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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七旬馬蘊華被枉判九年 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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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七十歲老年法輪功學員馬蘊華,被非法判九年後上訴。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家屬得知西安市中級法院對馬蘊華維持冤判九年的消息。馬蘊華不服,堅持要申訴、控告。

馬蘊華女士,原西安市西北二輕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她工齡已經夠三十三年,已到退休年齡的情況下,單位對她作出開除公職的經濟迫害,致使她得不到應有的退休金。二零零一年四月,馬蘊華女士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四月,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全副武裝召開所謂「鎮壓大會」,將馬蘊華、張雲賢、霍桂蘭三名法輪功學員判刑五年至七年。馬蘊華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陝西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馬蘊華因到單位要求退回被非法冤判七年監獄的退休工資,單位領導叫她去找警察。西安市蓮湖分局警察闖到馬蘊華家,叫來開鎖人把門敲開,綁架了馬蘊華,並非法抄家。一天下午五點左右,在醫院檢查身體時,馬蘊華走脫,被非法通緝。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馬蘊華在北郊講真相時被未央區大明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蓮湖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一日遭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蓮湖法院下達了非法判決:冤判馬蘊華九年、罰金兩萬。馬蘊華上訴。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西安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

在一、二審兩次的非法庭審中,律師為大法和馬蘊華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表現的非常出色。一審律師接過二審去西安市檢察院遞交手續面見公訴人雷社時,公訴人指著辯護詞威脅律師說:「這是你辯護的嗎?小心把你捅到北京司法局去!」

在二審庭審中,親屬辯護人及律師嚴謹、縝密的站在法律角度、從六個方面進行了有力的辯護,做出了合法的判定,指出迫害良善的嚴重後果:「錯用刑法三百條造成大量信仰冤獄」,呼籲公檢法辦案人員:「應立即糾正這一歷史錯誤,這才是明智的選擇。無論如何,無辜百姓不能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在這次庭審中,面對五位親友、律師、法官及公訴人,年已七十,白髮蒼蒼的馬蘊華戴著腳鐐手銬,堅定、威嚴地厲聲質問道:「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為甚麼要判我九年,我沒罪,我做好人沒有罪!」

馬蘊華對修煉合法的堅定信念感染了在場的所有人,警醒在場的法院和檢察院辦案人員。審判長駱成興似乎極恐懼聽到不同聲音,多次不斷打斷當事人及律師的無罪辯護。法庭在接近兩個小時的激烈辯護中,草草收場。


關於馬蘊華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七年冤獄 西安市七旬馬蘊華又被枉判九年》、《遭七年冤獄 西安六十五歲馬蘊華又被全國通緝追捕》、《馬蘊華自述在陝西女監遭受的非人摧殘》等。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 院長 李洪濤 郵編710016
地址:西安市北二環東段139號
辦案法官:駱成興 821室 029-87658229
合議庭成員:張燕萍 駱成興 袁兵 於夢迪(書記員)
西安市檢察院 檢察長 張民生 郵編:710015
地址:西安市未央區北二環北路東段569號
西安市檢察院公訴處 電話:029-86130681 辦案人:雷社
西安市蓮湖區法院:
地址:西安市蓮湖區柴家什字88號,郵編710002
總機029-87626450
電話:029-87617648
院辦公室029-87617648
院長接待029-87627217
院長接待室029-87626450轉8103
院長:劉 群
辦案法官:權波蓉 17829751505 029-87627239(辦公室)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地址:西安蓮湖區藥王洞49號,郵編710003
電話:029-87321927、029-87313178
傳真:87325019
檢察長:李潔
辦案人:李笑鶴 029-87325031

西安市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 電話:029-84241654
地址:蓮湖區桃園路2號 郵編:710082
警察名單:
楊安讓 電話 15529317461
王友文 電話 13991155008
許勝利 電話 13379011675
魏建雲 電話 13468715788
楊安林 電話 13572129530
韓 耀 電話 13609195368
薛 輝 電話 13319268126
劉周生 電話 13891951981
林安林 電話 13572129530
高 軍 電話 15398069833
西安市未央區大明宮派出所:電話:029-86309672、86713129
地址:未央區玄武路59號,郵編710016
所長郭廣強
副所長魏馳
駐所刑警隊二中隊中隊長牛舟
刑警一中隊中隊長陳廣玉
辦案人:王華
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163號,郵編 710003
國保大隊辦案人:黃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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