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保安沼監獄,位於內蒙古興安盟紮賚特旗,是關押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分為內蒙古保安沼女子監獄和內蒙古保安沼男子監獄。至今,已有數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
其中,法輪功學員周彩霞(女)、於秀蘭(女)、於振傑(女)、田福金、房慶昌、周儉等被迫害致死,還有的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至今仍被封鎖和掩蓋,沒有曝光於世。
內蒙古保安沼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殘忍,令人髮指,下面是被關押在保安沼男子監獄一監區發生的迫害。
楊萬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原中校軍官,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又被綁架,同年九月份,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關押在保安沼男子監獄一監區。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楊萬明在廠房東門打坐煉功,抵制迫害,遭到該監區書記呂興安利用電槍電擊,他們先往楊萬明的臉上噴辣椒水,當時把楊萬明電的在地上爬,頭部和手全是傷痕,全都腫了。第二天早上,對楊萬明再一次進行電擊迫害,把楊萬明電昏過去了,是用120車拉到布塔旗二院搶救,才回來的。
宗廷選,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法輪功學員,為抵制非法關押迫害和奴役,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宋廷選不出工,因此,監區書記呂興安指使幾個犯人用約束毯(一種刑具)把宋捆上,並抬到呂興安的辦公室裏。
因為用約束毯捆著,只剩下腦袋露在外面,他們先往宗廷選的臉上噴辣椒水,然後用「針灸」的針在前額部位紮了很多針,又在人中部位亂扎,就是禍害人,以達到強制其出工的目的。在迫害中,宗廷選抽出一隻手,呂又喊犯人進來捆他,可看到宗廷選的頭部和人中部位都有血跡。
呂興安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監獄管理法》、《警察法》等的相關條例,他們執法犯法,濫用刑具,施用酷刑,摧殘好人,迫害無辜。
呼籲海內外正義之士關注內蒙古保安沼監獄發生的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和種種罪惡,追究呂興安等人的罪責,並積極營救被關押在那裏的所有善良無辜的大法弟子。
同時,希望知情人揭露迫害、提供所有那裏發生的參與迫害人員的姓名、單位和家庭及個人的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信息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