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佐福的兒子周志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遭受了嚴重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於2005年5月14日含冤離世,年僅31歲。
周佐福,1950年出生,瑞昌市麻紡廠職工,身患難言之疾,尤其是妻子徐蓮姣身患胃癌晚期,醫院說她只能活三到六個月。這是其周圍人所共知的。徐蓮姣一九九七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個月後完全康復。當時23歲的兒子周志斌身體也不好,見法輪功奇效,也跟著父母一起修煉法輪功,後來成了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的輔導員。
一、多次遭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周佐福受中共惡黨人員迫害,先後八次遭瑞昌市「六一零」和公安局綁架、抄家、關押、洗腦、勞教迫害,前6次共被非法關押3個月。
周佐福的兒子周志斌,當時任瑞昌市范鎮鎮財政所所長。自1999年4月開始,單位領導多次找他談話,要他放棄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21日,周志斌、朱貝淑、曹路玲、柯映春等12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公安局一科惡警徐尤池、何少鋒、高某某非法押回,並分別非法關押5─15天,每人被勒索人民幣一千元。周志斌被非法拘留15天。
1999年12月下旬,周志斌、朱貝淑、曹路玲、柯映春分別進京上訪,被公安局一科惡警徐尤池、彭經才等人押回,關在市看守所,在關押時徐尤池逐人搜身,將這四人身上的現金1100元全部塞進腰包,並強行每人罰款3000元,關押看守所40多天後,分別送南昌女子勞教所和九江市馬家壟勞教非法勞教。周志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2000年7月14日,瑞昌市公安惡警周佐林、范康、范毓方、徐尤池;湓城分局惡警徐夢林,還有其他派出所片警協同非法抓捕周佐福、王東姣等17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月26日至4月28日,周佐福第七次被非法關押在瑞昌市拘留所進行洗腦迫害,長達三個半月。當時公安一科惡警劫持周作福、朱水霞、王冬嬌等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進行迫害。
周佐福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繼而被非法勞教三年。2001年4月28日,周佐福被瑞昌市610辦主任、公安局副局長惡警周佐林、市政法委幹部送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在這期間桂林派出所到他家非法抄家二次。
法輪功學員朱水霞被非法關押109天後,送九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王冬嬌被非法關押100天後送九江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在勞教所受盡折磨
周佐福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受盡折磨,腳鐐手銬伴隨著他度過了700多個日日夜夜,體重由原來130斤下降到80斤,骨瘦如柴,兩手腕疤痕累累。
2001年4月28日被劫持到勞教所當天,周佐福被關在二大隊三班,隨即被二名吸毒犯人看管(即為包夾)。包夾立即要他寫所謂的「三書」:即不煉功、不洪法、不違反所規隊紀。周佐福立即拒絕。包夾要他背80條勞教人員行為規範,也被他拒絕,就罰周佐福在車間裏蹲腿(即兩腳拉開,大腿往下蹲不能與下面小腿接觸,中間是空的),手拿80條自己讀,周佐福一直沒有讀,這樣被折磨了3天,最後班長腳穿皮鞋將右腳抬起使勁踩周佐福的雙腳十幾次,後又用腳搓他的雙腳趾頭數次。
