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桂香自述被迫害事實經過
我於1953年出生在遼寧的一個小山村,從小在農村長大、結婚生子。40多歲就一身病,胃下垂、膽囊炎、骨質疏鬆、腰疼等病把我折磨得夠嗆。我有三個兒子,大兒子當兵轉業到佳木斯。丈夫去世後,大兒子考慮到我在農村種地太辛苦勞累,1999年就把我接到了佳木斯。
2004年經人介紹,我再婚嫁給了一位離休的高幹,他比我大19歲。有一天我老伴兒的一位同事大姐來看他,給他送大法師父的新經文。對我說:「法輪功可好了,你也煉吧,我以前有很多病都煉好了。」我一聽能讓我病好,我就說:「能讓我病好了,幹啥都行!」大姐問我:「現在正在迫害法輪功,不讓煉還抓人,你怕不怕?」我說:「不怕!」
原來我老伴兒在1999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前和他前妻煉法輪功,那時他們修煉以後大法師父就給他們夫妻清理了身體,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可是邪黨開始對大法迫害以後,老頭就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打壓,最後用兒女的前程逼迫他們放棄了修煉,老太太放棄修煉以後身體就越來越不好,沒出三年就離世了。老頭知道大法好,迫於壓力就自己在家偷偷煉,每天都看《轉法輪》,後來是每天背誦《轉法輪》。
我沒讀幾天書,學《轉法輪》,不認識的字,老伴就教我。早晨起來他煉功,我就站在他身後學,也不知道還有男女之分,儘管有的動作也不標準,可是我的身體確實越來越好,不知不覺中所有的病痛都沒了。更主要的是《轉法輪》讓我做一個好人,按照「真、善、忍」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質,在生活中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做起,做事情考慮別人,為他人著想,精心照顧老伴兒的飲食起居,老幹部處的人都誇他有福。而我知道,這幸福都是法輪大法的恩賜!
但是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一個普普通通的沒文化的老太太,卻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勞教一年。
那是2010年11月4日上午,我陪同於當年6月22日被佳木斯東風公安分局下屬的佳東派出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孫麗彬的母親去找所長馮凱東要人,佳東派出所卻造謠說法輪功學員圍攻派出所。中午11:00左右,東風公安分局調集下屬全部派出所警力,劫匪般堵截並暴力綁架了在人行道邊的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
那天我和孫麗彬的母親剛進馮凱東的辦公室,馮凱東就「啪」地一拍桌子,罵:「滾出去!」我說:「你能不能態度好點。」他又拍桌子:「你是不是法輪功的頭?外面那些人是不是都是你帶來的?」就喊來兩人拿著電棍把我架到別的小屋,非法審問我,還按著我給我打了一針,也不知道打的是甚麼毒藥,這一毒針打下去我就哇哇吐,吐得直不起腰。一個警察問咋寫,馮凱東說:她是頭,把她整個刑事犯!」然後罵我:「瞅瞅你,佝僂著腰,像個大蝦米。」坐在送我們去醫院體檢的車上,馮凱東對一個警察說:「這回好了,這次事兒,咱一年的指標都夠了,晚上我請你喝酒!」
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我各項指標都不行,把我送佳木斯看守所,醫生都拒收,說:這樣人還送來?有點差錯(出了人命)誰負責?馮凱東見看守所拒收就又把我拉回醫院,找醫生悄悄說了半天,醫生改單子,就又把我送回看守所,醫生問:「咋又回來了?」馮凱東說:「差啥啊?差錢啊?」拿出200元錢拍在桌子上,醫生不說話了,就收下了我。
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頭,凍白菜不洗,碗底都是黑泥。逼迫做奴工給酒店做粘花的牙籤,還有任務,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21天後就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哈爾濱戒毒所。
到哈爾濱戒毒所就讓背監規,我說我不認識字,就暈倒了,犯人就給我整到床上了。我三天不吃飯,警察就問我是不是絕食,我說:「啥叫絕食啊?我難受,吃不下飯。」讓我吃藥,兩個犯人說:「不吃藥就灌!」我說我不吃,就找警察,警察問:「為啥不吃藥?」我說:「我吃不了藥,吃了就吐。」他們就逼我吃藥,我吃了就哇哇大吐。又逼我坐小板凳。限制上廁所時間,只給五分鐘,法輪功學員姜靜萍有一次大便沒完事就被拽起來。
