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結束冤獄回家時,一次有同修A約著切磋。她把手機擺在我們圍坐的桌子上,大聲的交流。我提出把手機拿開,她說:「沒事,這麼多年,我都這樣,沒出過事。」
我嚴肅的告訴她:「你沒出事,是因為警察覺得你好利用,用你的手機取得同修的信息,比特務還方便,你不是特務,卻起著特務起不到的作用。」她馬上黑著臉,不再交流,最後不歡而散。
當然剛回家時,在監獄裏激化的爭鬥心很尖銳,這是我需要修的。我不該那麼不顧及同修感受,把話說得難以讓人接受。可同修帶著手機到處見同修這個行為絕對是不對的。
沒過多久,一夜之間,當地三十多位同修被綁架。現在一年多了,有的判了刑,有的還在看守所,也有在裏面被迫害的不能自理。而同修A,被枉判好像是三年半,也有說三年三個月的,無從求證。在外面沒被抓的同修也因這事產生怕心,沒有形成整體,也沒幾個人敢講真相救人。
教訓是慘痛的,同修提醒得好,「沒出事」不是衡量對錯的標準,只有法才是衡量一切的標準。一定要出事才知道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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