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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六年冤獄迫害的中校軍官楊萬明將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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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法輪功學員楊萬明將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結束六年冤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來,楊萬明因為堅持信仰,曾被中共非法判刑兩次共十三年。楊萬明在中共看守所、監獄度過了十一年,歷經魔難,遭受了電擊、關禁閉、噴辣椒水等種種酷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第二次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九月海拉爾區法院再次非法秘密開庭判刑六年。

楊萬明,曾任北京軍區呼倫貝爾軍分區司令部通信科科長。因為楊萬明在機關工作業務技術精、吃苦能力強,經驗豐富、工作成績突出,而且連年被評為先進個人。九九年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楊萬明被確定轉業時,機關領導都在力爭保楊萬明不讓其轉業,機關領導無論如何的想保護他,都無濟於事。

二零零零年,被迫轉業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移動通信分公司工作。楊萬明為人正直、善良,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做人。在地方工作,也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一、在海外曝光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遭綁架

二零零九年二月,呼倫貝爾市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文件在海外媒體曝光後,邪黨十分驚恐,中共黨辦頭目密令市政法委督辦,通過呼倫貝爾市公安局網監處進行信息過濾、查找使用破網軟件突破封鎖的計算機。同時對所有參加會議領取這份文件的人員進行排查,因楊萬明參加了會議,又是當地「610」重點掌握的法輪功學員,被列為重點監控對像。

經過一段時間的非法調查,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上午(星期天楊萬明正在公司加班),在工作單位的辦公室裏,楊萬明遭到呼倫貝爾市局網監頭目魏克飛及三名警察的綁架。在當事人和公司及辦公室其他人員不在的情況下,網監頭目魏克飛、海拉爾區國保大隊小頭目張續增各帶領一批警察分別對楊萬明的辦公室和住宅,查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手機卡、手機、衣物、電腦、數碼相機及其所有辦公設備。但對查抄的錢、物、卡及辦公設備的清單不與當事人核對、沒有當事人簽字。

楊萬明被綁架後一直關押在海拉爾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八月,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呼倫貝爾市檢察院一審以所謂「洩露國家秘密罪、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十年、罰款伍萬元。當家屬得知楊萬明被秘密判刑後,四方求告、歷經坎坷、聘請律師為楊萬明辯護。

但是呼倫貝爾市政法委書記趙璽成親自督辦此案,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呼倫貝爾市檢察院頑固執行邪黨指使,不允許請律師、不允許辯護、秘密開庭不公開審理。使楊萬明家屬頂著壓力、費盡周折已經聘請好的律師,在中共政法委的強大壓力下不允許出庭、不能辯護。

二審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仍然以「洩露國家秘密罪、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十年、罰款伍萬元。家屬繼續上訴到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在整個上訴過程當中家屬頂住了各方面的壓力,承受了各種精神與身體上的痛苦。始終堅持走在艱辛、魔難與坎坷的上訴路上。最後楊萬明被非法判刑七年。

楊萬明的家人和親屬備受壓力和恐嚇非法搜身限制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家屬名譽受到詆毀和污衊,家屬的精神和身體健康受到嚴重摧殘。兒子在北京讀博期間經常遭到騷擾,畢業分配擇業方向受到影響。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楊萬明在海拉爾看守所關押一年半後,被劫持到興安盟紮賚特旗保安沼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在監獄期間,楊萬明遭受到時任監獄教育科科長郭明、副科長王志傑、五監區書記楊學文組成的「轉化」組的迫害,逼他放棄修煉。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出獄回家。

二、從監獄回家108天再遭綁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早晨,楊萬明在家樓下被海拉爾區610、國保大隊、街道人員合謀綁架,並遭非法抄家,警察搶走電腦、U盤等物品,被搶劫了親朋給他的生活費現金一萬元左右。二零一四年九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法院再次秘密開庭,因楊萬明在明慧網上發表一篇《一名中校軍官被迫害經歷》的文章為由,被海拉爾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楊萬明被劫持到內蒙古保安沼監獄。非法關押在保安沼男子監獄一監區。妻子因承受不了精神的壓力被迫離婚。

