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庫縣法院決定,十日內開庭重審,並表示這次會公開開庭,主審法官將不再是原審判長馮靜。
胡林,男,品學兼優,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畢業後就職於瀋陽飛機研究所(601所),任工程師。因他工作出色,受到領導、同事的認可,修煉法輪功後,更是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就在胡林的工作、事業蒸蒸日上之際,江澤民利用中共對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發動了一場殘酷的迫害,胡林因堅持真、善、忍,遭中共多次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二零一九年,胡林在法庫縣四家子鄉被綁架,正念闖出看守所後,五月二十三日,胡林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法庫縣看守所。
法庫縣法院違法庭審
六月十四日,親屬查詢到,胡林被構陷案卷已於六月初送到法庫縣法院。但是,家屬和律師都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庭審的時間、地點。六月十八日早八點,律師按計劃來到法庫縣法院,要求閱卷,法院工作人員卻說,一會上午九點就開庭了,律師沒能閱卷。
非法開庭時,法官以此案「涉密」為由,只允許律師進庭,兩位持身份證的親屬被擋在門外,胡林被十幾個法警抬下警車,抬著進入法庭。
庭審前,律師問法官,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官說,當事人不告訴他們家屬的信息,無法通知(事實上,家屬多次與看守所、派出所主動聯繫)。
律師指出,胡林只是因為發放法輪功真相被抓,根本不是「涉密案件」,以「涉密案件」秘密開庭是違法的。
胡林當庭揭露,在法庫縣看守所,他被「上拉板」(可能是類似於「抻床」的一種定位刑具)迫害,剛說幾個字,就被法官打斷。公訴人建議誣陷刑期是兩年到兩年半。
下午,律師來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看守所仍然不許接見。律師會見當事人是法律允許的,看守所一直違法阻撓,親屬懷疑看守所可能對胡林迫害,害怕迫害真相曝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年中,胡林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簡述,請見《一名航空工程師在中共暴政下的悲慘遭遇》。
以下法官職務有變動
部門 姓名 手機號
院領導 王文革 13840087000
王樹新 15142505077
郭松岩 13940580200
王文閣 13609899287
金健男 13909883364
楊春玉 13940505965
鄭喜東 13591642727
尹萬豐 13940383557
業務庭
刑庭 劉瑋 13840072533
楊軒昂 13709818082
姜昕 13889891086
李秋爽 18640166108
孫凱 13898161029
王潔 15802450695
毛玉娜 13889159278
孫海 13998370044
行政庭 馮靜 13940104869
審監庭 劉佔新 13940366677
民一庭 周錚 13504973497
安鴻雁 13840504000
李相儒 13689887994
丁 一 15998809551
李博 13940123371
李大偉 15998156119
民二庭 韓子孚 13604053059
田秀珍 13234011715
李春宇 13889363693
王東明 13904014280
季豔飛 13940100628
徐智 13840040177
邵東方 13591645106
民三庭 馬成林 13990103877
趙玉春 13840148604
張天宇 13940580842
丁 麗 15942322052
左小騰 15242010990
鄭順 1394016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