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勞教所為了讓警察做「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工作,給每個警察發了一本《轉法輪》書看,目的是從中找出他們可以用來做「轉化」的所謂內容。崔會芳認真的看完這本書後,非常震撼,她覺的這本書寫的太好了,並認定法輪功被迫害、是冤枉的。
《轉法輪》開啟了崔會芳先天純真善良的本性,解開了許多讓她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她如獲至寶,反覆的看《轉法輪》,越看越愛看,並一點點也按照書中要求的去做。在不知不覺中,她的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她知道怎樣做才是一個好人。
經過一段時間激烈的思想活動,也是在中共對法輪功瘋狂迫害的時期,她毅然走進了這個修煉的群體。但是,她也和眾多法輪功學員一樣,未能倖免的遭受了中共的殘酷迫害。
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的部份經歷:
我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崔會芳,原佳木斯市勞教所警察。二零一五年一月份退休,二月十二日被綁架迫害,並被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獄期滿回家。兩年的牢獄生活,不堪回首,不僅是我身體上遭受摧殘,精神上承受,還使我的家人日夜為我擔驚受怕,陷入慌亂和恐懼之中。
一、 去庭審現場旁聽被劫後遭監控
一天,我得知建三江農墾法院要對「建三江事件」中被綁架的四位法輪功學員孟繁麗、李桂芳、王燕欣和石孟文公開開庭非法審理,地點是建三江前進鎮法院。我就準備去庭審現場旁聽,還能見到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同修。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早,我和一位同修乘上前往建三江前進農場的客車,中途被警察攔截。警察上車查票登記後。才放行我們乘坐的車,當客車行駛到建三江區域內的一個加油站,又一批警察攔住車的去路。警察強制佳木斯乘客下車,查看我們的身份證,凡是法輪功學員都被綁架到前進農場公安分局,並對我們搜身、登記、簽名和查驗身份證。一天都沒給一口飯吃,一口水喝,上衛生間必須一個一個去,還有兩個警察貼身跟著。
直到下午三點多鐘,被劫持的我們陸續分批的被警察送到火車站,讓我們返家。那天從不同地點共劫持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有在車上、有正在路上行走、有在餐館、有在商店門口等),由於我的信息被記錄,從此,我的電話被監聽監控。
二、 在家中遭綁架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我和兒子去外地剛回到家,正要休息,突然有人敲門,兒子開門後,十幾個人蜂擁入室,一律便裝。並說:我們是公安局的,便開始抄家。後得知這些人來自佳木斯市安全局、政法委、610、公安局反×教支隊、前進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的。其中反×教支隊的梁華偉表現的非常積極,對我家搜查的非常仔細,似土匪般的進行掠奪,抄走大量私人物品。把家裏珍藏的裝飾刀、門上掛的裝飾花、大法書籍、護照、電腦三台(外甥一台)、現鈔等全部收走。
他們把我和兒子還有外甥帶到前進派出所,分別關到三個房間進行非法審訊,一直到晚上六點多才讓家人把兩個孩子接回家。說對我行政拘留十天。當時我對所長董建軍說:「你不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你真的不好,還會殃及家人的。對我的綁架拘留就是違法犯罪,馬上就要過年了,我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你換位思考一下?」我心裏明白,派出所所長只是奉命行事,他並沒有決定權,但是我還是想喚醒他的善良本性。我不配合任何簽字。
十九點左右,我去衛生間出來,突然眼前發黑,心慌無力,然後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失去知覺。在這種情況下,警察沒有送我去醫院救治,卻把我送到了行政拘留所。當我醒來時,已在拘留所的床上。後來得知,警察把我送到拘留所門口後,是被四個吸毒人員抬進屋來的。
在拘留所,我接觸到了因各種原因的在押人員,有上訪的老師、征地不給補償的農民,吸毒人員等。由於身體虛弱,第三天上廁所時,其中一人沒扶住我,又摔倒了,導致腰部損傷,動彈不了。幾次出現心慌、無力、四肢動不了的情況,拘留所的醫生給我打點滴都找不到血管。根據我的身體情況,拘留所多次與辦案單位的前進派出所打電話聯繫,反應我的身體情況,他們無動於衷。
在臘月二十八(那年大年沒有三十)晚上,前進派出所警察來接我回到派出所,說在我電腦中發現有勞教所的文件,並打印給我看。然後,強制我去佳木斯市中心醫院檢查身體,而後把我送入了佳木斯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就是先抓人,後找所謂的證據。對我的非法判刑也是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的罪名。
