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善心講真相 佳木斯李桂華被枉判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李桂華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李桂華不服上訴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佳木斯市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向陽區法院對李桂華的一審原判,八月二日,代理律師收到了中級法院寄去對李桂華的裁定書。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多鐘,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通江街與維新路交叉口處,李桂華給一名五十歲左右的男士講真相想挽救他,這位男子被邪黨謊言矇蔽,不聽真相,他一邊大喊大叫,一邊死死地拽住李桂華的衣服和挎在身上的包不放手,這隻手打電話惡意報警,就這樣李桂華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林派出所。隨後,該派出所警察到李桂華家裏抄家,搶走法輪大法書籍、救人的真相資料等。當晚八點多鐘,李桂華被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十二月十八日,經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一審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李桂華非法判刑四年,李桂華不服上訴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李桂華的家人聘請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佳木斯中級法院罔顧法律事實依據,曲解法律,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視為破壞法律實施,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仍枉法判決製造冤獄。

李桂華自我陳述:法輪功沒有被定義為邪教,中共公安部曾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我信仰法輪功沒有損害國家和他人的利益,沒有利用法輪功破壞法律、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辯護律師提出:法輪功沒有被認定為邪教組織,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李桂華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沒有危害社會,一審認定犯罪事實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李桂華不構成犯罪。

李桂華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守被非法關押已有十三個多月,目前被迫害出現高血壓,高壓達200毫米汞柱,心臟也出現心律不齊的症狀,看守所強制用藥物維持也不見效,還拒絕放人。家屬非常擔心李桂華的安康,律師向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遞交了為李桂華保外就醫的申請,要求相關部門本著尊重生命權為第一的原則,釋放李桂華回家救治。

李桂華,今年66歲,佳木斯市木材廠退休工人。家中兄弟姐妹六人,靠父母微薄的工資艱難維持生活。結婚後,丈夫脾氣暴躁,經常無緣無故打她、罵她。就連生小孩坐月子也照打不誤,經常是一巴掌下去,臉上立即起了五指印。打完後,無論她多悲傷,哭成啥樣,到吃飯的時候都逼她吃飯,不吃都不行,不吃還打,還得笑著吃。有了女兒之後,丈夫的脾氣卻有增無減,就連年幼的女兒都不放過,一起打罵,一腳踢過去把孩子踢得老遠,孩子嚇得篩糠似的發抖。如果是自己受委屈也就算了,看到丈夫這樣打孩子,她無法再容忍下去,開始反抗了,從此,夫妻爭鬥不斷,娘家人都跟著擔驚受怕。吵架、動手,成了家常便飯。漸漸演變到鬧離婚、分居,誰來調解都無濟於事。身心的摧殘,壓抑的日子,她得了一身的病。

李桂華退休之後,親屬介紹她學了法輪功。從此,她的心性提高了,情緒和身體漸漸都好了起來。修煉十幾年下來,她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他人著想。丈夫打她,罵她,她開始努力克制自己,做到大法師父在《轉法輪》中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繼續修煉下來,不斷提高心性,最後完全放下了自我,不氣、不爭、不鬥。隨著她心性逐漸提高,丈夫看到了妻子修煉大法的變化,他也在逐漸變好。他們之間的關係漸漸融洽了,家庭和睦了。可喜的是,丈夫有時也跟著她看書學法了。

幾年前,丈夫得了腦血栓,四肢不靈。李桂華無怨無恨,精心照料他,他想吃啥她就做啥、買啥。她經常到批發市場整箱整盒地批發她丈夫喜歡吃的食品,直到吃夠為止,再換一樣丈夫願意吃的東西買回家。由於丈夫不能自理,經常把屎尿便在褲子裏,還弄的床上、地上、牆上到處都是。李桂華擦、洗、涮、收拾,毫無怨言。家裏收拾得乾乾淨淨,沒有一點異味。丈夫雖然言語不清,但常常說,「我借大法的光了,年輕時我那麼打她、罵她,我得病了她還能這樣伺候我,我感謝大法。只有真修的法輪功學員才能做到這一切。」


參與迫害的相關部門、人員的信息
佳木斯市西林派出所
地址:位於佳木斯市通江街早市向北東側一胡同內)
趙傑 所長 13945458166
周志偉 1394547891 18645450872
張軍 教導員 13845411552 18645450880
劉忠武 副所長 8981888 13846162777 18645450879
邵昆海 副所長 8246908 13836661819 18645450876
劉雲峰 13836603888 18645450878
王均貴 8223156 8241909 13512675444
孫振勇 13845415234
孫輝 女 戶籍員 13684544181
梁佳峰 警號:13945498785
趙立新 警號:13945499688

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勝利路 大學游泳館西側
郵編:154000 區號0454
院長 吳銳利 13845453939
吳畏 8703001 13836667777
黃永成 8703002 13945495555
陳斌 8703004 13846163632
孟力群 8703005 13945484777
黃福成 8703006 18245411999
張麗君 8703007 13945484688
王宏傑 8703009 15331871533
胡鑰 8703008 18324647777
李蘊宏 8703010 13039607111
李利鋒 8608327 手機:13846169281公訴科長專門迫害法輪功
姜茗川 手機:13039639889

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地址:佳木斯向陽區法院。勝利西路1號
郵編:154007
區號:0454
周哲 8709801 13504546655 (院長)
王曉方 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長
楊清江 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長
岳強 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長
張海燕 8709806 13845477975 副院長
趙玉斌 8709807 13298762222

立案庭
楊國臣 8709831 13946474444
李湘玉 8709847
陳琳 8709836
耿學松 8709862
劉洋 8709862
彭慧明 8709836
馮越 8709836
李智媛 8709835
郭俊榮 8709835
高鳳佳 8709832
李聰 8709832
周格 8709847
申志遠 8709820

刑庭
宋濤 8709816 189036879999 (李桂華案主審法官)
紀忠 8709817 13091637128
吳明珠 8709817
李秀傑 8709817
負曉晶 8709817

民一庭
李志輝 8709820
鄧博元 8709822
劉靜 8709823

民二庭
高山 8709826
李琳 8709891

執行局
李長山 8709852
李迎春 8709855
劉偉 8709852
閆石 8709655
尹繼國 8709859

行政庭
胡文海 8709827
李富娟 8709828
姜環宇 8709828
謝文君 8709828

審監庭
馬佳斌 8709829
張大鵬 8709830
陳林 8709830
許雲童 8709830

少年庭
鄭凱軍 8709818
高德民 8709819
李國花 8709819

政工科
張恩成 8709808 13945481517 政工科長
王劍錚 8709837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韓輝 15846839999院長
岳利 8620198 15774548899
關震 8620345 13903688055
劉雪峰 8620411 13339548688
熊麗豔 8620413 15245627666
呂志偉 8627955 13936661967
劉冰 8620303 13359761777
刑事審判庭
庭長:郭建峰(李桂華案審判長)13512671999
賈文華(李桂華案審判員)0454-------26383409
姜良(李桂華案審判員)0454-------26383409
劉天陽(李桂華案書記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