大約過十多天後,惡警要周佐福學白皮書,其後多次強制性要他學白皮書、多次強制性看污衊大法電視錄像,多次強制性讓猶大做所謂的「談心」,要他「轉化」(放棄信仰),都遭到他的拒絕。回到三班,周佐福在號子裏坐著,被班長、包夾用腳後跟蹬、用拳頭打,身上打腫了就用手指鑽,天天搞,周佐福的腿天天腫。這樣的折磨約持續半個多月,周佐福腫得最大時腿和長褲腿一樣粗。
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強制勞動。在7月中、下旬對周佐福進行了兩次吊銬,兩次都是惡警田本貴(教導員),惡警鄧安安(副大隊長專管法輪功轉化的)指使吸毒犯周光華等包夾實施,把周佐福吊起來,腳大拇趾著地,還把地上打了蠟,有時澆水,使大拇趾都點不住地。
周佐福生前說:「第二次剛吊上不久,惡警鄧安安到場察看說還要吊高,惡人周光華隨即加高,我的腳大拇趾幾乎不能著地,靠一隻大拇趾點著,另一隻拇指休息,來回輪換艱難度過每分、每秒,手銬全卡在兩手腕肉裏面。從晚上7點30分到第二天7點都在呻吟著,解銬放下,我兩手疼痛難忍,手銬全陷在肉裏面,特別右手都變形了,手腕處銬子幾乎看不見了,鬆開時出了一些血,惡警鄧安安見此情況說:『快拿一塊布來,把手蓋上,別叫女子大隊他們看見了,說我們太殘忍了』。」
到了車間,周佐福看見手銬周邊起了許多大泡。但回來後又被上銬再吊。八月底這些惡警還指使包夾對周佐福進行六天六晚不准睡覺的迫害,後白天奴役勞動不算,晚上還要奴役折磨。
九月中旬,周佐福從二大隊被調入一大隊,一去就給白皮書讓他看,不看,就一個人硬性讀著,兩個人圍著不讓他走動一步、讓他聽。這樣搞了好些天,周佐福不聽。他們就放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看,叫猶大勸說等辦法進行所謂「轉化」。
由於周佐福堅持表示「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勞教所邪惡之徒對他的迫害逐步升級。他們從吸毒犯人裏挑最惡的人做「包夾」,其中李春偉是全勞教所最惡、最狠毒的人之一。吸毒犯李春偉對周佐福說:「呂教導員(呂任奎)說誰轉化了你,給我們三個月減期,人家都轉了你又何苦不轉呢?不說你,所裏幹部見我都讓三分,我打人有的差點打死了,送到醫院去搶救,有的打斷了幾根筋骨。我要叫你周佐福不敢進這個班、睡這個床,見了就有恐懼感。」
惡警呂任奎(教導員)有一次找周佐福談話說:「我轉化了三、四十人也沒遭報。」又一次說:「從現在開始你別怪我們不客氣了。」(意思是要實行酷刑迫害了)。在惡警鐘嘉福(勞教所政委)、呂衛平(管教科科長)、呂任奎(二大隊教導員)等惡警指使下,吸毒犯李春偉還有其他惡人是這樣對周佐福進行打壓折磨迫害的:
2002年7月至12月,惡人李春偉擔任周佐福的包夾,特別是後三、四個月,幾乎天天折磨周佐福,強迫他在鐵架床上平躺著,腳是腫的,用手銬將雙腳銬死,卡在肉裏面一部份,用繩子或用另一副手銬懸空掛在床頭橫鐵桿上雙手從頭邊由欄杆伸出後上銬子卡死,然後李春偉用雙手壓周佐福的手銬若干次。大約這樣壓一星期,下星期就是一隻腳踩周佐福手上的手銬,也是一星期;最後是雙腳踩,整個李春偉一個人全部踩在周佐福手上的手銬上。連續20天左右,每天進班,上銬這樣壓、這樣踩,直到周佐福頭上、身上出汗或快要休克才停止。但每天銬子是不鬆開的,最少要銬到晚上10時半,有時到深夜,有時到天亮才鬆開。
一個吸毒犯看到這折磨情形時,對周佐福說:「別說這樣銬著你,還要踩、還要壓,就是一隻腳銬死懸空著也難受,你不如死了算了。」 周佐福說:「我們是捍衛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它要怎樣搞是它的事,我不會自己去死的。」
當在每次對周佐福實施這樣的酷刑的過程中,吸毒犯李春偉都要問:「你受得了嗎?」那意思是受得了就要加大、加強、加長壓、踩的力度與次數;受不了就寫轉化材料。周佐福每天都不理睬它。
周佐福生前說:「有一次,把我雙手銬卡死,用另一副銬子將手上的銬子拴在窗子鐵柱子上,犯人李春偉把我的頭往下壓,把身子用力往前拉,並用力擺動,我疼痛難忍,發出呻吟聲,犯人李春偉用臭襪子塞我的嘴。我的手被磨得血肉模糊,鮮血滴在窗台上、牆上、身上、地上,這才停止。」
由於天天折磨、銬子把周佐福的手卡出血、出水,傷口霉爛的面積也逐步擴大。惡人李春偉有三次在周佐福的雙手傷口(兩手腕處銬子磨傷沒有皮膚約3.5釐米長2釐米寬)還沒有癒合的情況下,將銬子卡死,嘴裏說看你轉化不轉化。
惡人李春偉見周佐福學法,李說讀出了聲,用兩手指並攏戳周佐福的喉部,連續20來天,幾乎天天戳,致使周佐福喉部腫大。惡犯李春偉除折磨外,還強迫周佐福把口張開,把地上吐的痰與灰塵搓成條塞進週的嘴裏,並說這是在侮辱你知道嗎?