看守所的環境非常惡劣,一個屋住二十多人,被褥全是舊的,棉花滾球起包,躺在上面硌的身體無法入睡,且氣味腥臊惡臭;常規伙食就是帶有雜質玉米麵的發糕,喝的是沒有油星卻有沙土像刷鍋水一樣的湯。想改善伙食,就得自己花高出幾倍的錢訂餐。大多數在押人員道德素質低下,經常是污言穢語,不堪入耳。
看守所奴役在押人員,強制做奴工,為看守所賺取資金。每天纏牙籤,就是把長牙籤尾端纏上五顏六色的剪出條條的亮花紙,很漂亮,是餐飲業餐桌水果盤裏用來吃水果的用具。正常任務是每天每人纏一萬根。剛去的人手法慢,根本完不成規定的數量,只好晚上不睡覺,加班趕任務,還讓晚上坐班的看著幹。有的一宿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的覺,再完不成任務的就面壁反省。坐在板鋪上限制上廁所、吃飯,坐到晚上九、十點鐘。
家裏給警察送錢的,任務就減少,按照送錢的多少分派勞動數量,看守的警察在犯人面前有絕對的權威。看守所隨意扣除在押人員的存款,一次我通過監室號長查賬,發現我的賬上存款少了300元,我找警察說明情況,警察李豔波和李彩芳及力掩蓋,不承認。因為馬上要把我劫持到監獄,就沒有時間追查此事。其他在押人員也有此類少錢的情況。
這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反迫害拒絕做工,但是面對的精神壓力遠遠超過體力的勞動。
一天我看到,有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看守所,晚上接收的值班警察王文剛和張彥麗野蠻的用報紙打她,抓著衣服領子使勁拖她,導致她差點窒息。家屬知道後去找看守所負責人,要去控告,看守所的所長警察如臨大敵,不去檢討自己的違紀行為,反而追查消息是怎麼傳出去的,極力掩蓋他們的不法犯罪行為。
三、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佳木斯前進區法院非法對我庭審,說是公開開庭,結果拒絕我的家人和朋友進庭旁聽。法院門前如臨大敵,眾多警察和便衣在法院周圍巡視,驅趕民眾、並監控其他想前來旁聽的法輪功學員,伺機迫害。由於法院拒絕家屬旁聽,我的家人據理力爭,過程中法警將我兒子拽進一個小屋扣押,而後送往附近的奮鬥派出所訓話,問誰給請的律師等,直到庭審結束後才放回。還將我七十多歲的大哥撕扯拽倒,阻止他進庭旁聽。在法院門前,幾個便衣警察將欲進庭旁聽的一個我的朋友抬起來扔進法院門前的綠化隔離帶,人落地時周圍泛起一片塵土。
我被帶到法庭,沒有見到我的家人,只見到滿屋的公檢法人員,家人為我聘請的律師當庭為我做了無罪辯護。過程中,前進法院法官還多次阻撓律師介入,開庭前都沒有讓律師閱卷。我當庭陳述法輪功被迫害的冤情,並向在場參與庭審的所有人員講真相勸善,給他們留下反思和選擇的機會。庭審後,以「非法持有機密文件罪」對我非法判刑兩年。我上訴後被駁回。
其實,警察綁架我時,抄走電腦後,發現我的電腦有三份是我們警察群體傳達的文件,這些文件分別是:《關於對「全能神」滋事人員開展教育爭取工作的通知》、《勞教局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做好教育轉化工作》(黑龍江省勞教局簡報2013年5月21日 第九期)《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積極應對新情況全力做好教育轉化工作》(黑龍江省勞教局簡報2013年6月6日第十四期),這些文件並不是甚麼機密,在網上都能搜出來。對我的非法庭審和非法判刑,完全是一場構陷的冤案。
四、被劫持入獄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去的路上,我對送我去監獄的看守所警察李彩芳說:到那裏,你就告訴她們說我是大法弟子,煉法輪功的。其實我人還未到監獄,檔案已先到了監獄。他們了解到我是勞教所的警察,是從參與迫害到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又因修煉被判刑入獄。我的到來,讓那裏的警察好奇和意外,面對他們,我沒有一絲的懦弱。我想,我是大法弟子,無論在哪裏都應該是堂堂正正的。
監獄共有十四個監區,十一監區和九監區是負責接收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監區,雙月歸十一監區接收,單月歸九監區接收,九監區也叫集訓隊。所有投送的刑事犯人必須集訓三個月後再分到下設的監區,我被送到十一監區。
雖然我不是以煉法輪功的名義構陷枉判的,但是對我,監獄是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形式進行的。我一進來就被幫教、包夾(就是協助監獄警察做「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利用各種辦法讓你放棄信仰)五至六人將我帶到十一監區。先是剪頭,凡是入獄人員一律剪成齊肩短髮,然後搜身。幫教、猶大馬上圍上做工作,不讓我承認是法輪功學員,說不煉了等等。如果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可以分到各組裏,參加生產勞動,正常洗漱方便,相對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要是按照法輪功學員管理,就要被強制「轉化」洗腦,洗漱方便必須有人監督。
