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 頑疾消
撫順市法輪功學員都興貴,男,1951年出生,今年69歲。
都興貴從兩歲起,就患上了氣管炎,這病將他折騰得簡直活不下去了,每一次感冒就發燒,導致肺感染,就得到醫院去打滴流。七歲時,都興貴的母親回老家撫順市清原縣找一個信佛的老太太,老太太說,我給你編一把鎖,帶在孩子的脖子上。於是,老太太用一些大錢(清代的錢幣),編了一把鎖,讓都興貴戴在身上。都興貴戴上這個鎖,真的好了,不再像以前上不來氣了,像好人一樣。
在都興貴十歲那年,他的父親帶他去洗澡,一個他父親認識的人說:你不是共產黨員嗎?怎麼還相信這些迷信的事呢?指都興貴脖子上戴著那把鎖。他的父親就把都興貴脖子上的那把鎖摘下來,把鎖拆了,給都興貴的姐姐做毽兒了。
這樣,都興貴又犯病了,每當都興貴犯病的時候,他都是死去活來的,喘不上來氣。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重。一九九四年夏天,撫順市中心醫院的大夫對都興貴說:你的病醫院治不了了。為了治好自己病,都興貴還自學了中醫,但是對他的病都是無濟於事。
天無絕人之路,在一九九五年間,都興貴從書店裏買了《法輪功》,看完之後,都興貴明白了許多東西,於是立即開始修煉法輪功,但由於當時自己悟性不行,邊煉功邊吃藥。
一九九六年都興貴經歷一次瀕死的體驗,不喘氣了,心臟似乎停止了跳動,體驗到一種空靜的感覺,身體的一切痛苦都不存在了。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感到小腹的丹田處法輪在較慢的轉動,又有了心跳和呼吸……
後來,隨著學大法的深入,都興貴按照大法要求的去做,做事先考慮別人,隨著心性的提高,都興貴的病完全好了,能夠像健康人一樣正常的生活了。他非常的感謝法輪功的師父給了他第二次的生命。
都興貴把在修煉法輪功身體好的情況講給世人,讓人知道法輪功的美好。
多次被非法勞教、關洗腦班、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間,當時都興貴在家中,葛布派出所警察趙冬福領著一個小警察(當時二十多歲)將都興貴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那時葛布的法輪功學員韓桂芹和王麗(時年三十八歲)也被綁架。在葛布派出所關了一天,後將他們三人送到撫順(武家堡子)勞教院。但是檢查身體時,都興貴的身體不合格,沒有收他,就把都興貴給放了。都興貴被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時,家也被非法抄了。
二零零二年七、八月間,都興貴在單位對同事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和他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經歷,告訴別人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叫別人不要相信中共的謊言。都興貴被本單位的一個退休幹部給惡意舉報了。葛布派出所的惡警到都興貴所在的單位,將都興貴綁架。
當時葛布派出所的王警長和街道的尤洪軍去的單位,把都興貴放在單位的法輪功的書和資料都給搜走了。後來和一個姓梁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體檢之後,不收都興貴,又把他放了。
二零零三年十月,順城區公安分局和葛布派出所的警察無緣無故到家中綁架了都興貴,並非法抄家,搶走許多物品,後把都興貴送到順城區舉辦的洗腦班裏。洗腦班的主辦人是順城區政法委「六一零」的劉亞洲和肖力。後又送看守所時,送醫院體檢,都興貴的身體不合格,被釋放。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一點多,順城區的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焦臣領著許多警察包圍了都興貴的家,將都興貴綁架,後送撫順市看守所。都興貴體檢不合格,撫順市順城區公安局的局長「走後門」,將都興貴強行關在看守所裏,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後又把都興貴送到撫順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半,但教養院不收。惡警又「走後門」,教養院暫收了都興貴,非法關押都興貴一個多月,因為不讓煉功,都興貴又犯病了。教養院後來找來了120的救護車,將都興貴拉到撫順市第三醫院搶救。後來,教養院讓葛布街道人員給都興貴接回家了。
因為修煉法輪功,都興貴的病好了,都興貴就想把法輪功的美好告訴別人。二零一零年冬天,一次到葛布去發真相資料,被葛布派出所蹲坑的警察綁架,都興貴向派出所的人講真相,從早上六點講到十點多鐘。後來,派出所準備放人,讓葛布街道人員去領人。但是順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焦臣不幹,非得把都興貴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裏,對都興貴 「轉化」攻堅。
但是洗腦班的醫生,給都興貴體檢,不收。警察就想辦法,讓洗腦班收下。後來,洗腦班最邪惡的猶大欲「轉化」都興貴時,都興貴用自己親身經歷,破解了他們的邪說,那兩個人無言以對。後來沒辦法,就放了都興貴。
在二零一二年,又有六七個人到都興貴家。他們都是被中共的謊言欺騙邪悟的人員。他們講,你要相信科學,有病要到醫院去治。但是都興貴跟他們說了他得病的經歷,身上遭女鬼那件事,問那些人:相信科學,科學能把女鬼驅走嗎?我不是不相信科學,而科學最後說,我們對你無能為力,相信科學的醫院都給他判死刑了,法輪功救了他。你說,讓人相信不相信。後那些人就走了,沒有迫害都興貴。
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上午,都興貴去貼真相粘貼,被河東派出所的協警王華(40多歲)綁架。都興貴向他講真相,王華就是不聽,就把都興貴綁架到河東派出所。