周佐福生前說:「惡人李春偉在惡警的指使下,我被罰站、蹲幾天;有時他們將我的手腳銬上再把我抱起往地上摔;用力猛打我的嘴兩次,每次約打一小時;打的鼻子出血兩次;經常用拳頭打我致命處,如兩腋下空腹處、腰、太陽穴;用寬膠帶封我的嘴,(從嘴到後腦繞圈封)無論在號子裏還是在車間,在眾目睽睽之下都經常這樣搞;有一次犯人李春偉拔我睫毛、眉毛、頭髮,我太陽穴處扯下一大塊皮後, 李春偉就扯下自己幾根頭髮時說好痛啊,並問我你怎麼就不痛呢?」
「在號子裏及車間裏對我進行其它形式的吊銬、打罵等無所不為。還有其他犯人對我的折磨迫害:犯人張朝輝在晚上打我的太陽穴打腫為止,天天打或隔天打,連續打了7-8天;用銬子打頭的正中心並出血一次;用拳頭打我的胸部、兩腋下的空腹處、腰部約30下,有一次車間停電(約晚上9時)犯人張朝輝趁機用拳頭打我腋下數拳,還用小竹棍打我(雙手反銬)的手指節骨頭,直到打腫,約打兩小時,連續打三天。犯人張朝輝與其他犯人經常用各種形式吊銬我,其中吊銬有兩次休克,暴打的過程中有一次昏倒。晚上睡覺都是銬著銬子,手腳各銬在床兩頭的鐵柱上,有時單手、單腳銬,有時雙腳各銬一副銬子全卡死。連續15個月(從未間斷),即從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止。」
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都是勞教所整條系統,由勞教所政委鐘嘉福從馬三家學來的迫害毒招,由管教科科長呂衛平負責全面鋪開,由各大隊隊長、指導員、警察共同指使吸毒犯大打出手。在惡警呂任奎、田某的唆使下,狠心的吸毒犯為了達到減刑的目的,對周佐福長時間吊銬,有時連續折磨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導致他休克兩次,暈倒兩次。有惡警撐腰,吸毒犯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2002年11月中、下旬,為了提高其「轉化」率,勞教所欲將周佐福送進精神病院,就用不明藥物摻入食物中進行毒害,12月初周佐福被送至九江市第五人民醫院(精神病院)迫害(當時勞教所騙他,說是給他檢查身體;他也不知那是精神病院),醫院拒收,只好再押回馬家壟勞教所。自此,周佐福不但身體極度虛弱,而且精神異樣。
三、父子相繼含冤離世
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期間,周佐福遭受長期嚴刑摧殘,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身體極度虛弱,2001年4月28日進勞教所時體重是一百三十三斤,2003年4月7日出勞教所時體重降到八十斤,人已變形了。
自勞教所釋放回家後,周佐福精神失常的狀況日趨嚴重:晚上整夜站在三樓頂上不睡覺;天氣冷時,在室內整夜面壁而站,就是睡覺也不上床,卷曲在地上睡。後來一些日子,一天只吃一餐,食量又很少,且專挑餿飯、剩飯吃,日常生活全反常。尤其是2005年5月14日,其兒子周志斌含冤離世後,對其精神打擊很大,終於2007年3月6日六時含冤離世。
周志斌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多,遭受長期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損害,違心的表示放棄修煉。2002年3月,突然得了一場大病,入院治療無效,經過法輪功學員和朋友幫助,逐漸清醒,又從新修煉法輪功,很快病就好了。可是他修煉的阻力和干擾太大,單位日夜監控,不讓煉功、學法看書,一次單位發現他看《轉法輪》,把書搶走。在家裏,有反對他修煉法輪功的姐姐和姐夫(柯瑞海)管著,更無法學法煉功,舊病復發,最終還是在南昌一醫院住了數月,於2005年5月14日下午六時含冤離世於病床上。
