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麗在獄中遭到殘酷折磨。以下是她自述在獄中遭迫害經歷:
我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九月十三日分到五監區四小隊。因為我拒絕所謂的「轉化」,不寫「五書」,對我的迫害就從九月十四日開始了。當時獄警是李倩和張文馥,包夾是殺人犯孫雅芝和販毒犯彭春豔,彭春豔讓我蹲著,一看不好使,就讓我腳後跟抬起腳尖著地蹲著。白天在車間幹一天活,晚上從六點三十分或七點一直蹲到九點三十分,我腳一落地她們就打。孫雅芝、彭春豔用手指甲掐我大腿上的肉,掐很小很小,讓人鑽心疼;她們用帶跟拖鞋打,用腳踹會陰部、踹胸部。有一次她們把我頂到牆上踹胸部,因為我是蹲著的,她們用力踹我時,我差點窒息。有一天晚上,孫雅芝打我打累了,就坐在地上的小墊子上繼續打,還告訴彭春豔掐我身上的肉越小越疼。
酷刑演示:踢打 |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至四日,監獄給犯人放了四天假,而我被逼蹲了三天,從早到晚每天十幾個小時,導致我雙腳表皮神經受損,現在雙腳表皮神經沒有知覺。晚上睡在光板鐵床上,穿一件單衣服,沒有被,凍得一宿也無法入睡。
在我受迫害的時候,三樓大活動室有排練節目的犯人。孫雅芝、彭春豔也不避諱。晚上有值班獄警巡崗點名撞上,也沒人管。只有一次,有一個獄警說她們:「差不多就行了,蹲時間長要上大號(大便)的。」那段時間我只能少吃少喝,晚上睡光板床,雙腿根全是紫的,疼得直哆嗦,無被無褥,又凍又餓。
有一個週日,四小隊部份人加班,管事犯人魏秋菊在上午十點左右回來,到活動室看,她們讓我脫光衣服,用帶跟拖鞋打身上,揪乳頭,不脫衣服就往身上澆水。有幾次用帶跟拖鞋打臉,臉被打青,掀開衣服,胸部、腿部全是紫色。這些傷痛同監舍的人都看到了。我找獄警,那兩天李倩獄警不在,我就找獄警張文馥兩次,她總說沒時間。
他們折磨我一個月後,就不讓我蹲著了,讓我穿著單衣服站在風口吹、凍,或讓我光著腳站在冷水盆裏,或往身上澆冷水,屋裏晾著犯人們洗的上百件衣服,窗戶大開,陰冷伴隨著風吹。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孫雅芝、彭春豔罵師父,並寫在我的衣服上、襪子上、褲頭上。從迫害一開始監獄就停止我洗漱,三、四天後,我就開始大面積掉頭髮,頭上的瘡越長越大,很大一片沒有頭髮,頭皮裸露。
當時五監區主管獄警是李妍,四小隊主管獄警是李倩。李倩要我家裏電話,我沒給,她就在網上查到。有一天李妍和李倩值班,把我找到辦公室,說再不「轉化」就把我關到別的監區,還說我丈夫在外面找小老婆,孩子不認我等等,我怕調到別的監區被打,以及顧及孩子的情況,違心地在「轉化」書上簽了字。
同一監舍的犯人王豔平,目睹了我整個受迫害情況,就把這事舉報到了監區,李妍找我談話,問有無此事,是否被打?正趕上孫雅芝、彭春豔要報減刑。李妍說:「你要不同意就不給她倆報。」我當時有顧慮,一是有怕心,二是還想讓她倆聽真相,能得救。我對李妍說:「打我的事明天私下裏和你說,我先迴避,她們減刑我同意」(執法記錄儀開著)。這樣她倆的減刑材料就報到了獄裏。
後來王豔平又通過律師把孫雅芝、彭春豔迫害我的事舉報到了檢察院、法院,她倆的減刑報告在二零一八年年底退了回來。獄警說是緩減,下次報。二零一九年過年後,監區又給她倆報減刑,我悟到我以前的想法是錯誤的,同意她倆減刑就意味著縱容惡人對修煉人犯罪,對佛法犯罪。我去找李妍,她不在,找張文馥捎信,也沒有回信。
現在李妍休產假了。我想再找獄警,說出我的想法,走出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