幫教告訴我,十一監區和九監區是監獄中的小監獄,戒備森嚴,是決不允許各屋法輪功學員見面的。她們知道我曾經是警察,當過管教員,對我還比較客氣,讓我坐在沙發上。監獄的警察是不進監舍的,全是犯人管理,大多是職務犯,曾在社會上有一定地位或有錢的刑事犯人,給獄警花錢送禮幹上所謂的好活,在監獄就能當上所謂的「管理者」。監獄利用這些真正的罪犯去「轉化」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實在是荒誕可笑。她們扭曲的人性完全失去了是非曲直的理念,只會根據警察的臉色行事,出賣自己的良心,為了自己能減刑早日回家,就不擇手段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這裏,讓我真正體會到了甚麼是人性全無,甚麼是人間地獄。法輪功學員不僅是身體失去了自由,精神上的迫害更為隱秘和殘酷。讓你毫無人的尊嚴,慢慢消耗你的意志力,常常遭到無理的訓斥,利用各種辦法對你羞辱,持續的高壓讓你時時都處於緊張的狀態,就是讓你屈從,讓你的人性扭曲。你要想寬鬆自由,就得「轉化」,就是逼迫你放棄信仰。
1、面對邪惡的迫害我不為所動
監獄為了得到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就專門利用心狠手辣的人當「幫教」,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極其殘忍的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你寫三書,四書、五書。讓你放棄信仰。
一天,一個猶大來「轉化」我,當她滔滔不絕的向我講所謂的大道理時,被我嚴厲的訓斥。我說:你別做當面是人、背後是鬼的傻事,你知道你的行為給法輪功學員造成多嚴重的傷害嗎?你知道你將來的下場有多可悲嗎?她說沒有辦法,為了減刑早回家。
有個刑事犯,原是伊春市建設局的局長,拿著寫好的悔過書說:這裏沒寫對你們師父和大法不好的話,你看看就簽名吧。隊長說簽完後給你找個好屋,呆到回家就得了,別遭這個罪了。我說:「讓我簽字這事你就別想,這都是我們當年所使用的害人的招數,你千萬不要這樣做,為了你的將來,也為了你的家人。得法修煉是我生命的歸宿,修煉法輪功是我生命的榮耀,我敢於冒著天膽來到這塵世中,在這慘絕人寰滅絕人性的迫害打壓中有幸得到宇宙大法,我是何等的幸運啊!我既然選擇了走這條路,就敢於面對現實中出現的一切事情,這個法在我心中,在我生命的微觀已深深的紮下了根。我有大法指導,有師父保護,任何招術都無法撼動我對大法堅定的信念。」
看到她們用形形色色的方式誘騙我簽字「轉化」時,我真為這些生命的將來擔憂。
2、被體罰坐小板凳二十二天
監區長王曉麗的一聲令下,自此,我從早晨五點起床就開始坐塑料小板凳,別人還未起床,就開始了對我的體罰。正常六點起床,七點開飯。飯後我被帶到庫房坐小板凳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片,有天安門「自焚」偽案,猶大謗師謗法的邪說等等。一直坐到晚上十點才讓睡覺,正常八點就寢。多少年來就聽說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位於全國之首,毫無人性的對生命摧殘,真讓我親身體會到了。
這個塑料小板凳,很小,還不能坐全,只允許坐小板凳的前四分之一,腰挺直,兩腿並攏,雙手放在膝蓋上,目視前方,一動不許動,看誹謗影碟。長時間坐小板凳是對肉體嚴重的摧殘,臀部硌的鑽心的痛,從血肉模糊到厚厚的老繭。長時間挺直坐著,腰部也承受不住,造成腰部勞損。一次我把絨褲墊在褲子裏,兩天後被組長發現,上廁所時組長讓我拿出來要給扔掉,我說不能給我扔掉,我帶的衣服少,我堅持穿身上。
這期間我找包組警察談,找主抓教育改造的隊長談,講真相揭露迫害。我說我信仰法輪功,對我判刑的所謂罪名是甚麼?你們現在按著哪類形式來管理我?依據是甚麼?不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嗎?你們想怎麼迫害我就怎麼迫害我嗎?通過多次談話,揭露迫害,給我減了一小時坐小凳子時間,讓我坐到晚上九點,坐了二十二天小凳子後,給我調到了集訓隊。
3、親人的關懷
十幾天後,丈夫、兒子、哥哥、姪女、大姑姐去監獄見我。十五個月沒見到家人了,看到丈夫、哥哥憔悴蒼老了許多,我們都心酸的哭了。家人沒有一句責備我的話,囑咐我一定要照顧好身體,不要硬碰硬等等。接見結束後,在回監舍的路上,「幫教」奇怪的問我,你們家人怎麼不勸你轉化呢?我說:家人看到我修煉大法後的身心變化,就知道法輪大法好,都非常支持我修煉。家人的表現讓「幫教」感到很意外,也給了我很大的鼓勵。
4、集訓隊見聞
我剛被領到集訓隊,大隊長陶淑平聽到聲音,腳上穿著拖鞋就從辦公室出來了。她看我一眼,然後態度惡劣,像家庭潑婦似的告訴刑事犯:「給她拿馬甲穿上,正常管理。」集訓隊位於監獄大院內接見室的後一排樓,整個第五層樓和四樓的一半,五樓是做轉化的,轉化不了的調到四樓。每屋二至三名法輪功學員,由包夾嚴密監控,不能隨便說話,有事要先向組長報告。全省的判刑女犯人員都往這個女子監獄投送,每週三是接收日,人員特別多,每屋十五張上下鋪的床得住四十至五十人。
監獄是社會敗壞的縮影,集中體現了善惡不分、唯利是圖、正邪顛倒、人性泯滅。教育改造只是一句掩人耳目的口號,在這樣的環境中,扭曲的人性表現相互交叉傳染,人與人之間互相猜疑、提防,內心充滿著爭鬥、仇恨、敵視,陰險、狡詐處處可見,稍不留意就被她人落井下石,是一個非常恐怖的環境。那些貪腐十幾萬、上百萬的貪官、詐騙、吸毒販毒等有錢刑事犯,給監獄裏有實權的頭頭送禮,能幹上輕活或不幹活當組長、包夾、幫教。這裏不看道德品質,只看錢的多少,利用株連的方式迫害大法弟子,越狠越壞越被重用,邪黨真是讓人變成鬼。
集訓隊刑事犯大約有四百人,有二百人在四樓車間幹活,超負荷的奴工勞動,生產車間整天是叫罵聲不絕於耳。有挑選各種牙籤、筷子的;有糊各種紙兜子的;有做小工藝品、各種飲料管的等。患各種疾病的犯人得不到身體檢查和醫治(不病到一定程度是不允許就醫的),都必須參加勞動,衛生條件極差。一包筷子或牙籤都是六七十斤,從樓下卸車背到樓上,挑完後再背到庫房,完不成任務晚上不讓睡覺。完不成任務還罰站、罰刷廁所、限制去超市買東西等。
