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的時候,突然有兩個女的敲門,我問誰,她說是社區的,實際是西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閻眉明和長延堡派出所的兩個女警,因為他們經常的敲門騷擾,使我的精神、身體遭到很大的傷害。
因門敲的急,當時我趴在門口的鞋櫃上,一隻手把門打開,手還在門把上扶著,一個人闖進門,把我的手掰開,一下又闖進來十幾個便衣。
他們叫我給鑰匙,把各個房門打開,我不配合,他們就自己翻著鑰匙。開門後,叫我把屋內箱子打開,我沒有配合他們的非法行為。他們中有一個叫劉方軍,是長延堡派出所的副所長,到廚房拿了菜刀,要砸鎖,我擋住不讓砸。這時,過來一個大高個子的壯漢把我打倒後,拽著胳膊往出拖。箱子就被劉方軍用菜刀砸開。
箱子裏有我的全部大法書,我有兩萬塊錢,是要急著給人,還在箱子上面放著,一打開,就能看到。箱子裏,還有一個一萬二千元的存摺,還有首飾盒,還有不著急還給別人的一萬塊錢現金,在箱底放著。
他們做了個樣子,把上麵錢和首飾盒給我扔到了床上,說:「這是你的。」然而,他們卻盜走了箱子底放著的一萬塊錢現金和一萬二千塊錢的存摺,劫走了我所有的法輪功書,還有一本手抄《轉法輪》,共計五十四本,做了記錄,叫我簽了字。
同時,我個人的東西,包括修煉回憶錄、勸善信、心得體會、筆記本、電話、煉功用的小收音機、網線連接電視機的遙控器、機頂盒、一整套數據線,全部拿走了。連我女兒的東西也全部翻一遍。房子就像土匪掃蕩過的一樣,亂七八糟,所有我個人的東西,都沒有讓我簽字。
當我發現少了一萬塊錢現金和一萬二千塊錢的存摺後,馬上就給片警打電話,說:我的錢少了一萬,存款一萬二千元的「一本通」沒有了,小收音機也沒有了。他說:小收音機在我這兒,錢沒人拿。
第二天,我去找他們,所長劉方軍把我非法扣押了一天,直到晚上十點半以後,才開車把我送往拘留所,因身體不合格,才讓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