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王宏偉堅持信仰,不轉化,監獄不讓他的家人看望、送錢。家人想方設法,到目前監獄只讓家人看望過兩次。一次是王宏偉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再三懇求,監獄長才同意父子相見。一次是監獄長要求家人和監獄指定的一個曾經邪悟的人員一起才得與王宏偉相見,目的是想讓邪悟者做王宏偉的轉化工作,被王宏偉嚴詞拒絕。監獄方對王宏偉家人說:見王宏偉得監獄「六一零」人員簽字才能見,否則,不讓見。
監獄還不讓家人給王宏偉送錢,用監獄長的話說:「這裏有吃有喝,死不了。」監獄的目的是逼迫王宏偉轉化。
王宏偉修煉法輪大法只為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到監獄相關人員的強制轉化,天理不容。請問監獄是改造壞人的地方,那麼要把好人轉化成甚麼樣的人呢?強制轉化組警察:侯志偉、周東升;轉化小組長赫興文、張有忠。
王宏偉先生是位轉業軍官,一九九八年在部隊接觸法輪大法後,覺得法輪大法太好了,就很堅定的走入修煉,那時他是一位很被領導看好的後備幹部。一九九九年七月,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王宏偉被部隊強制轉業到禹州市梁北鎮政府工作。王宏偉因堅持修煉和講真相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在許昌第三勞教所遭受多種殘酷迫害;二零零五年新年前又被禹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跟蹤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王宏偉在鄭州打工的地方被禹州市國保大隊人員王曉偉等人夥同鄭州公安非法從租住的房屋內綁架,非法關押在禹州市看守所,遭國保人員刑訊逼供,渾身是傷。檢察院公訴人以王宏偉向最高法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信件為由,構陷王宏偉違反刑法三百條,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禹州市法院定對王宏偉非法庭審,兩位律師針對公訴人指控的所謂證據,在法律上逐條進行了駁斥,為王宏偉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律師最後對法官說,我的當事人沒有罪,希望法官能以事實為依據,憑著做人的良知、善用手中的權力,槍口抬高一釐米,讓我的當事人儘早回家。
王宏偉被非法判三年,二零一八年底被劫持到鄭州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目前被關押在九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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