5、拒絕背監規被關禁閉
我剛到集訓監區,組長、道長(管理整個樓道的刑事犯人)多次讓我背監規,說如果不背會挨收拾的,我說不背。她們說要是甚麼都不背,就不能過關,還要受體罰。我想,越是邪惡的地方,越要堅持正義,因為我不是罪犯,強加的罪名我是不承認的,我要正一切不正的。
果真如此,集訓結束,出面來考核的人是監獄長、獄政科長和集訓隊長。由於我拒絕所有要求,獄長問我為甚麼不背監規,我說:「做好人沒錯,對我的迫害都是強加的、違法的,我不應該在這裏。」集訓隊長聽我說完,怒氣沖沖的對我大聲喊道,不背就留下繼續集訓!就這樣,我被留下進行新一輪的集訓。我仍不配合背監規等要求,再次考核,我還是這個態度,結果副監獄長史耕輝和集訓隊長陶淑平氣急敗壞的說:「關禁閉。」
6、被非法禁閉關小號三十三天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我因不背監規被關進小號禁閉,首先被帶到監獄醫院體檢,還做內檢,那種羞辱感使我忍無可忍,真有撞死的想法。但我理性的提醒自己,我是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只能證實大法,不能破壞大法。
小號是在監獄一角的一排平房,從門進入走廊,第一個房間是獄警執勤室,平時獄警在這裏看監控,後面四至五個是小號房間。小號內有兩道鐵柵欄門,上著鎖,從走廊注視小號屋內一覽無餘。進第一道門是廁所,兩米寬,不到一米長,設置蹲位。第二道門有三十公分寬的水泥地面和板鋪能睡三個人的寬度,禁閉室,白天就是冰涼的硬板鋪,不給坐墊;晚九點就寢,才讓拿來被褥;早六點起床,就把被褥拿走。禁閉超過15天,從禁閉改為嚴管,白天才給個小墊坐著,白天是不讓躺著的。不管小號多冷,睡覺時都不允許用被把臉蓋上。小號監室外走廊離地面二米高處,接近房頂屋簷下,有一個五十釐米見方的小窗戶,去廁所方便都必須得喊報告,獄警來開門才能進入,活動的範圍就是在板鋪上。
進入小號第一道關就是脫光衣服安全檢查,換上小號的衣服,小號衣服是沒有扣子的,用短繩繫著。北方的九月寒氣襲人,由於我身體虛弱,也不想配合白天不讓躺板鋪上的規定,進來我就躺在光板鋪上,穿著單薄的衣服,從心裏向外打著冷戰,我環視小號的四周,委屈的眼淚緩緩流出,這裏就是牢中之牢啊。
小號裏還有兩個人,一個是販毒判無期的王志梅,一個是殺人判死緩的周紅。看我剛進來,她們倆對我很友好,其中一人給我個小棉墊墊在腰部,把拖鞋墊我腳下,一人問我,你是修大法的嗎?我說是。在這冷酷無情的地方有人向我伸出了援手,讓我非常感動。開飯時,由犯人從鐵門底下遞進來,看管的警察在走廊看著吃完,吃飯不給勺子、筷子,就是讓你用手抓。每天的定量是吃不飽的三頓粥,放衛生紙上的兩三片鹹菜;不讓洗漱、刷牙,如果你要洗臉、漱口,就得在去廁所時,用手接點沖廁所的水。廁所牆上邊有個水箱,衝便池時,拽一下水箱上的繩,水下來時,趕快蹲下來接從便池邊淌下來的水,動作慢還接不著。
到了夜晚九點,我才有了被褥,第二天早起床,我和同室的倆人說:太摧殘人了,監獄羞辱人甚麼辦法都有,我想大聲喊。一人說,這倆警察挺好的,喊吧。我就大聲地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喊了兩遍,她說明天可不能喊了,明天那倆個警察兇惡。
殺人犯判死緩的周紅,是十三監區的刑事犯,因為隊長勒卡她的錢,她不給,並頂撞了隊長被關小號的。她已服刑近十八年了,在服裝車間,技術過硬,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還能給別人做囚服賺錢。因為正常發的囚服肥肥大大的不合體,有錢的、大馬牙子都穿花錢做的料服,這裏體現了監獄管理混亂,倒買倒賣現象嚴重。
周紅跟我講,她親眼所見,大約在零二年或零三年,一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了,被放在煤堆旁,衣衫襤褸不整,一隻腳光著,後被拉煤車拉走。王志梅是因為沒花錢給監區長送禮,沒得到高分與隊長爭吵被關小號的。她們得知我的情況後,都罵邪黨,周紅跟我講了監獄的各種違法亂紀的現象,監區的大犯人(刑期長有後台 給警察送禮,有警察撐腰)就能行使特權,勒卡拿要,強買強賣,持有手機,放高利貸等等,一年能賺上萬元。她求我出去後一定要為她伸冤。
還告訴我,剛從小號出去一個牡丹江市的法輪功學員叫徐英,因反迫害被關進小號四個月,由於堅持煉功被打、被凍、被扣、不讓洗漱等等非人待遇。到出小號時,頭髮已經成餅了,瘦的皮包骨。
警察聽到我們的談話了,第三天把我調到隔壁屋。幾天後又進來一個叫車風萍的,她是因為販毒判十五年,餘刑三年多,在四監區服裝車間,為了要幹能掙分多的勞役,沒錢送禮一直幹不上,多次找監獄長反應她所見的種種違紀現象。監獄長答應她,每月給她五分,讓她做鞋墊賣錢,再放高利貸賺了上萬元,還供兒子讀書,把一萬元錢打到兒子的卡上,由於她向監獄長揭露了本監區的陰暗面,以後監區長就常常刁難她,從而被多次關小號。
在小號,吃飯時,有警察監督,必須看著你吃完,我覺得此種待遇是對我的人格羞辱,不願在吃飯時面對著監督的警察,我就背對著她們吃。一次監督的警察讓我把臉轉過來吃飯,我說為啥要轉過來呢?這飯不是你們檢查過的嗎?不給筷子、勺子,這還不夠羞辱人嗎?她說這是規定,僵持一會,我說:「從現在開始我不吃了。」我立刻停止了吃飯。
7、揭露迫害把慈悲留給眾生
暗無天日的小號陰森可怖,狹小的空間讓人透不過氣來,每天有值班獄警嚴密監管,時而也有各級頭頭來檢查工作,我就利用這個機會向前來檢查工作的人揭露小號裏的違法行為,揭露非人的待遇,吃不飽,三頓飯是一碗稀粥兩片鹹菜、躺在光板床上、除了囚服,不讓穿其它衣服、飯碗從門底下送、不讓洗漱等等。
