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上九點三十分,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呂安敏非法庭審,法官權波蓉,公訴人李笑鶴。檢察院量刑一年兩個月,改為一年八個月,後又無故不放人,原因是法院沒下判決,不能放人。
家人找到法官權波蓉查問,法官只說:快了,快了,要等「上面」決定。家人要求取保未成,近日得知,呂安敏被枉判三年。
呂安敏現年六十七歲,二零一六年丈夫去世,她與女兒相依為命。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西安法輪功學員呂安敏被西安市國保大隊、新城區國保大隊、中山門派出所副所長烏毅與片警陳海民闖進家門,非法搜家,強行帶走呂安敏和她女兒,她女兒在第二天被放回,呂安敏被非法關押在新城區看守所。
期間,呂安敏被非法審訊兩次,一次是中山門派出所所長(不報姓名)與片警陳海民,另一次非法審訊對方不表明身份。兩次非法審訊都叫其簽字,因她不同意,以其女兒威脅叫其簽字。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呂安敏被非法批捕,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構陷到新城區檢察院公訴科。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呂安敏被構陷案從新城區檢察院移送至蓮湖區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呂安敏的律師與家屬去蓮湖區檢察院,找案件負責人李笑鶴,並遞交不上訴意見書,李笑鶴讓他把意見書交給管案中心就可以,律師一再說想當面談下關於案子的事情,李笑鶴還是一直拒絕會見,律師問其要電話,李笑鶴以電話線路有問題一直沒修好為由,拒絕告訴律師電話。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呂安敏的家屬去蓮湖區檢察院查詢時得知,檢察院前幾日已將案卷退回新城分局。期間案審隊常某又重新補充構陷證據,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再次向蓮湖區檢察院提起訴訟。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蓮湖區檢察院將呂安敏案卷構陷至蓮湖區法院,呂安敏的女兒得知其母被非法起訴到蓮湖區法院後,多次查詢都無相關信息,多次到檢察院找檢察官李笑鶴確認案件是否移交至法院,並詢問法院負責案件的法官,但都以人不在,開庭為由,拒絕接見家屬。期間,又將法輪功學員呂安敏轉移至蓮湖區看守所非法關押。最後律師介入,才查詢到案件是由蓮湖區法院法官霍彪負責。
法輪功學員呂安敏被構陷案卷於五月八日送至蓮湖區法院,五月十七日,法院立案,現案件審限時間延長,開始時間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至十二月三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早上九點三十分,呂安敏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法官權波蓉,公訴人李笑鶴。當庭未判決,不能放人。
家人找到法官權波蓉查問,法官只說:快了,快了,要等「上面」決定。家人要求取保未成,近日得知,呂安敏被枉判三年。
蓮湖區法院:
辦案法官:權波蓉 17829751505 029-87627239(辦公室)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柴家十字88號,郵編710003
總機:029-87626450
電話:029-87617648
院辦公室029-87617648
院長接待029-87627217
院長接待室029-87626450轉8103
院長:劉 群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地址:西安蓮湖區藥王洞49號,郵編710003
電話:029-87321927、029-87313178
傳真:87325019
檢察長:李潔
辦案人:李笑鶴 029-873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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