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位法輪功學員上訴至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肖麗娟、方道和被非法判九年;趙德停、張法軍被非法判八年;劉文發被非法判七年六個月;王秀傑被非法判七年;鄢麗萍被非法判五年。
方道和、趙德停、張法軍、劉文發等四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已被送到內蒙古自治區保安召監獄繼續迫害。肖麗娟、王秀傑、鄢麗萍等三人情況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