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臣,現年四十七歲,家住丹東市振安區同光鎮光明村。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已逾二十年的迫害中,三次被綁架,二零零三年六月被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李全臣在丹東市青年廣場正常煉功,被丹東市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丹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全臣被丹東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在幾處秘密關押地點他被實施酷刑、拷打。公安局一處又從站前派出所、九道派出所、七道派出所各選一個打手,晝夜兩班輪流對李全臣施暴。李全臣被折磨的人事不省,惡警就潑上冷水;待他醒來,再繼續施暴。半個月的迫害致使李全臣遍體鱗傷。當遍體鱗傷的李全臣被送到丹東市看守所時,看守所有幾個警察看了都說:實在太不像話了。
酷刑演示:暴打 |
二零零三年六月,李全臣被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劫入瀋陽大北監獄一監獄入監隊,八月五日被劫入瀋陽大北監獄二監獄。二零零四年末,在長期殘酷的迫害中,李全臣染上嚴重的肺結核,後被送往鐵嶺監獄(犯人醫院),數月後又被送回二監獄繼續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李全臣被轉到盤錦監獄,在四大隊被關小號後,被獄警施用酷刑:用腳踹、用電棍電擊、上老虎凳等。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李全臣與張明在丹東市寬甸縣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駕為由攔下,從車上搜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倆人被綁架,後被劫持到寬甸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全臣和張明;三月二十七日,振安區法院下非法判決書,李全臣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張明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兩千元。八月十四日,李全臣被劫入瀋陽東陵監獄繼續迫害。
關於李全臣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遼寧丹東市張明、李全臣被非法庭審》《被劫持一個月 丹東市張明、李全臣出現嚴重病症》《被劫持在盤錦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簡述》等。
附:
瀋陽東陵監獄信息: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東陵路88號
郵編:110161
電話:024-62344407
總機:024-24711755
獄務公開電話:024-31629909
舉報投訴電話:024-31629903
監獄接待電話:024-31629907
監獄長:陳笑含、曲光
七監區監:楊明(警號2112346)直接指揮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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