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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六法輪功學員及一家屬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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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西昌市國安夥同西城、外南、新村等派出所和西昌市公安局特警,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到八月十二日先後綁架了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目前得知,六名法輪功學員,黃彪、羅明春、趙軍、周顯蓉、余紅英、徐紹瓊,和未修煉的周顯蓉的丈夫潘建榮被非法判刑。

其中,法輪功學員黃彪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處罰金二萬;羅明春四年,勒索罰金二萬;趙軍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周顯蓉二年,勒索罰金八千;余紅英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六千;徐紹瓊一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家屬潘建榮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三千。

好人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黃彪,六十八歲,十年如一日精心照料癱瘓了十年的病妻,是遠近聞名的大好人和好丈夫。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黃彪買東西回來,被國安蹲坑綁架控制後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和幾萬人民幣。

當晚,法輪功學員徐紹瓊去黃彪家時,正遇上國安非法抄家,徐紹瓊被綁架,新村派出所警察到徐紹瓊家非法抄家。

法輪功學員周顯蓉,食品公司退休職工,七月十五日凌晨一、二點,在家中被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然後周顯蓉和丈夫潘建榮、女兒都被帶到外南派出所。中午十一點,周顯蓉的女兒回到馬水河家中。

法輪功學員余紅英,大概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兩個月,原來的不治之症都好了,特別是最嚴重的抑鬱症,焦慮症不吃藥、不住院也好了。七月十九日上午八點過,她的家中闖進西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一些人,他們稱他們在監控中,看到她在街上發資料,非法抄了她的家,並把她非法關押在西昌市小廟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趙軍,女,六十三歲,涼山州同德建司退休職工。趙軍原來長期被頭疼等疾病折磨,消極對待人生。二零零六年,趙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她無病一身輕,所有的病痛都沒有了,更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生命的意義,是要做一個無私無我、為他的好人。趙軍住在母親家照料母親和患有精神病的弟弟。七月二十三日左右,趙軍在母親家裏被國安綁架,據說是國安通過攝像頭發現趙軍去公交公司,換了幾次零錢。第二天,趙軍的母親家被非法抄家。趙軍被非法關押在小廟州看守所裏,後釋放回家。

八月十二日下午一點二十分,西昌市國保大隊和西昌市河東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羅明春家抄家,把羅明春綁架,後來有人看到羅明春被銬在位於西昌市小廟鄉的涼山州看守所裏。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六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黃彪、周顯蓉、徐紹瓊、羅明春、余紅英、趙軍,及周顯蓉的丈夫潘建榮,作為一個「案子」被西昌市國安大隊構陷到西昌市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過年前,市檢察院兩次把案子打回國安補充偵查後,未按法定程序,避開當事人和律師,非法把案子起訴到西昌市法院。

非法庭審又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法院對六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黃彪、趙軍、羅明春、徐紹瓊、周顯蓉、余紅英和潘建榮,進行非法審判。詳情請見《四川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七名法輪功學員》

如今,中共公檢法違背《憲法》和法律,枉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和他們的家屬,法輪功學員黃彪被非法判刑五年、羅明春四年、趙軍三年、周顯蓉二年、余紅英一年六個月、徐紹瓊一年二個月,家屬潘建榮被非法判刑六個月。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被判刑。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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