在小號期間,每週監區的包組警察,隊長所謂的提審一次,第二週監區長陶淑萍也來了,這時我對她們已沒有了怨恨,想想她們也是不明真相被利用,等待他們的結果是可悲的,這樣一想,反而對他們有了憐憫之心。陶淑萍也一反往日的態度,緩和的對我說:「崔會芳,你也是警察,你也當過管教員,你說你來到監獄你不背監規,你讓我怎麼辦?」我平靜地說:「你們對我怎麼樣,我對你們沒有任何怨恨。你們有你們的監規監紀,但我堅持沒有錯。」
由於我不認罪,在原有關押小號十五天的基礎上,又給我加期一個月。小號的人都喊餓、喊冷,由於我心態的轉變,沒有了怨恨和委屈,只有對大法的堅定信念,對迫害大法弟子的這些人可憐。我躺著背法、發正念,感覺身體發熱,沒有了冷的感覺,我想這就是境隨心轉在我身上的體現吧。我在小號內唱大法歌曲給她們聽:《為你而來》、《得度》。背《洪吟》等,她們很喜歡聽,說:「你們師父真了不起,寫的真好。」
十月二日,家人委託濱江檢察院的負責人,在監獄政委,駐監獄檢察室何主任等人的陪同下來小號看我,把我領到外間一個小屋,問我怎麼樣?我說問我身體上的還是思想上的?我身體現在被摧殘的腿不好使,我向檢察院的人揭露非人的待遇。家人要求檢察院的人監督監獄,要求監獄保證兩點:第一,保證生命安全,第二,到期準時回家。
半個月後,我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大小便失禁。九月二十九我跟警察說:「從現在開始我不吃飯了。首先聲明不是絕食,我控制不了我的身體,但我能控制我的嘴,也沒有短褲換了,你們還不讓洗。」十月一日值班警察告訴我:「你們副隊長王珊珊開車給你送兩條短褲。快吃飯吧,看你瘦成甚麼樣了。」看著兩條短褲,我為這個生命有善念而感到欣慰,在警察的勸說下就結束了這次絕食。
第三十三天,又喊我出去,我說:「我走不動了,如果是副隊長,就麻煩你給我捎兩句話:第一,謝謝她給我買的短褲;第二,我堅持的原則不變。」她說:「快起來吧,來接你回去了。」小號裏的人都替我高興,十四組組長領著一個犯人給我背回來。
8、聞聽同修的被迫害讓我感同身受
我又回到九監區十四組,其它組的人來看我,有人說我白了。我在被窩裏躺了五天後,又被調到對面十三組,組長徐偉是經濟犯,我們之前處的比較融洽,我跟她講過真相。一天我主動找她交談,我說:「我們現在身份地位是一樣的,但我們的出發點和目的是截然不同的。你是積極靠近政府努力改造的,我是反對這場迫害的,希望我們能友好相處。」我被劃分到她的保,三、四個人為一個「保」,就是邪黨的株連政策,「保」裏一人違紀,其她人都不減刑,這樣「保」內的人就互相提醒、監督,為的是自己的利益少受損失,獄警也少了一份用心管理。
組長徐偉安排專人照顧我,打飯的、扶著上廁所的,這些人也都是她的耳目了,我天天可以躺著。一天她找我說:「道長想讓你去車間。不行你就假裝去廁所摔了,這樣就有理由躺著了。」不知她是善意的想幫我,還是想考驗我。我想,我修的是真、善、忍,我連真都做不到還算甚麼修煉人。我馬上回絕她說:「不行,再養幾天我就下地鍛煉了,會很快好起來的。」經過幾天的休養,慢慢我自己會走路了。
一天,我在屋裏穿著肥肥的棉褲背手來回走,我跟組長徐偉說:這情景使我想起一首詩,徐偉說:「七步詩。「我說:「對,還是組長聰明。」我就背給她們聽。其實,這些人也都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但是,在惡黨的體制下,由於私慾甘願被捆綁著幹壞事,實在是可悲可憐。
十二組一位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是哈醫大二院的護士,為了證實法輪功學員無罪,不配合監獄的種種要求,不蹲著報數、絕食抗議,要求煉功。幾次生命垂危,出現吐黑血、胸痛、胸悶等現象。最後她爭取到晚上可以煉靜功。
與我同監室的有兩位法輪功學員,四十多歲,都被非法判刑十年。其中的劉豔華講,她在五樓被用束縛帶綁在上下床鋪,連接的立柱上站了十二天。不讓睡覺,包夾踢她、打她、掐她,大腿裏側被掐的滲血。一年多過去了,腿上還有青紫的痕跡。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譚玉蕊也是因不放棄信仰,心身備受折磨。
十一組還有個被判死緩的人,她在監獄得法修煉。她說在這裏,所有的迫害方式她都經歷過了。有個從五樓新調下來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行走困難,後了解到在強行「轉化」她時,被包夾兩人抬起來多次摔造成的。
十月份,伊春市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七十多歲的房志珍等拒絕穿囚服,被十一監區的幫教、包夾七至八個人大打出手,拳打腳踢、薅頭髮。後來監獄警戒隊的幾個戴袖標的男警察,把她們打倒在地,腳踩在法輪功學員的頭上,經多種非人摧殘後,直接把房志珍關入小號。
鄭迎春在晚上點名時,因為拒絕蹲下報數,被道長何秀琴和包夾掐脖子等毒打,導致犯心臟病。
我剛去時,被強行去監獄內的醫院檢查身體,看到一個法輪功學員因不配合邪惡,被兩個包夾野蠻拖著走。
在13組,雞西市恒山區法輪功學員趙春豔,被非法判刑五年。在二零一六年末,我看見她時,她身體非常虛弱,晚上躺不下,不間斷又吐,家人為她申請保外就醫被拒絕,體重僅剩50多斤。
我回家後,看明慧網報導,在監獄,趙春豔不肯寫誣蔑大法的文章被嚴重迫害,曾12天不讓趙春豔睡覺。包夾把她關到倉庫裏打她,用刷子刷她的臉,致使臉上有一條條的血痕。包夾還不讓她去廁所,趙春豔憋不住而尿在了褲子裏,包夾就罵她不講衛生。她在自己床鋪裏面的牆上寫上了「法輪大法好」幾個字,被包夾發現告訴了獄警。此後,就不斷的被打罵,身心備受折磨。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冤獄期滿,家人用120急救車接回家。回家十二天便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9、維護正理和同修共度難關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同監室的法輪功學員譚玉蕊半夜睡不著覺,坐了起來,包夾就彙報了。早上被道長段恆、組長徐偉叫到庫房(因庫房沒有監控),近一個小時後,被人攙著回來的。我看到她臉通紅,情緒低落,像犯心臟病的症狀。我問她:「誰打你了?」包夾趕緊說:「沒人打,誰能打她呀。」 譚玉蕊慢慢的搖搖頭,後得知,她確實被打了,頭還被打出個包。
