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玉蓮 |
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早七點半左右,我從家裏被大連市沙河口區高家村派出所綁架到大連市看守所,關押在女子監區第六監室。在監室裏,我給一些被關押人員講法輪功真相時,她們問我:「阿姨,你知道嗎?你睡的鋪上死個人(室內沒有床,兩個板鋪,指的是小鋪),也是你們煉法輪功的?」
她們一說,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遲玉蓮」,於是我問:「她是哪的?」她們說:「是欒金村的」。我說我認識她,她叫遲玉蓮。是去年(也就是二零零一年)五月份被抓進來,聽說一週後就死在裏面了,不知是怎麼死的。
下面是她們給我講的,有關遲玉蓮死的過程。
遲玉蓮是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從家裏被抓的,她進去就絕食,到六月三日,有一週的時間,整天樂呵呵的,雖然不吃,但精神狀態很好,說說笑笑的。
那天,午飯後(遲玉蓮沒吃飯),大約有一個小時吧(那裏沒有表,時間只是估計的),遲玉蓮被叫出去了,出去時還樂呵呵的,很精神,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不到兩個小時,遲玉蓮被送回來,人就蔫了,頭都抬不起來了,是兩個人架回來的,躺在床鋪上,不吱聲。大家都吃完晚飯(遲沒吃),遲還躺在床鋪上,不吱聲,好像死了。
室裏的人怕出事,就向上報告。等晚上十點來鐘來了四個人(大所長、小所長、獄醫、還有一個人),他們進來之後,來回扒拉扒拉遲玉蓮的頭,沒說甚麼就走了。第二天,也就是當晚的凌晨,大約四點來鐘他們(指大所長即看守所的所長、小所長即第六監室的警察、獄醫)又來了,說拉她去看病,但同室的人覺得這人已經死了。
看守所裏的人心裏很清楚,人已經被他們害死了,為了以後編造謊言,假說是送去看病。實際上,在他們給送回來的時候,人即使沒死,就已經是不行了。在那不到兩個小時裏,他們對遲都做了些甚麼,給遲迫害到甚麼程度,只有他們看守所裏參與迫害的人清楚。
談論此事在場有:監室室長吳文(犯人)(家住大連市體育場附近,現早已動遷,是和公安警察勾結,以幫人往城裏遷戶口,抓錢),還有姓欒的(她屬於偷漏稅,抓她丈夫沒抓到把她抓來,以此逼她丈夫出來),叫甚麼名字我記不清。
背景情況:
遲玉蓮,四十四歲,家住大連市甘井子區凌水鎮王家村,個頭不高,一雙大眼睛明亮而有神,為人忠厚老實、樂於助人,勤勞而又節儉、心靈手巧,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型的女人。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遲玉蓮在家中做飯,被凌水派出所紀某帶領周水子派出所警察闖入綁架、抄家,第二天被送往姚家看守所。六月五日下午四點,她丈夫接一電話,詢問遲玉蓮有無心臟病史,家屬回答:沒有。電話又說:遲玉蓮突然昏倒,懷疑是心臟病,已送醫院搶救,家屬又問:可否探望?電話稱:你明天上午到拘留所來一趟。第二天家屬到看守所後,被某所長告知遲玉蓮已於昨晚六點左右在送往新世紀醫院搶救途中死亡(未出示任何證明)。
家屬要求看一眼屍體。看守所稱必須同意做屍體解剖,否則不許見屍體,而且須簽字,因為做屍體解剖是法律程序,你簽不簽字我們都得解剖。其家屬被騙簽字後,當家屬面做了屍體解剖,其家屬發現屍體手腕處有很深的手銬印,由於當時過度悲傷沒有仔細看下去。隨後屍體被看守所保存,在火化前不許家屬自行處理。(按有關法律規定,解剖需經家屬同意,屍體由家屬自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