當時河東派出所蘇曉晨(20多歲)和一個徐姓的警察負責。徐姓警察非常的惡,給都興貴送撫順市看守所時,到西露天礦一個小醫院做假體檢,當時,都興貴吐了一口血。
到看守所後,看守所的醫生看到都興貴,都認識他,就說信仰自由,診斷都興貴的身體,看守所不收。這時,都興貴又吐了一口血。看守所的大夫一看,堅決不收。那個徐姓警察還要送。看守所的醫生就說,如果你對我們的結論不服,可以做司法鑑定。這樣都興貴就回家了。但是那個徐姓的警察,將都興貴的手機和二百元錢非法扣下了。
非法刑期結束 又企圖監外執行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都興貴在順城區葛布地區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人構陷,後被順城公安分局葛布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送南溝看守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回到家中。
隨後時間裏,撫順市國保、順城公安分局警察、葛布派出所及葛布街道、社區多次上門騷擾,編造收集假證陷害都興貴,二零一六年九月,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通知都興貴,順城區檢察院對他非法起訴,都興貴知道自己沒有犯罪,講真相、救眾生也是符合法律的,所以決定不請律師,自己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撫順市順城區法院在第八法庭進行非法開庭,都興貴講述自己修煉身體健康的情況,同時關於修煉法輪功合法作了有理有據的辯護。
都興貴質問公訴人,起訴書中說,我散發的真相資料是×教宣傳品,請公訴人給出這種說法的法律依據,是哪條法律認定的法輪功資料是×教宣傳品。公訴人低頭無語。
都興貴指出,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功學員發放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是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如果公訴人拿不出法律依據,那就是誣告。
就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的問題,在法庭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都興貴指出:兩高作為司法機關,它只有執法權,而沒有立法權。因此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為刑事訴訟的法律依據。一種行為是否屬於違法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罰,只能由法律來認定,而不能由兩高司法解釋來認定。依據法律規定來定罪處刑,這是在執法;而依據兩高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定罪處刑,違反罪刑法定原則,這不是在執法,而是在犯罪,已構成誣陷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都興貴通過論證,講出修煉法輪功、講真相、發傳單的合法性,法官公訴人無語。法庭草草的就收場了。
法庭沒有證人(國保、公安、派出所人員)出庭作證,旁聽席上,只有法輪功學員孔繁校旁聽,庭審結束後,旁聽人孔繁校陪都興貴一起來到順城區公安分局找辦案人,辦案人不在,其他人接待,都興貴說,開庭,辦案單位沒有出庭,現將我的辯護材料轉交給辦案人,該警察收下了,說好好看看。接著,他們去葛布派出所,找經辦本案的警察,把辯護材料給了該警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順城區公安分局河東派出所找到都興貴家,詢問給公安局送辯護書的情況。都興貴說,這都是立案單位,應該知道我對自己的辯護。警察讓兩人到派出所去一趟,介紹一下當時的情況。下午1點,他們到了派出所,被派出所扣押。兩人耐心向警察講真相,警察不聽。孔繁校被非法刑拘,都興貴於晚上9點半,被放回。後來,公安國保接著編造假證據,陷害孔繁校,最後將孔繁校非法判刑3年,送進本溪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三年冤獄期滿出獄。
而興都興貴被撫順順城區法院冤判三年,他上訴到撫順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改判二年六個月,刑期從被綁架時間二零一六年 六月二十九日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年六個月,由於都興貴身體檢查不合格,沒有到監獄執行。所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都興貴已解除了刑期。
然而,二零二零年五月份,葛布派出所警察配合協助順城法院,接上級指令,要對沒有執行的案子清理,要求都興貴到醫院體檢,如身體好了,再到監獄服刑,都興貴給他們講真相,最後派出所辦案人說,那身體不好,不適合去監獄服刑,我們就這樣上報。
就是這樣,順城法院下了監外執行通知書,但是都興貴的刑期已滿,又要監外執行,同時,又被騷擾,給六十九歲的都興貴造成巨大的心理傷害。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不講法律。
都興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如今被中共迫害離開人世,參與迫害、騷擾者,捫心自問,你們在為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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