在監獄這個邪惡的環境中,看到同修被打被罵時,就像打在我身上一樣難受。中午開飯時,我給小蕊送點吃的,邊說:「安慰安慰你這受傷的心。」組長徐偉聽到這話不高興了,出門時對我說:「這事跟你一毛錢關係沒有,別跟我脦瑟。」我到車間找她,她態度蠻橫,拒絕與我說話。我就到走廊門找隊長,門崗不讓,因為沒有組長的同意是見不到警察的。組長徐偉知道了我的想法,她請示了隊長,然後告訴我說隊長晚上值班,有時間就找你。我說好吧。
九月九日早上,組長徐偉化妝包裏的小鏡子被我拿到。小鏡子是違禁品,而且她面臨著減刑,她三年多一次刑沒減,分數超過正常減刑的幾十分。因為集訓隊應該警察負責填寫的教案及各類簿冊都讓她負責寫,所以每月都得滿5分。有新規定,職務犯最多能減九個月,限制職務犯減刑,想減刑是不能出一點點差錯的,所以她們把減刑看得比命都重要。徐偉洗漱回來找不到小鏡子了,自己翻,又調動所有包夾找,看得出來她真的害怕了。下午又把全組人員召集回來開會。
晚上就寢前,我找徐偉談,我問她:「你是不是打譚玉蕊了?」她說:「跟你有甚麼關係?」我說:「當然有了,她是我的同修。」她說:「沒打,誰看見了?」我知道她不敢承認。我就告訴她:「你的小鏡子在我這裏。」她才鬆了口氣。我說:「君子坦蕩蕩,我敢做就敢當。我的所想所做是因為你所說所做太過份了。晚上我就用小鏡子把手腕劃開,我找隊長你不讓見,到時候讓監獄長和檢察院的來,到時候看進小號的是誰?你跟我玩陰的、損的,你算找到對手了,姐當了三十年警察,啥人沒見過!」
我又說:「我們是修煉人,大法師父告訴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所以我放棄了這種極端的做法,想想你不也是被利用的嗎?你們為了減刑能早回家,也很正常。但是,你不能出賣自己的道德、良知,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啊!你們這樣做是最可憐、可悲的,為自己造下了無邊的罪業還不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修煉人,修的是真善忍,修的是正法大道。迫害修行的人是沒有未來的。我告訴你這些,真是為你好。」最後她說:「這過程我也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在這向你說聲對不起。」我說:「你是發自內心的?」她說:「那當然了。」我說:「好吧,我接受,希望以後你能善待大法弟子。」
還有兩天就要回家了,我沒有一點高興的感覺,躺在床上心酸的落淚。我回家了,這場迫害還沒有結束,我的同修們還在這裏承受著苦難。還在不斷的有同修被送到這座人間地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六年,黑龍江女子監獄共接收法輪功學員六十五人;二零一七年一月,接收十人。其中哈爾濱市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被勒索罰金一萬元;被非法判刑三年的,被勒索罰金五千元;建三江大法弟子蔣新波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罰金三萬,可見建三江邪惡至極。
回家的日子到了,兩年的監獄生活讓我身心俱損。家人和同修來接我。上車後,丈夫說:「快和大哥視頻,大哥這段時間惦記你,都睡不著覺了。」視頻中,大哥悲喜交加,哽咽的說不出話來。到家後,三哥三嫂為我回家準備了一桌豐盛的美味佳餚。一進家門,三嫂緊緊的抱住我。跟二哥視頻,二哥一直流淚,心酸的說不出話來。大姪女為了我,通過各種關係托人,兩年的時間,頭髮白了很多。大姪子來看我,抱著我失聲痛哭。開庭時警察把他羽絨服都撕壞了,被劫持到前進法院的一個小屋限制人身自由。把我七十多歲的大哥摁倒在車下,三嫂被他們撕扯的心臟病都犯了,兒子還被他們戴上手銬關入派出所,現在手腕上還有被扣傷的痕跡。婆家所有人更是對我牽腸掛肚。
這場迫害給我家人帶來的傷害、痛苦是無法用語言表述的。二十年的迫害,給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及家庭造成的壓力、損害罄竹難書。
回家後,得知單位的三位所長得癌去世了。其中兩個主抓管理教育的副所長得的是胰腺頭癌離世,另一個是肺癌去世。現任的所長因經濟問題被定罪免訴行政降級,管理科長被判緩刑,衛生所長及所涉及的科隊長行政記過或降級處分。我很為他們痛惜。
五、追要退休生活待遇三年無果
被非法判刑後,我的退休工資停發,現回家已三年有餘,生活待遇問題還沒有解決。離開了監獄,我並沒有輕鬆多少,身體自由了,精神上的壓力也不小。我只能一邊打工維持生活,一邊奔波在追要退休生活待遇的維權路上。無數次的面對相關行政部門的各級官員,從原單位的戒毒所,到上一級主管單位司法局、涉及工資待遇的財政局、市長辦公室、市610、市信訪局等,至今無果。
原單位領導都換了新人,和我素不相識,我只能一次次去講真相,告訴他們我是做好人被迫害。領導理解我的處境和艱難,本單位又無力解決,只有打報告向市財政局申請我的生活待遇。開始財政局公務員科葉禎科長讓戒毒所拿出我的工資標準,戒毒所第一次打報告,是按我原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向市財政局申請,葉禎科長說不符合標準,60%的標準是判緩刑的標準,而後又用低於60%的報告再申請。