讓在「三書」上簽字,我說不識字,就讓我按手印,我一看上面寫的都是誹謗師父和大法的話,我就不按手印,他們就按著我,我就暈過去了。他們就拿涼水潑我,東北的大冬天用涼水潑,那寒冰刺骨的滋味一般人承受不了。一個包夾就替我求情說,說她能勸我,替我寫。也許是在派出所被打毒針的後遺症,我總吐,頭暈,他們就總給我灌藥,也不知道是甚麼藥。
有一天,警察問我:「你去法輪功那屋,還是在這個小屋?」在這個小屋,一週寫一篇所謂的思想彙報。屋裏放一個桶,大小便都在屋裏。就是在這裏逼迫你徹底轉化,背叛大法,放棄修煉。包夾說:你在這屋多好,我還照顧你。我說:「我去法輪功那屋,我要和同修在一起。」
惡警天天逼著法輪功學員看佛教錄像,有犯人看著,只要你眼睛移動一點,就喊你;讓做體操,唱常人的歌曲,就是耗你修煉的意志。有一天讓一個同修唱歌,同修剛唱一句,我就去捂她的嘴,阻止她唱,被警察發現了,一把把我提起來扔到一邊,扔得挺遠。
在哈爾濱戒毒所被非法勞教那一年中,我親身體驗了共產邪黨逼迫我們放棄「真善忍」,不讓人做好人,讓犯人壞人迫害好人,見證了中共惡黨顛倒是非、無法無天的罪惡。
二、李雲德自述被迫害事實經過
我出生於1947年,女。1998年我在佳木斯中心醫院上班,見一位同事有時間就捧著一本書看,我就好奇,問甚麼書。同事告訴我說是《轉法輪》,是修佛的。我一聽就覺得很好,因為我就想看修煉的書,就想修煉。通過寶書《轉法輪》,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甚麼是修煉等,並按照「真善忍」修煉心性,並為自己走上了返本歸真的通天大道而慶幸。
然而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大法,使得我們失去了正常的修煉環境。大法弟子紛紛去北京上訪,只為能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於是2000年秋天我和一位同修結伴去了北京,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綁架,第二天就送到佳木斯駐京辦事處,接回到佳木斯後直接送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兒子四處求人,花了四千元錢,4、5天後才把我接回家。
回家以後片警總去騷擾我,我也給他們講真相,可有一天我嗓子一下失聲,一年多幾乎說不出話。如今二十年過去了,我的嗓子說話還是很小的聲音,還沒有完全恢復過來。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也絕不會有這種痛苦承受!
更讓人難以承受的是,2010年無辜被非法勞教一年,只因為我家有幾本大法書籍。2010年11月4日上午,法輪功學員陪同於當年6月22日被佳東派出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孫麗彬的母親去找所長馮凱東要人,佳東派出所卻造謠說法輪功學員圍攻派出所。中午11:00左右,東風公安分局調集下屬全部派出所警力,劫匪般堵截並暴力綁架了在人行道邊的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我是其中一個。
那天中午我在佳東派出所斜對面的一家賣羊毛衫的門店前和人聊天,突然被警察綁架。我說自己甚麼都沒做,就是在這和人說說話就犯法啦?警察說到你家看看,如果沒有東西(打印機之類的)就放你回家,然後就開車拉著我回家,到我家一看確實沒有甚麼,就把我平時看的大法書都抄走了。然後把我和張桂香等人一起拉去醫院體檢,給我做心電圖的時候,沒有心電顯示,醫生說這個人心臟病很重,還沒有脈搏,生命很危險。可是還是給我強行送進了佳木斯看守所並在21天之後被非法勞教,送到哈爾濱戒毒所迫害。
剛到哈爾濱戒毒所就逼迫在「三書」上簽字,我不簽就被他們強拽著手按手印,我大聲哭著說:「師父啊!這不是我要做的,不是我願意的,是他們迫害弟子!」我嚎啕大哭,有人說:「既然不是你要做的,那你哭甚麼?」
我就是想看修煉的書,師父賜給我寶書《轉法輪》,給我鋪就了一條返本歸真的路,給我宇宙大法,告訴我做好人,給我淨化了身體,師父沒要我一分錢,只要我們那顆修真向善的心,師恩難報啊!然而中共邪黨極盡各種卑劣手段誣陷大法,誹謗大法師父,並且綁架世人一起參與這次迫害,我為自己哭,我更為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和犯人哭。古人有句話叫:朝聞道,夕可死。我得了宇宙大法,此生無憾!可是那些參與迫害宇宙大法的人,如果他們不能清醒、將功補過,結局是非常可悲的。
張桂香和李雲德兩位老太太回憶當時被迫害經歷時,對參與迫害她倆的公檢法司人員及包夾她們的犯人沒有一絲怨恨,有的只是無限的悲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