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霞,中山區青雲小學教師,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在工作時間被大連市國保勾結民主廣場派出所劫持,丈夫孫俊下班後發現家被抄,三月十七日到民主廣場派出所詢問妻子情況,被當場扣留,並非法拘禁。
孫俊、張霞夫婦均被非法批捕並關押於大連姚家看守所,他們絕食抗議。看守所的人把張霞的牙大部份都拔掉了,只有前面幾個牙有保留;還用刀子威脅她,最後強迫她認罪。此次被綁架時,張霞身體尚未康復。知情人透露,她在大連看守所絕食反迫害期間,受到惡人持凶器威脅,一度神志不清,呈失憶狀態。
孫俊、張霞夫婦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秘密判刑,張霞被誣判七年五個月,孫俊被誣判七年兩個月。並各處罰金一萬元。二零一七年九月,張霞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二零一七年年底,孫俊被從大連南關嶺監獄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監獄。
張霞的身體狀況很差,後來在監獄一點點的在恢復,但其記憶出了很大問題,大概六年的記憶丟失了。家人第一次探監的時候整個人邏輯混亂,後來邏輯上有所恢復,但是記憶一直都沒恢復。
孫俊先是被警察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的十九監區,在那裏待了三個月被轉移到第四監區,孫俊開始了第一次絕食,當時瀋陽一監正在修大門,家人被允許進入監獄會見,同時還有監獄領導和第四監區監區長,孫俊說在十九監區的時候,被一個叫文鐵的犯人兩次用塑料袋套在腦袋上,兩次窒息過去險些死亡,還用鞋底瘋狂打他。孫俊說在被打暈後被別人強制在保證書按了手印。孫俊要求對文鐵按謀殺未遂罪處理,監獄對家屬解釋說監視器當時壞了沒有監控,沒證人,沒法定罪。
孫俊讓家人請了個律師,要求起訴文鐵。律師給家人寫了份起訴書,家人多次給瀋陽和北京的檢察院、法院和監獄管理局發信。過了一個月後,大連檢察院來電話說這個案子被瀋陽檢察院推到了大連檢察院,可是監獄在瀋陽,所以大連檢察院沒法處理。之後家人發上訴信,都渺無音訊。
孫俊第二次絕食發生在第一次絕食之後的兩個月,監獄不讓家屬見他,只能通過錄像去看。據悉,第四監區長張林用辣椒水噴孫俊,阻止孫俊煉功。家人知道了這個消息去監獄找到了領導,張林承認了自己用辣椒水的事實,據悉受監獄內部處分。
後來孫俊第三次絕食後被調換到第十四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