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清零行動」動作比較大,就我所知道的情況,區政府、街道、居委會和當地公安機關一起參與。他們制定了一個問卷調查表,這個問卷調查表有好幾頁,由警察拿著挨個問,問的過程全程錄像,而且錄像要上交作為證據。這個問卷調查表中有三個他們認為的核心問題:(一)是否還修煉法輪功?(二)是否認為法輪功是×教?(三)怎麼認識大法師父。
對我而言,他們先與我的工作單位交涉,由工作單位先對我做工作和施加壓力。在我工作單位邪黨書記找我談話的前一天晚上,由我辦公室的同事轉告我,第二天書記會找我談話,這剛好給了我機會準備。晚上我仔細捋了捋思路,覺得這是我的一大關,但同時也是我證實法和講真相的一次機會。
師父講:「所以不要把所有的問題出現都當作是對你做正事的干擾,對自己學法在干擾,對自己講真相在干擾。不是的,問題的出現就是講真相的機會。」[1]
我認為拋開舊勢力的干擾,只要我在整個過程中做到「心中有法」和「以法為師」,我就能過去這一關。首先,我要去掉爭鬥心,不要與他們硬頂著來,如果和他們硬頂著,會給我在單位工作、生活以及證實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其次,我準備從祛病健身角度講真相,因為師父講過:「因為認識法都是從一步一步認識的,你一下講的很高,他會嚇住。你可以講,說這個法很好,對人的身體健康效果很好,對人的身心都有好處,使人道德回升。」[2]然後,我將圍繞真、善、忍中的「真」來證實法,對他們的任何問題都不迴避,直截了當的說出我真實想法。捋順思路後,晚上發正念時特意加強,心中祈願師父加持。
第二天上午十點三十分左右,單位辦公室通知我書記要找我談話。在這之前據說不同政府部門來了八人,先找單位通報所謂的本次「清零行動」。這位書記是去年剛從別的單位調過來的,對我的情況不太了解。他首先講了一下上級政府部門對「清零行動」的要求,然後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很乾脆的回答說還在煉。他又問為甚麼煉,我回答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效果好。他聽到這個理由後非但沒有反駁,反而在一定成度上贊同我的理由。我猜想,是因為現在的中國大陸常人為了名利幾乎人人都把自己搞得一身病或處於亞健康狀態,人人都想獲得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不可得。因此,和常人講大法在祛病健身方面的效果很能獲得常人的共鳴或認同。
他為了向上級部門有所交代,勸說我繼續煉沒問題,但有些動作法輪功有,其它功法也有,比如打坐,就沒有必要對外強調說是煉的法輪功。我堅決予以否認,原因是每套功法都有自己的特點,一套動作煉下來別人一看,八段錦就是八段錦、太極拳就是太極拳,法輪功就是法輪功;而且,我的身體健康確確實實是煉法輪功煉出來的,不能昧著良心說是練其它功法練出來的。在單位裏做科研,我的嚴謹是大家公認的,不會為了任何一件事說假話。
關於邪教問題,我說這一說法沒有任何法律基礎。第一,公安部定義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這是網上的公開信息,現在就可以查;第二,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和正式文件認定法輪功是×教。這兩條理。這兩條理由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對我的話將信將疑。我說如果不相信我的話,他可以去找相關人員要文件,如果有的話也請給我一份,我們可以在相關文件的基礎上談。
然後,我還和他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是中共政府自導自演栽贓法輪功的,聯合國文教衛組織的官方網站上有說明。我從三個方面向他證明「天安門自焚」是假的。第一,王進東身上都燒成那樣了,兩腿間裝有汽油的雪碧瓶完好無損;第二,天安門廣場面積很大,警察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找到那麼多滅火器,居然現場還有滅火毯,滅火器和滅火毯只可能是事先準備好的;第三,在醫院劉思影氣管切開了,居然還能說話。談到這裏,他已經感到很震驚了。我非常自信的告訴他:我今天所講的東西網上都有相關材料佐證,他可以上網查證。
