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馬上到法庫縣檢察院反應此事,經過法庫縣檢察院說和,看守所不得不同意律師會見胡林。下午1點半,律師到法庫縣看守所會見胡林時,接待警察又不讓律師會見了。律師要求見看守所所長,半個小時以後,律師才允許進入所長辦公室,辦公室有3個警察還有2個國保大隊的人。
法庫縣看守所所長張立國故意違反法律,不讓律師會見胡林。律師走出看守所在胡同裏和隨行的人談話時,有一輛無牌照的轎車和另2輛小車分別從面前駛過,躲在3輛車裏的人在對著他們拍照。
胡林,男,品學兼優,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畢業後就職於瀋陽飛機研究所(601所),任工程師。因他工作出色,受到領導、同事的認可,修煉法輪功後,更是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就在胡林的工作、事業蒸蒸日上之際,江澤民利用中共對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發動了一場殘酷的迫害,胡林因堅持真、善、忍,遭中共多次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二零一九年,胡林在法庫縣四家子鄉被綁架,正念闖出看守所後,五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法庫縣看守所。六月十四日,親屬查詢到,胡林被構陷案卷已於六月初送到法庫縣法院。但是,家屬和律師都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庭審的時間、地點。
六月十八日早八點,律師按計劃來到法庫縣法院,要求閱卷,法院工作人員卻說,一會上午九點就開庭了,律師沒能閱卷。非法開庭時,法官以此案「涉密」為由,只允許律師進庭,兩位持身份證的親屬被擋在門外,胡林被十幾個法警抬下警車,抬著進入法庭。律師指出,胡林只是因為發放法輪功真相被抓,根本不是「涉密案件」,以「涉密案件」秘密開庭是違法的。
胡林被法庫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上訴到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瀋陽市中級法院於八月六日下達終審裁定,裁定認為原審審判程序違法,發回法庫縣法院重新審判。
法庫縣法院決定十日內開庭重審,並表示這次會公開開庭,主審法官劉佔新。
胡林被劫持到看守所時被犯人毒打一次,一直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六月初看守所開始對他加重迫害,上拉板酷刑,把他雙手、雙腳用手銬腳鐐銬在鋪板上呈大字型拉直,不能翻身不能動,灌食的管子一直插在胃裏不拔出來。六月初到六月十八日一直被上拉板,有時放開一會兒。六月十八日開庭後兩天,又上拉板到六月二十八日;七月十一日再次上拉板到七月十六日律師會見剛剛放下來。
八月十六日,律師到法庫縣看守所會見胡林,又受到看守所的刁難。
法庫縣公安局電話 024─88503258
周小龍 法庫縣公安局局長
法庫縣看守所電話:02487122019
張立國 法庫縣看守所現任所長 13700044077 15502619408
張國華 教導員
曾詳彤 法庫縣公安局監管大隊隊長
李恆 法庫縣公安局政委
任鳳武 法庫縣公安局監管大隊教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