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丁榮枝在去周玉英家後,出門在路上時,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合肥市法輪功學員黃玉晴、周玉英、張英三人在黃玉晴家正在閱讀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時,被廬陽區分局大楊鎮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惡警指著一包資料,肯定地說,這是黃玉晴的資料。
黃玉晴,女,五十八歲,她的律師給檢察院遞交了不批捕的法律文書,說,在自己家中讀書,不構成犯罪。結果檢察院不予批捕。黃玉晴於八月十六日被「取保」回到家中。周玉英、張英也回了家。
後來,黃玉晴、周玉英、丁榮枝三位法輪功學員曾一度被構陷到檢察院,在法輪功學員和律師的爭取下,在取保候審滿一年之際,廬陽公安分局正式通知三里庵派出所,撤銷構陷案,解除取保候審。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二十一年來,眾多公檢法人員無視法律,在六一零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的角色。隨著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越來越多的人明白,越來越多的人再不願去做迫害好人、陷害真修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合肥廬陽公安分局的撤案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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