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法輪功學員一入鄭州監獄,一般首先進入九監區(若九監區已滿就進入其它監區)。九監區分三個監區。每個監舍有一、兩個刑事犯,兩個邪悟者和新入獄法輪功學員組成。然後對新入獄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深化」洗腦。
一、轉化過程
每天把人封閉在一個房間裏,不准與別人接觸說話。邪悟人員從早到晚給你「交流」認識(當然用的是邪悟的歪理、斷章取義的曲解法、欺騙剛入獄的法輪功學員),逐漸引到他們邪悟的認識上。開始在生活方面甚是「關心」,如果十天二十天沒有效果,還不「轉化」,就開始夜裏加班「談心」:由三四個人輪班「熬」,一般要熬到凌晨三四點(監獄六點鐘起床)。實際上是不讓睡覺,施加壓力。
若再不「轉化」,就整夜不讓睡。值班的犯人每十分鐘騷擾一次。限制上廁所,解手限時間。同時,讓犯人找茬,辱罵刁難,無事生非。
主要手段有,罰站,不讓坐凳子,地上潑水,連地上都不讓坐。不准去小賣部買東西,不准洗澡。把毛巾、牙刷、衛生紙偷走不讓用,吹電扇,天冷時不讓穿厚衣服,不讓穿鞋,不准喝水。有些採用無形惡劣手段,現在回想起來都不寒而慄!
再沒有效果就不讓吃飯,理由是:不認罪不能吃犯人的飯。有時兩、三天給一個涼饅頭,有意逼迫法輪功學員絕食。再利用插管灌食的機會摧殘人的身體,摧毀人的意志。
若真不「轉化」,該法輪功學員有可能轉到其他監區進行迫害。若「轉化」,就要寫「悔過書、保證書、認罪書」,同時還要寫思想彙報。然後繼續洗腦進入深化過程。
二、深化過程
深化過程是個換腦的過程。時間兩個月。有邪悟者按照獄警安排的內容對已「轉化」的學員進行洗腦。
深化結束後還要寫揭批材料,並且在九監區進行公開發言。之後下隊進入勞動監區服刑。
河南鄭州監獄九監區利用職務犯、刑事犯以及邪悟和高壓下迷失方向的人,採用軟硬兼施的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編造謊言、製作各類污衊法輪功的光碟、優盤以及所謂的「教育轉化教材」進行洗腦(如陳斌的光碟及書籍、王志剛的光碟等)。獄警用「掙高分減期」來誘騙犯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到現在,鄭州監獄有些人迫害法輪功已十多年了,參與迫害的人員有:
610主任 李喜龍(從99年以來李喜龍、牛小學、李廣興一直是主要迫害者)
610副主任 鮑××(後調離)
九監區大隊長 李喜龍 張友來 尚紅章
九監區副大隊長 牛小學 李廣興
九監區分監區長 李廣興 鄭君偉 劉海全
分監區大組長 段學義(詐騙犯) 李剛(鄭州刑事犯) 李志軍(詐騙犯)
轉化小組組長 朱華軍(邪悟者) 姚國平(邪悟者)
深化小組組長 張雙利(邪悟者) 劉剛(邪悟者) 黃海民(邪悟者) 張友忠(山東刑事犯) 李政道(邪悟者)
善勸參與迫害的警察
據說現在鄭州監獄有不少過去曾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警察清醒過來了。不願意、也不再參與迫害了。也許是看到或預感到了共產黨發動的這場對信仰、對善良民眾的迫害運動最終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當然,這場迫害運動只要不結束,還會有人參與繼續迫害。再壞的事都會有人做的,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和未來打賭。其實人信不信修煉,信不信神佛另當別論。不是人各有志嘛,那為甚麼非要強制改變別人的信仰?監獄所採取的手段又都是見不得人的。欺欺哄哄,耍盡花招,用盡了流氓無恥的手段,與人渣惡犯有何差異,這哪是一個警察幹的事?這哪是政府幹的事?那些「轉化」法輪功的警察說話虛假偽善,時間長了,連人格都扭曲了,還自我感覺良好。實際上稍微用點理智思考,就明白自己幹的是好事還是壞事了。即使是為了職位、為了那份工資也不能失去做人的底線哪!也不能太傷天害理呀!如若用現行法律來衡量,你們也知道很多行為都嚴重觸犯了刑律,有的人已是負罪累累了。這些會不了了之嗎?難說會直接累及到下一代。
那些僥倖「迫害沒有留下證據」,把共產黨當作靠山的人,如果不是太無知,那就是自我安慰。連不太懂法的犯人都對法輪功學員說,「將來我們都是證人。」有個法院的法官對一個要控告警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樣說:「眼前還不到時候,共產黨類似這種運動搞的多了,這場迫害運動一結束,自然會有他們的下場。」
想一想,假如真的有清算那一天,共產黨會為你承擔責任嗎?領導會為你承擔責任嗎?你現在取得的所謂「轉化成績」,甚麼「榮譽稱號」,說不定都將成為你的犯罪證據。
這幾年的形勢可謂翻天覆地,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大批高官相繼落馬,包括政法委書記周永康、610頭子李東生、兩個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和郭伯雄、薄熙來、王立軍,還有蘇榮、令計劃等等,正副國級和省部級的就有100多人,都是跟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老百姓都說,這是善惡有報在兌現哪。
自從2015年《立案登記制》這一新政策出台以來,已經有二十多萬老百姓用真名真姓把江澤民告上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給超過十萬人發了簽收和回執。而且,江澤民在國際上33個國家50多個法庭,已經被起訴和控告了,罪名是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江澤民連自身都難保了,它更保不了下面跟著幹的人了。
你在監獄內工作,希望你也一定要看清形勢,千萬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咱別給中共和江澤民當替罪羊。
其實你知道嗎?法輪功就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現在法輪功已經洪傳全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香港、澳門、台灣都可以自由的修煉,全世界只有中共剝奪人的信仰自由、一直在迫害法輪功。
事實上翻遍中國的《憲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刑法》300條根本都沒有涉及到法輪功。
天安門自焚是江澤民集團為了煽動老百姓對法輪功的仇恨,而找人拍的造假新聞。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早在2001年的時候就把「自焚」定性為國家恐怖主義行為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出於江澤民個人的妒嫉。
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國內互聯網上公開了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總署令,廢除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這幾年,國內有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一千場的無罪辯護,充份證明了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而迫害法輪功卻是違法違憲的。
也許你會說,自己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哪怕違法,出事也有上級扛著呢。但是你知道嗎?二零一六年三月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取消了「因執行上級命令犯錯可不追究警察責任」的條款,明確了「誰執行,誰負責,不能免責」。
而且,《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實在這場迫害中,參與其中的公檢法司、610人員也是受害者。因為中共一向擅長「卸磨殺驢」。中共發動的歷次政治運動都是錯的,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中共要自保的時候,那麼被利用的人就會成為替罪羊。
當年文革結束的時候,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了;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公檢法系統的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
這些年來,法輪功學員冒著被迫害的危險,不顧個人安危,秉著善心,持之以恆的給警察、眾人講清參與迫害的利害關係,讓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他們在看清形勢後,都不再參與迫害,而是選擇將「槍口抬高一釐米」,有的警察還在職權範圍內默默的保護著法輪功學員。
希望你在明白真相以後也能做出正確的選擇。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送上兩句話,權當提醒:
做中華兒女 不做馬列子孫
做人民警察 不做中共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