周佐福父子顯然是被中共邪黨迫害致死的。但是當時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故意造謠惑眾,稱是「煉功煉死的」。周佐福的女婿柯瑞海當警察,他在任公安湓城分局局長時,曾說其岳父煉法輪功影響他升官,在中共邪黨株連九族的脅迫下也參與了對周佐福的監控、攔截進京上訪和拘捕;在周佐福被迫害去世後,他也謊說是「煉死的」。
周佐福和妻子、兒子,三個人一比較就可以明顯看出:周佐福由於遭受那樣殘酷的精神和肉體迫害,致使精神失常而不能煉功,所以身心所受的傷害無法恢復;周志斌由於「610」和公安的嚴密監控煉不了功,以致舊病復發而無可救了;徐蓮姣原是醫生判定只能活三到六個月,後來十多年來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情況下,一直堅持學法、煉功,身體健康。
四、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的殘忍迫害
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是江西省非法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之一,迫害手段卑劣殘酷。周佐福為爭取煉功的自由,被惡徒反覆吊銬,持續幾個月之久。一次在一大隊操場上,周佐福要求煉功,被包夾分拉兩手懸空而起。
1、吊銬摧殘
對法輪功學員用長時間超極限的吊銬,雙手垂直吊在窗欄上或雙手拉平與身體呈十字架型,腳尖點地,馬家壟別稱「掛臘肉」。即使大小便也不將人放下來,有時長達幾天幾夜。
勞教所用此惡毒酷刑以肉體難以承受之極限摧垮學員意志,逼迫寫「轉化書」、「揭批書」,聲稱:「不寫'揭批'不下銬」。惡警以各種「理由」對法輪功學員濫施刑具,被吊銬的「理由」可以任意拈來。有的學員要求煉功自由、有的學員抵制穿號服即施以酷刑,以致強迫逼寫「保證書」。有時惡警故意當面辱罵師父,激起法輪功學員的義憤,當學員與其辯駁時,就以對方的「語氣」和「態度」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吊銬。
九江市66歲法輪功學員毛儒倫,2001年3月份被非法勞教兩年。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惡警田本貴(教導員)將毛儒倫吊了三天三夜,沒吃沒喝,之後又改雙手反剪吊銬,致使他雙手腕嚴重受傷。毛儒倫被勞教所折磨的身體一直不好,2004年2月11日含冤離世。毛儒倫老人生前揭露說:「我只有兩個大腳趾點在地面,被懸空吊起來三天三夜六七十個小時,還不准睡覺,小便拉在身上,褲子全部尿濕了,兩個腳脖子破皮爛肉,兩個手腕只剩肉,沒有皮。到了第三天晚上,田本貴這個邪惡之徒又派了五個吸毒惡犯把我反吊,讓吸毒惡犯用錘子砸我的腳趾,敲我腳桿、螺絲骨。下半夜,又把我雙手反銬在鐵架上,背朝天,面朝地,腰又伸不直,痛得人受不了,手又痛,全身都受不了。當時人痛得神志不清……」
