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萬勝這次被綁架後,他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多次找到辦案單位,要求釋放無辜的兒子回家,但屢屢希望而去,失望而歸,最後老人家在悲憤中離世。
劉萬勝,家住錦州市古塔區。一九九六年七月,劉萬勝開始修煉法輪功。他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行事,不僅健康了體魄,心靈也得到了淨化。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後,劉萬勝屢遭迫害,不僅自己身心苦痛,而且全家也在巨大的壓力和痛苦中煎熬著。
一、被綁架構陷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鐘左右,劉萬勝在錦州站前汽車站講真相時,被錦鐵派出所巡防員高峰發現後,惡意構陷,電話叫來該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劉萬勝。當日下午一點鐘左右,錦鐵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到劉萬勝的租房處非法抄家,隨身聽等私人物品被強行搜走。警察將在劉萬勝家裏搶走的、劉在市場上買來的一個香爐和幾捆香,都算做了「犯罪」證據。
隨後,劉萬勝被非法羈押到錦州市看守所。第二天,即四月二十四日,劉萬勝的老父親去錦鐵派出所要人,無果。四月二十七日,老人家再去派出所要人,被警察告知:這次和上次不一樣了,我們準備起訴他。老人聽後悲憤地離開。
二零二零年四月末,劉萬勝被錦州市凌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由於自二零二零年七月末、八月份初起,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到了檢察院和法院階段,全部交由錦州市所轄的凌海市(縣級市)統一處理。劉萬勝一直堅守信仰,所以該案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後,很快被非法起訴到凌海市法院。
二、兒子呼籲早日釋放
劉萬勝被構陷後,他兒子給檢察官和法官寫信,講述父親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的巨大變化,以及修煉法輪功無罪的法律依據,希望相關部門早日釋放父親。
兒子在信中寫道:
「說起我父親煉法輪功,那是因為我母親一九九五年患了胃病,後來惡化成胃癌,各種名藥吃了無數,為了花錢給母親治病,家裏家徒四壁,後來我母親經人介紹開始煉法輪功,病情開始好轉,不久身體完全康復。法輪功救了我媽的命。那時我父親身體也不好,嚴重心率不齊,每晚無法入睡,也是因為煉法輪功,才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這些年他們都沒吃過藥。我真的感謝法輪功,從心裏感謝法輪功。
雖然我不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都是我看到父親通過學法輪功,變成了一個善良的人,喜歡幫助人,與人不爭名利,做生意變得誠信,寧可自己吃虧,也不佔別人的便宜。教育我也是要我做好人,不可以做壞事,我相信這樣一位老人不會對國家做出危害。我請來的律師也這麼說。
可自從共產黨迫害法輪功,我的家就沒消停過,二十多年了,不是我爸被抓走,就是我媽被抓走,有幾年他們二人都被勞教了,家裏只剩下我一個人。多次被抄家,使我非常恐懼,我現在在街上看見警車,心裏就哆嗦。而且我現在看見方便麵就反胃口,就是那些年天天吃方便麵吃的。
如今我爸又被抓走了,我不明白他們也沒幹壞事,為甚麼要抓他們。《憲法》不是說信仰自由嗎?還有言論、出版、結社自由啊。
在與律師的交談中,我也知道法律是懲治犯罪行為的,而不是管制人的思想的,人想甚麼、說甚麼都不構成犯罪;而且你們給我爸立的罪名也不成立,因為我爸只是跟人攀談,打嘮,那麼,他說的那些話具體破壞了哪一部法律中的哪條、哪款、哪項的「實施」呢,以及因此而造成了甚麼社會危害,或者給他人造成甚麼損失?而且這個危害也必須是具體的、是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可以量化的,也就是必須得有「犯罪客體」吧,就像一個人家裏有一把刀,光憑這把刀是不能確認此人就是殺人犯吧,沒有被殺者,沒有具體受害人是不能成立的。沒有哪條法律的實施,被我爸破壞了。所以,給我爸設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特別是,當我看到凌海檢察院的起訴書時,真是又可悲,又可氣:一個香爐、幾捆香等都成了我爸的『犯罪證據』,那香爐、香等都是在市場買來的呀!即使香爐上有『法輪常轉』的字樣,也是市場上賣的呀。
法官:我爸已經是快七十歲的人了,這些年也是幾經磨難,我不希望他有甚麼閃失。在中國的傳統道德中,人們推崇的是「百善孝為先」,作為兒子,我雖無錢無權,也應該為父親討公道。我想您也會贊同我的。」「希望您能把我父親放回來」
三、凌海法院違法誣判
但是,兒子以父母的親身經歷講述的法輪功真相,未能喚醒凌海政法委、凌海檢察院和凌海法院相關人員的良知。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凌海市法院以視頻開庭的方式非法庭審劉萬勝,正義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九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誣判劉萬勝六年刑期,勒索罰金一萬元。
關於劉萬勝遭迫害的更多信息,請參見明慧網報導《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劉萬勝又被非法批捕》。
相關責任人信息:(郵編:121200,區號:0416 )
1、遼寧省凌海市法院:遼寧省凌海市法院:(郵編:121200,區號:0416 )
地址:凌海市商業路41號
院長:李宏 8152001辦
審判長(主審此案):許冰(女) 8152021辦
人民陪審員:張紅英、薛靜
書記員:莊海洋8152019辦
其他公職人員:
副院級:
劉宏 8152006
馬才林8152011辦
沈永吉8152003辦
羅罡 8152005辦
崔強 8152166辦
馮文秀 8152000辦
刑庭庭長:李瑋 8152008辦
法官:劉雨 8152021辦
法官:鐵言 8152019辦
法官:楊宏宇 8152019辦
法官:李彪 8152019辦
2、遼寧省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業路56號
檢察官(公訴人):陳光8107162辦
助理檢察官:張玉聘
3、遼寧省錦州市錦鐵派出所 (郵編:121000,區號:0416)
地址:錦州市凌河區延安路五段15號
辦公電話:2818704 / 2554602
所長:徐金龍 警號651828 手機13840628680
教導員:王岩 13440699599
副所長:管非 18741616622
副所長:李一鳴 13149705975
副所長:韓彪 18841652663
副所長:侯立明,15940679717
警察:
董泓辛:2855110辦,15141661079(其人負責該案,不明真相)
王德山:警號651402,手機13841668877
任鵬浩:警號650284,手機15042625666
張成龍:警號654742,手機15241635585
王德山:警號651402,手機13841668877
任佔強:警號651294,手機13700061992
於洋:手機18524169996
4、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郵編:121000,區號:0416)
國保大隊長:楊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5、遼寧省錦州市看守所(區號:0416)
地址:錦州市錦娘路211號,郵編:121013
電話:370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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