俊和妻子原本都可以有一個很穩定、高收入的工作,但是因為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孫全俊經常處於失業狀態,非常貧窮的境地,在社會上受到歧視,孫全俊們的父母和其他親人都承受了難以承受的痛苦。
七、其它方面的迫害
1. 孫全俊家屬被騷擾、威脅
因為江氏集團的污衊宣傳,孫全俊們的親朋好友都受到了毒害,原先的親戚、朋友很多都開始疏遠孫全俊們,有的甚至不敢、不願和他聯繫。同時青島公安國保、「610」在迫害孫全俊們的同時,還指示不法人員騷擾、威脅孫全俊們的家人。
孫全俊的妻子被綁架後,指使居委會威脅孫全俊,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左右,青島李滄區唐山路小區居委會主任任士安和一個女辦事人員敲孫全俊家的門,不懷好意地說非要進屋去和孫全俊談談,被孫全俊拒絕並說:「你有甚麼事就直說吧。」任士安囂張說:「以後不准你在這兒住。」孫全俊就反問他:「你有甚麼權力不讓我在這住?」任士安說:「你戶口不在這兒,不能在這兒住,否則我把門給你鎖起來。」任士安的態度囂張、蠻橫。為躲避騷擾,孫全俊到外住了一個多星期。期間,有四個自稱政府部門的人到孫全俊家敲門。青島市市北區政法委姓郭的書記也打電話騷擾孫全俊。
二月二十六日孫全俊回家發現門打不開了。後來才知家門的鎖裏被人堵上東西了,孫全俊費了好大勁才把門鎖打開。回家一看沒電,電閘被人給拉下來了。冰箱裏的蔬菜都爛了,冒出股腐爛的味道,冷凍的食品全泡在水裏了。三月三日,居委會的主任任士安和女辦事員又來到崔魯寧的家,任士安反覆問崔的丈夫這幾天都幹甚麼事了,到哪裏去了,並無賴地說,以後到哪兒去要給他打報告。
2. 平度惡警、「610」人員搶劫崔魯寧母親和弟弟的財物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在青島市「610」、公安的指使下,平度市李園街道辦事處司法所人員三、四個人,闖入李子園村崔魯寧的母親家,搶走了她母親的個人隨身包,裏面有現金四千多元、個人身份證、存摺等等在內的許多私人物品。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青島平度市七、八個「610」人員,到崔魯寧弟弟家裏,反覆問前兩天幹甚麼了,是不是請律師了?並在家裏四處亂看,將計算機搶走。期間,派出所警察也到崔魯寧弟弟的家裏繼續騷擾。
3. 崔魯寧的律師被威脅逼迫放棄代理
青島市政法委、「610」、公安國保為了極力掩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非常害怕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害怕真相曝光,用盡各種流氓手段阻撓孫全俊為崔魯寧聘請的律師唐天昊做無罪辯護。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唐天昊律師說,重慶市司法局和律師事務所不停地給他施壓,讓他馬上趕回重慶。
在三月二日在通電話中,唐律師說,司法局讓他放棄這個「案子」(如果他要接的話,他們就要到青島來解除合約。),而且他的事務所要求他必須放棄這個「案子」,否則他就算接案子,事務所也不給他蓋章,或者將他從律師事務所開除。
最後,在中共的高壓下,唐天昊不得不和孫全俊解除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