三、在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楊萬明在廠房東門打坐煉功,抵制迫害,遭到該監區書記呂興安利用電槍電擊,他們先往楊萬明的臉上噴辣椒水,當時把楊萬明電的在地上爬,頭部和手全是傷痕,全都腫了。第二天早上,對楊萬明再一次進行電擊迫害,把楊萬明電昏過去了,是用120車拉到烏塔其監獄局二院搶救,才回來的。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九月二十三日在一監區,法輪功學員楊萬明在出工的行進中,因手裏拿了一雙膠鞋,被劉暢責難,並被劉恐嚇和噴辣椒水。

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晚,一監區一分監區法輪功學員楊萬明在小廳煉動功,劉暢到場後,不給任何警告向其頭部、臉部噴辣椒水,噴完後跑回辦公室約十分鐘後又進來,將正在洗臉室擦洗臉上、眼中的辣椒水的楊萬明再次向其眼睛噴辣椒水。噴完後回去約半個小時又進來到監舍,瘋狂變態的質問法輪功學員楊萬明:你還煉不煉,如果你還煉我就在這屋裏噴你!讓大家都遭罪。並挑撥離間地說就是他害了你們,害了大家。並警告其他罪犯:他再煉就向我報告,不報者同罪。在劉暢的唆使下,寢室長闞順、性變態者王磊積極配合,極力討好劉暢,企圖能獲得便利的好處,他們阻止煉功、打坐、謾罵、詆毀大法和師父,瘋狂和邪惡到令人髮指的程度。

十月三十一晚,楊萬明在下鋪的床上打坐,王磊就動手阻止煉功,並由闞順鼓動其動手進行身體接觸,因而扭打在一起,將楊萬明按在床上不讓動,其他人看了實在太欺負人了,就同聲譴責和動手拉扯王磊,雙方就對吵了起來(其實闞順與王磊早有預謀,因為是劉暢值班)。這時,王磊就報告煉功了,劉暢進來後,王磊像見到了靠山就報告說:他們袒護法輪功還打我。真是惡人先告狀。劉暢見狀,就下令說:楊萬明你到上鋪去住,上鋪的人到楊萬明的下鋪住,必須搬。楊萬明說住上鋪有困難,有危險,年齡大。劉暢說不行必須搬,現在就搬,走的時候又給王磊打氣說,你們誰看見他煉功都要舉報,還有其它違規行為。

從此後,闞順與王磊預謀多次偷騙搶法輪功學員的經文,等待機會向劉暢報告獻禮,直到11月13日劉暢才來值班。可是楊萬明這晚沒有煉功,闞、王二人一時找不到藉口,就謊稱說法輪功學員煉功,向警察報告(因為其他警察不管法輪功的事),等劉暢進來時,王磊就把偷搶來的資料遞上去,並在門外向劉暢告密說:法輪功學員著便服。就這樣,劉暢進來後胸有成竹的說:其他人都出去,我要搜查你,指著法輪功學員楊萬明說:脫、脫光。讓法輪功學員光著腳,光著身站在水泥地面上,並指著沒有標識的褲衩說:監獄規定穿著便服褲衩要關禁閉,你們看著他,我去請示監獄長,關他小號!當時約九時將楊萬明送入小號禁閉十五天。

在送進小號時,劉暢又做了兩個決定,一,利用自己的權力代表監區給法輪功學員戴戒具(手銬)。二,臨走時還向楊萬明左臉、耳、噴射大量的辣椒水(讓他在這裏難受)。

按規定十一月二十七日應該釋放,然而監區劉暢在電話中說續押不放,但沒有續票。二十八日小號室又追問,監區如何處理,才被迫放人。

中共對信仰的踐踏,對靈魂的扭曲,對修煉人的意志摧殘才是對生命的最大侮辱,中共的最終目的是叫人喪失良知、背離神。中共的邪惡在監獄裏表現的更全面、更直白。在中國大陸的監獄裏,此時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為捍衛「真、善、忍」在承受著苦難。他們再苦、再難都要堅持,只為能夠多喚醒一個可貴的世人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遠離中共邪惡組織,從而躲過人類大劫難,選擇美好未來。當前瘟疫橫行,大難當頭,因此,奉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參與者們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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