2002年惡警吊銬法輪功學員旦小玲時,旦小玲反迫害大喊:「不許栽贓陷害大法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放我下銬。」惡警周靜便叫吸毒犯把肥皂塞進她口裏,用髒抹布堵住她嘴。吸毒犯抓住不放,把旦小玲往死處整,將頭摁住往鐵欄杆上撞、用手摳挖她的腋窩骨,旦小玲的慘叫聲驚醒了馬家壟的黑夜。
2、凌辱女學員,江小英被摧殘得精神失常
逼迫法輪功學員穿號服,對堅決不從的女學員,指使毒犯扒光女學員的衣裳侮辱,並下流惡毒的語言凌辱。
2004年,法輪功學員江小英在馬家壟勞教所被吸毒犯用惡毒方式對其折磨摧殘。在她昏迷期間,惡徒把她渾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皮肉被掐破,乳房被掐得皮開肉綻,血水把衣服和破爛的皮肉粘在一起,揭都揭不開。吸毒犯說她是假昏迷,用針刺她的手指。醒後她的手上滿是針眼,江小英向獄警反映,獄警人性全無的說:「你不是昏迷了嗎?你怎麼知道別人刺你?」惡徒還用開水燙她,整整一瓶開水澆在身上,被褥全部淋濕,事後還不允許其晾曬,要她躺在濕被褥上。
江小英被毒犯打得渾身是傷,臥床不起,骨瘦如柴,生活不能自理。由於怕惡行被曝光,惡警不敢帶她去醫治。拖了兩個月後,因傷勢嚴重,帶她去瑞昌醫院檢查,查明肺部感染。惡警又以治病為由,指使同房間吸毒犯晚上趁她熟睡時向她注射不明針劑。江小英在馬家壟被摧殘得骨瘦如柴,精神失常。
3、罪惡的「主攻房」,火燒陰毛
勞教所不法警察利用吸毒犯整治法輪功學員,對於堅決不肯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安排3-5個不等的吸毒犯監控,參考司法部編的如何轉化法輪功學員教唆吸毒犯「唱紅臉的唱紅臉,唱白臉的唱白臉」,想盡各種陰損的招術折磨法輪功學員。
在女子四大隊所謂的「主攻房」,有一次吸毒犯在惡警的教唆下整一名女法輪功學員,用打火機燒她陰毛,用肘部狠擊她的胸部、背部,不許她睡覺;又一個吸毒犯掏出自己下身帶血的衛生巾逼迫她吃下去,並用手指掐住她兩腮,讓她嘴巴張開。
在男子大隊,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四個吸毒犯輪流值班日夜不讓其閤眼,深夜罰他在牆邊站著,七天七夜,迫害其放棄信仰。
4、以減刑刺激吸毒犯折磨法輪功學員
馬家壟勞教所毒打、體罰法輪功學員,花樣百出,以此作為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的重要手段。惡警以減刑刺激吸毒犯毆打和體罰法輪功學員,對他們認為「幹得好」的吸毒犯予以獎勵,獎分減期,發香煙給她(他)們抽。吸毒犯張群勤、馮芙蓉、黃信群、張莉、姜青萌就因虐待法輪功學員而被提前半年釋放。
2002年底,七、八個吸毒犯圍聚毆打法輪功學員旦小玲、胡美珍,值班警察一直悄悄站在窗外目睹全過程。惡警奚輝稱:「思想工作不是萬金油。我讓你們轉化你們不聽,我讓她們不打你,同樣她們也不聽。」常見的體罰有頭頂牆或頂別的硬物;長時間弓腰,背上還放一杯開水;罰站、罰蹲或用繩索捆綁法輪功學員。
邪惡之徒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葛玲,把她的左右手分別輪流反綁脖子上,另外還要吊四塊濕磚頭,後來增加到六塊。惡徒們強迫法輪功學員夏翠蘭頭頂鋼床圓柱一天一夜,讓她腳尖著地,全身重量幾乎全在頭頂上,造成她頭頂下陷,頭髮幾乎脫光。
5、野蠻灌食
法輪功學員黃永貴被非法關押到馬家壟,絕食抵制迫害,被灌食一個月左右,一二天強行灌食一次。灌食時幾個包夾(毒犯)用力按住手腳,獄警將輸管由鼻插入胃,有時嗆咳出血斑,破刺熾痛。黃永貴被折磨得眼窩深陷,人形消瘦。就是這樣長時間未進食的情況下,獄警迫使其走路。
