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監獄裏被剝奪諸多基本權利,還要被奴役,不能學法煉功,在二零一八年,徐美華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白內障症狀,一隻眼睛做了手術,花去了一萬多,另一隻眼睛也已經看不清東西了。醫院監區的張科長,同意家屬保外就醫,但是,大連市司法所(可能是甘井子區司法所)不予接收。張科長親自去了大連,和司法所交涉。司法所仍然百般阻撓,不接收。本地派出所和社區也跟著往外推,說這事我們不知道,和我們沒有關係等說法推脫。
徐美華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在被大連甘井子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天下午一點左右,有兩名物業人員敲徐美華家門,進門後轉了一會走了。沒過多久來兩警察,以物業名義敲開家門後,說有人舉報許美華家非法聚會,兩警察看到徐美華正在做掛曆,就打電話報告給甘井公安局。沒過多久,甘井公安局又來了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看到有很多真相資料,又報告大連市「610」。沒過多久大連市「610」又來了十多個警察,翻走打印機、刻錄機、電腦、光盤、大法的書和大法師父的法像、真相台曆掛曆等,警察從下午一點左右一直翻到五點左右。然後大連市「610」警察將徐美華及其兒子、還有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泉水派出所,徐的兒子在晚上十一點左右被放回。
徐美華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據悉當時血壓高壓高達二百二十七。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美華。徐美華懷著善心,在法庭上背誦了《洪吟三》中的多首詩,希望在場的所有人能夠早日明白真相,但被法官段麗粗暴打斷,告訴她不准在法庭上宣傳法輪功。
對於警察抄家時,搶奪的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物品,徐美華堅決認為那不是違法證據。律師為徐美華做了無罪辯護。
徐美華被誣判八年,不服判決上訴,被大連中級法院駁回上訴。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徐美華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因體檢不合格,監獄拒收,被退回到大連看守所。十二月八日,徐美華再次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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