兩次申請後,葉禎科長及副科長張秀英又說,我這種情況不歸財政局管,應該戒毒所負責。戒毒所所長委託政治處和執法執紀科人員和我一起去諮詢財政局副局長周傳峰,周局長說:財政局每筆錢都得經主管財政市長批覆。戒毒所政治處又打報告報到上級主管單位司法局,司法局再上報給市政府,請求主管財政的副市長孫希平,市長這樣批覆:依法依規合情合理解決。
看到市長這樣的批覆,我滿以為我的工資會很快得到解決,但批文下到財政局後又是無聲無息。我再次去財政局公務員科諮詢,副科長張秀英說:全市判刑的多了,沒有來找的,就你來找,要是給你解決,其他判刑的都得解決,那得多少錢啊?就你單位給你追問工資,你單位還有個判刑的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在我工資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我只好去佳木斯市信訪局求助解決。我說明情況後,信訪局當即給我登記立案,立案後將我的訴求轉到司法局,司法局又轉到戒毒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戒毒所這樣批覆:戒毒所是財政供養單位,解決不了生活費用。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不服戒毒所的處理意見,又去司法局請求複查,司法局把我的申請又轉到戒毒所,並讓戒毒所的原處理意見書撤銷,撤銷的理由是答覆的內容不明確,沒說清,重新做出梳理,讓戒毒所重新答覆意見。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戒毒所辦公室主任電話通知我去戒毒所取新的信訪告知書。當我拿到這份新的告知書一看,內容跟上次一樣,戒毒所無能力解決。
二零二零年四月四日,我再去司法局提出複查申請。五月八日,司法局辦公室人員任揚給我打來電話,讓我去司法局取「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我拿到這份意見書,看上邊寫著:「去民政局辦低保」的字樣。當時我說我不認可這一說法,拒絕這樣的結果。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司法局又重新給我一份「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內容是:綜上所述,經市司法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佳木斯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處理意見予以維持。如對本複查意見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佳木斯市政府書面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核,各級政府的信訪工作機構和其它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六月十六日,我再次踏入財政局的大門。來到辦公室,向一位女工作人員說明我的情況。我說,我多次來你們財政局,我的工資問題沒有解決,如果說我的生活待遇問題不是屬於你們負責的範疇,能否給我出具一份答覆意見書?她說:應該歸公務員科葉科長負責,讓我去找葉科長。在行政辦公大樓,我費盡周折見到葉科長,簡短的交談後,他明確答覆我,你的工資不歸財政局管,還是得你們原單位解決。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給戒毒所長安迎春打電話,詢問對我工資問題如何解決,他明確答覆,單位解決不了。
追要工資屢屢受挫,讓我步履維艱,不知這條路還得走多遠,我的養老金問題才能解決。過程中,看到被邪黨捆綁的各級官員,有的善念還在,有的也很同情我的遭遇處境,由於私慾怕自己被牽連,互相推諉,一拖再拖。
結語
法輪功被中共迫害了二十年,這場滅絕人性的慘烈迫害,使多少法輪功學員致死、致殘、致瘋,使多少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場迫害,不只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是推動了整個社會道德的下滑。在此,奉勸曾參與迫害過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及各級政府官員,守住自己的善念良知,用理智、理性來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吧,用善念善行對待法輪功學員,別再助紂為虐,充當迫害的打手和幫兇,最後成為中共的替罪羊。
現今,中共病毒瘟疫肆虐,各種災害此起彼伏,也是天在警醒世人。自古邪不壓正,歷史上所有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成功過,也都是以迫害者悲慘的結局而告終,這場迫害終究會被終止。善惡有報的天理衡量著每個人的所作所為,那些能站在正義一邊,保護善良的人們都會得到上天的眷顧,都會在各種災禍面前逢凶化吉。我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趕快懸崖勒馬,贖回罪過,退出邪黨的一切組織,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美好的未來!
