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年六十七歲,女,工作單位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主任科員,警銜:一級警督,二零零七年七月退休。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身體不好,患有萎縮性胃炎、關節炎、膽囊炎、肩周炎、鼻炎等多種疾病,西醫、中醫、吃藥、打針都解決不了身體上的痛苦,每年花費國家多少醫藥費都計算不出來。聽人說法輪功好,很多人修煉。我心想:那就嘗試嘗試吧。這一嘗試就修煉上了。通過煉法輪大法,我的身體不知不覺好了,也不用吃藥打針了,太神奇了。從這時起,愁眉苦臉不見了,見到的是身體的清爽和心情的愉悅。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血腥鎮壓法輪,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在這前後迫害二十多年中,我被南京市、鼓樓區六一零和國保警察四次非法抄家,被綁架到鼓樓區洗腦班迫害一次(二十天)、被鼓樓區公安非法行政拘留十天,被邪黨非法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一、非法抄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同修出去散發真相資料被邪警綁架,我被牽連。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鼓樓區公安分局離退休辦公室主任趙守全(現已退休)打電話給我,叫我下午兩點鐘到單位去交黨(邪黨)費。我去了之後,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還有紀檢部門七、八個人對我怒目而視,非法審問我煉法輪功等情況。我不配合。下午四時左右,他們謊說要到我家看看。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警察徐健和湖南路派出所警察十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強行掠奪了一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和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二、強制洗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徐健等一幫警察把我綁架到鼓樓洗腦班迫害。迫害我的負責人:鼓樓區六一零錢超傑科長。
他們把我單獨關押在一間房間,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看守,不准出房間門,上廁所都是兩人押著,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光盤和詆毀法輪功的書、洗腦迫害。我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時間到了二零一二年元月十九日(離過年還有二天), 洗腦班只有我一個人。當時錢超傑對我宣布放你回家過個年,年後再回洗腦班,過年期間不准離開南京市,違反責任自負。
從洗腦班回來發現:家門口裝了探頭監控、家裏電話被竊聽、出門有人跟蹤等。
三、女婿被牽連迫害
我女婿在北京一家外企做技術工作(部門負責人),女兒剛生小孩。二零一二年過年期間,女兒打電話說小孩生病,叫我趕緊去北京照顧。我到分局國保大隊請假,留下女婿的住址和電話,趕到北京照顧產後的女兒和孩子。南京市、鼓樓區六一零知道我去了北京,就勾結北京的六一零和國保警察上門迫害。
一天,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名警察和住區管段警察找到我女婿的住處。對我約法三章。我不配合。
在北京期間,我經常凌晨四時到醫院掛號、排隊為小孩看病,引起警察關注,並派人跟蹤。
數日之後,女婿很痛苦的告訴我他被公司辭退了。當時我一聽,就明白了是我修煉法輪功牽連到女婿。是南京、北京六一零、國保相互勾結,暗箱操作,強制外企公司辭退我女婿,以此逼迫我離開北京。女婿、女兒無辜被牽連迫害,經濟損失慘重。
四、寄控告江澤民刑事狀和真相信
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我到鼓樓郵局用EMS特快專遞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寄出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狀,並收到回執短信。大概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天下午,鼓樓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潘俊、徐健還有管段警察孔祥平擅自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搶奪了我的大法書,並把我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審問:1、是否寫信控告江澤民。2、南京市公安局三位領導收到法輪功真相信是不是你寄的。我理直氣壯地告訴他們:控告江澤民的信是我寫的、我郵寄的。這是國家《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你們沒有權力審問我。這時,我看到我寄的控告信就在他們手中。他們對這個問題再沒說甚麼。