6、精神摧殘,強制灌輸謊言
馬家壟勞教所大搞所謂「封閉管理」:不准法輪功學員互相接觸,即使是對望一眼都是被禁止的;「三互小組株連」:當法輪功學員不配合邪惡時,同時也懲罰另二人。隔離手段使得瘋狂迫害的人可以隨心所欲,而不易被知曉。同時不准法輪功學員接觸法輪大法書籍、經文,不准許煉功,甚至不准談有關於修煉方面的內容、故事、知識,如發現就用長時間罰吊,不讓睡眠等手段迫害。
一大隊所謂的「轉化班」強制灌輸洗腦謊言,逼看詆毀法輪大法的書籍、錄像,逼寫揭批材料,還要錄音下來,有時利用毒犯、猶大幫兇轉化,用謊言誘迫學員就範。對外美其言說「教育挽救」,實則是精神迫害。
法輪功學員費衛東不聽從邪惡要挾其看揭批書籍,被包夾吸毒犯強制雙膝跪在鎢絲隔板上,吸毒犯徐某不准他去大小便;白天被迫做高壓生產任務,還連續兩晚被迫立牆、雙腳並攏,不讓閤眼,包夾輪流盯著,稍有不如意便招來怒罵呵斥。
7、超負荷體力勞動
馬家壟勞教所用超負荷,超強度的體力生產勞動折磨法輪功學員。通常是清晨5:30起床開始,一直幹到深夜12點以後,中午不能休息,最嚴重時每天只能睡一、兩個小時,不完成「任務」不許睡覺。平時法輪功學員被迫長時間生產,得不到必要的睡眠休息,即使老年的法輪功學員,也必須完成任務。許多年紀大的法輪功學員因長時間生產,視力下降,雙目紅腫,幾近失明。
法輪功學員范路傑就因完不成生產高壓任務而被體罰「貼壁虎」:雙臂平伸、全身面牆緊貼;體罰折磨長時間雙臂麻酸痛難忍,是相當難受的。
殷育才2001年初被劫持到馬家壟勞教所,遭受了高強度的勞苦奴役(做彩燈、裝配石英鐘機芯),還有沒完沒了的心靈傷害和人格侮辱。七十多歲的殷育才本可以早釋放,勞教所一再拖延,延期釋放,歷經了整整三年的迫害。
殷育才 |
8、生活虐待、超期關押
馬家壟勞教所禁閉關押女法輪功學員,平時除上廁所和早晚洗漱外,不許邁出房門半步,一舉一動皆由包夾或值班人員監視;打飯、打開水皆由包夾吸毒犯代理,大小便須由包夾帶領上廁所,並在其注視下進行。包夾在警察暗示下虐待法輪功學員,用不許上廁所、不給喝開水、不讓洗澡等,用不許買小貨、打菜等手段,處處刁難,以達到洗腦轉化。
勞教所對堅決不肯「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普遍超期關押。法輪功學員胡業國臨放時少了一個甚麼單位公章,被不法人員卡住又非法關押了一兩年才放人。
九江縣團結鄉法輪功學員張毛新,2001年秋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來後,被直接劫持到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警察甚麼也沒問,就拿電棒電他,用腳踹他,往死裏打,把他打得全身青一塊、紫一塊,還有電棒電的紅點、紅塊。警察不給他吃,不給他喝,卻說他絕食。過了幾天,勞教所一姓謝的警察叫人給張毛新灌食。灌食的管子就從張毛新的鼻子裏往裏插,再往裏灌,那管子裏裝的甚麼東西也沒人知道。本來張毛新的身體就已經被折磨得極度虛弱,這一灌就灌脫了氣,他當場死亡。
據明慧資料館數據不完全統計顯示,江西省經明慧網報導的受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至少66人,其中南昌市23人、九江市22人、宜春市1人、上饒市1人、撫州市1人、余江縣1人、贛州市2人、新余市2人,樟樹市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