參與迫害者單位與信息
佳木斯市公安局
地址:郊區長安西路 888號
郵編:154004
電話區號:0454
總機:8298114
李 政:8298333、18845498888
於長海:8298155
尚志軍:8298399、15326696666
劉岳森:8298077、15304542588(退休,正在被檢察機關查處)
王玉明:8298008、15046446666
宋鴻源:8298345、13836662345
尤學智:8298376、15145433333
李慧坤:8298386、13945488886
徐長富:8802666、13329446666
反×教支隊
王玉君:8298229、13704545588、18645450506
李忠義:8298230、13945454488、18645450507
梁華偉:8298229、13199140111、18645450508
王忠杉:8298230、13504546999、18645450815
佳木斯市610 辦公室
孫狀:0454---8688615、18182843888
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委員
劉 臣:8223490、13359630336
高偉利:8288278、13351663579
何先南:8363004、18946472255
曹憲斌:8221136、13946451001
徐佳才:13803653098
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
宋介凡:8312311、8666333、13903689333、18645451001
國保大隊
王連民:8318833、3904546699、18645451672
李延維:6878779、18745479333、18645451013
詹文軍:6111199、15904547999、18645451098
前進派出所
原所長董建軍:8998255、15046441999、18645451690
欒海濤:13359557111、18645451038
魏 東:8998255、1394543666、18645451052
董廣明:6110110、13945453666
張 楊;6110110、13351863666
閆衛東;
佳木斯市中級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長安西路623號
郵編:154004
區號:0454
收發室:0454-2638108
院長韓 輝:15846839999
副院長岳利:15774548899
副院長關震:13903688055
副院長劉雪峰:13339548688
刑一庭
郭建峰:13512671999、0454-2638407
張彥斌:0454-2638406 13904545659(退休)
賈文華:0454-2638409
周 晨:0454-2638409
姜 良:0454-2638409
佳木斯市前進區檢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長安東路 512號
郵編:154000
區號0454
譚景春:8322001、13803677222
趙麗敏:8322002、13945455999
張志棟:8322003、13624540888
高文閣:8322004、13836667555
李勁松:8322006、18545086999
張 鵬:8322088、18946443355
董小芳:8322007、13684542666
馬靜波:8322877、13634540777
孫宏國:8322998、13803658333
起訴科
洪藹墡8305977 13836640111
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
地址:佳木斯市長安東路518號
郵編:154000
區號0454
張甲光:8777001、13091649666
王 莉:8328205、13836648880
劉 旭:8328204、13945478588
趙慶林:8328265、13664540111
盛 煤:8328202、13945489136
齊海榕:8328203、13946470011
刑事庭
崔會芳案審判長周剛:8328132、8655312、13163514111
崔會芳案承辦人葛莉:0451-8328135
佳木斯市看守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沿江鄉黑通村路口。郵編:154011
看守所
孫 健:8519778 15326698333 18645450515
霍友庫:8517766 13089681266 18645450516
於吉文:8519668 13946454555 18645450517
趙軍平:8519118 13555587516 18645450518
警察李豔波
警察張彥麗
警察李彩芳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07號
郵編:150069
電話:0451-8663903X(尾號為連續號)
電話區號:0451
原女監監獄長孫久傑(女):0451-86639099
副獄長史耕輝(女):0451-86639066、13804541111
副獄長於曉平:0451-86636266、13694652999
副獄長紹建民:0451-86618177、13503685048
副獄長楊明昕:0451-87085377、13946151888
政治處主任曲宏:0451-86629766、13895738967
獄偵科科長:86639023
辦公室:86639031
610管理辦公室
電話:0451-86639072
原610主任楊麗斌:0454-86639028、13946059058 警號2320317
十一監區
監區長王曉麗:0451-86639041、15945663455;
副監區長葛雪紅
教導員高冬梅13604508585
副監區長陶丹丹:13796752611
九監區監區長陶淑萍:18104609955
包班警察李瑩:18103678659
刑事犯
九監區十三組組長徐偉
包夾王偉君 (哈爾濱市)
邵桂芝(伊春市南岔區)
李紅(哈爾濱市)
這些信息是當時參與的人員,但是有的已調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