第二天,他繼續找我談話,首先告訴我劉思影氣管切開後真的說話了,默認「天安門自焚」是假的。然後,拿出一份區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文件,說這個上面有說法輪功是×教。我說一個綜合治理辦公室只有執法權,它可以依照上級政府的規定或文件制定它自己的規章制度,但它無權認定法輪功是×教,這份文件沒有指出依照上級政府的哪個文件,因而是沒有意義的。法輪功問題在國際上影響非常大,不可能是國家機密,如果找不到,說明根本就沒有相關文件認定法輪功是×教。
他打開電腦,說「兩高」的司法解釋有確定。我當即反駁說,《立法法》規定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兩高」的司法解釋是無效的。中共口口聲聲說依法治國,不能空喊口號。這點他就更震驚了,說很多事情都是依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前一段時間還組織他們學習依法治國呢!借此機會,我告訴他,鎮壓法輪功純粹是江澤民的個人意志,胡錦濤和習近平上台後從來沒說過,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甚至取消了對法輪功書籍的禁令,不信可以上網查。到此,他已經相信鎮壓法輪功是非法的,也相信我說的話。
我和邪黨書記談論的另一個問題是關於政治的問題。我說法輪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法輪功在全球傳播將近三十年,如果有政治訴求的話,哪個團體會在這麼長時間內不把自己的政治訴求公之於眾?法輪功從來沒有說過要打倒共產黨,但我們說過共產黨是騙子、它的話不可信,中共關於法輪功的一切說法也是不可信的。結合他自己的感同身受,在「共產黨的話不可信」這一點上,他基本上保持默認。至此,他基本清楚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並對我嚴謹的思維和求真的品行表示一定程度的讚許。
第三天,先由管片民警和居委會主任和我談話。談話之前,他們應該從我工作單位那裏了解到了我的思想狀態,對我提出的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他們顯得有點束手無策。因此,他們反覆強調我修煉法輪功他們不管,他們只是走形式,希望我能配合他們。
我在這過程中儘量保持一個平和的心態,但態度很堅決:不會昧著良心說謊話,我不會對任何問題說假話,我回答的一定是我真實的想法。他們於是對我進行恐嚇,如果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將我的問題向上彙報,到時候問題會很大,我將失去人身自由,我愛人的工作,甚至未來孩子的工作都會受到影響,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架勢。
我始終保持正念,心中默默保持一念就是希望通過我的言行來向他們證實法輪功修煉者具有與常人不同的真實品德,在任何壓力下都不會放棄真、善、忍。但同時我也心中默默求師父幫我。
大約一個半小時以後,事情出現轉機,街道主任和派出所所長屏退其他人員,親自與我談話。街道主任向我口頭保證不會讓我說謊話,並對說真話的人表示尊敬。派出所所長也親口向我表示堅持真、善、忍沒有甚麼不好,我可以修煉法輪功,甚至可以在家擁有法輪功的資料和書籍。我對他們的態度口頭表示感謝,感謝他們不再要求我說假話。在此情況下,他們問了幾個與三個所謂核心問題八竿子打不著的問題後,讓我回家。至此事情得到圓滿解決,也讓我想起了一句師父的一句詩:「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3]。
總體上,我覺得此次事情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原因有兩點:(一)我在整個過程中去掉爭鬥心,沒有使局面僵化和對立;(二)我把這件事當成了一個證實法和講真相的機會。雖然表面上談的是我自己,但潛意識裏是為了證實法,通過我的言行向大家證實修煉法輪功有益身體健康,法輪功修煉者在任何壓力下都能持有一個品行─真,這一品行在世風日下的中國是難能可貴的。此外,我也成功的向大家解釋清楚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以上是我遭遇本次「清零行動」時的個人見解和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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