接著,潘俊強硬地說:市局領導三封信是你寄的,我們到郵局調查過了。你在公安工作知道一些情況,其他人不可能知道。我不承認。潘俊奸詐地說:你說你沒寫,信上已檢測到指紋,把你指紋打印下來。我堅定地說:我不是犯人,我不打指紋,你這樣做是非法的。潘俊喊來三個協警,一邊一個人架我的膀子,前面的人挷我的手指並往打指紋室拖,我高聲大喊:「師父,來救我,師父救我!」並將身體拼命向後往下蹲,最後這幫人把我摔倒在地上。徐健恐嚇說:你不打指紋,就別想回家。說完揚長而去。我在派出所被協管員看押著。很晚了才放我回家。
五、送真相信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鼓樓區公安局紀檢主任尹劍和政工主任秦岷約我談話。談話內容主要是核實我現在是否還在修煉法輪功?原由是:中央巡視組在南京巡視,要查清目前還有多少人煉法輪功?事後,我覺得他們很可憐,對法輪功這麼大的事情真相一點不清楚,而且還不願意聽我講真相。回到家裏,我就用寫信的形式給二位主任和公安分局局長蔣浩(是新調任的)分別寫了三封長信送到局裏。信的內容:法輪功基本真相和我對法輪功的切身感受與認知。後來,紀檢主任尹劍把我寫的信交給國保大隊。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上午,鼓樓分局湖南路派出所管段警察孔祥平打電話約我,叫我上午到派出所去一趟。我去了。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鬱俊大隊長和蔣雲穎教導員也在場。國保兩位頭頭說:你給領導寫的信己轉給我們了,信裏夾了二張法輪功的宣傳單:一張是」偽火」;一張是「藏字石」。分局領導對這事很重視,要你表個態:從此不煉法輪功了,這事就算了了。如果還堅持煉法輪功,這事就嚴重了。我堅定回答: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我親身實踐真、善、忍,我的身體健康了,我的道德昇華了,在社會上做個好人,這有甚麼不好?!你們對法輪功的看法是聽來的,我是經過親身實踐得到的。這梨子是甜的還是酸的我吃了,我知道這味道,你沒吃,你是聽別人說的,誰對誰錯,這不是顯而易見嗎?他們聽我這一說,無言以對,轉身走了。
下午國保副大隊長潘俊(提升一年了)帶著一個警察來了,在派出所繼續找我談話:叫我寫所謂的「三書」等等。被我拒絕。他就用經濟制裁來威逼我。我說:你說了不算,是我的不丟,不是我的我也爭不來。他著急了,說:你拿筆來,我說你寫,我們走個形式吧。我說:這個形式我不會走的。他說:你不寫,就要把你關進去,寫了,就沒事了。我態度堅決:不寫,就是不寫!我說:我寫的信說的很清楚,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公安部認定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已被廢除數年等等。最後我說:今天要向你說的那樣去寫,我當時就不會給分局領導寫信了。潘俊扭頭走了。過了一會又來了。拿出了搜查證,要抄我家。我不開門,潘俊說:你不開門,我就找鎖匠撬你家鎖。後來,潘俊把我劫持到車上。車上的幾個人非法把我家抄了。他們想抄的東西,一樣也沒抄到。潘俊等又把我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告訴我:要照相、抽血、打指紋。我說:我不是犯人,你這樣做是違法的。潘俊不由分說,指使派出所三個男協管員,一邊一個架著我,一個挷我的手指,往照相室強行拖拉我,潘俊還在邊幫忙。這時,我握緊拳頭大聲高呼:「師父救我,師父救我!……」我的呼喊聲,震撼了整個派出所。派出所的所有警察都趕過來了。潘俊等人只好把手鬆開。然後,把我關進一間房子裏,只留一個人看守我,其他人都走了。我看窗外光線暗了,我估計下班時間到了。
潘俊吃過晚飯後,拿著已開好的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向我宣布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讓我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我拒絕簽字。其後,潘俊用一輛麵包車還有五個協助人員,把我非法關押到南京市拘留所迫害。
蔣浩:男,鼓樓分局局長
姜國文,男,鼓樓分局副局長電話:18913860288(負責迫害法輪功)
鬱俊,男,國保大隊長電話:18913860722
潘俊,男,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電話:18913835916(負責迫害法輪功)
蔣雲穎,女,,國保大隊(原國保大隊副大長)教導員電話:18913860882
徐健,女,國保大隊警察18913831856(現已調出國保大隊)
孔祥平,男,鼓樓區湖南路派出所片警 電話18913860752
錢超傑,男,鼓樓區六一零副主任 電話13705155142
尹劍,男,鼓樓公安分局紀檢主任
秦岷,男,鼓樓公安分局政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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