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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賢妻良母被枉判四年入獄 親屬探視權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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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於春香被冤判四年後上訴,大連中級法院未經法律程序、偷偷維持冤判。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春香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監獄至今不讓親屬探視。

家人於五月七日去監獄探望時,被告知因本人拒絕「轉化」,不允許與家屬見面。於春香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入監隊嚴管監區三監隊。

家人請律師在六月十二日去會見了於春香。據了解,會見前期,三監區隊長給律師的答覆是「因於春香是未轉化的修煉者,所以得報上面審批,48小時之內再告知是否能見。」之後三天後通知律師可以會見。

據了解,律師是第一次會見於春香,表示:於春香給他的感覺樣貌善良,很慈悲祥和的感覺。「大法弟子跟那些犯罪人員確實不一樣,怎麼形容呢,反正特別特別善良的感覺。親眼看到了。」當時警察很緊張的樣子,搞得氣氛看起來似乎也很緊張。警察拿著錄音等器械全身擋在中間離的很近,並總打斷律師的主動談話,生怕對方說話。律師幾次駁回。

家屬會繼續要求會見權以及合法權益,並追蹤於春香情況。

於春香曾經得了月子風濕病,夏天關門閉戶,穿毛衣毛褲,不敢見風,她經常疼的流眼淚;修煉法輪大法後,這個難纏的病都好了。她是一位溫柔賢惠的妻子,是一個孝順善良的女兒、兒媳婦,是一個負責的母親,是一個慷慨、處處為他人著想的好鄰居,愛幫助別人而不計回報。

於春香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大連站北廣場派出所、西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被大連建設街站北派出所偷偷轉到姚家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五月二十一日,家人接到了西崗分局寄來的所謂「逮捕通知書」,通知書上竟然沒有辦案人的簽名。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也沒有律師到場的情況下,突然對於春香所謂「開庭」審理,後非法判她四年。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於春香被非法關押到瀋陽遼寧女子監獄,監獄至今剝奪其家人探視權,藉口是「不轉化」。

二零一九年七月,於春香的退休養老金工資被非法停發。社保推社區,社區推「上面」,都不敢說出甚麼部門、名頭以及具體誰主張給非法停發的工資。家人也會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及相關人權。

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屏障和安全網,反過來講,司法不公是社會最大的禍害。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都不好用,只是一個擺設,任由公檢法司隨意暗箱操作、幹違法的事情,那這個政府跟流氓土匪有甚麼差別?如果好人被判刑入獄,這樣的迫害一直持續下去,既是中國人的恥辱,也是身為中國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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