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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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昨天晚上我們學法,當同修讀到《轉法輪》中「失與得」時說: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個老同修到一個活動地點免費領個贈品,連續跑了三天。第一天去,活動方贈品發完了沒領著;第二天去,發贈品的人沒在家又沒領著;第三天,老同修直接找到一個得法時間不長的同修領著去找人把贈品領來(這個同修認識發贈品的人)。我聽了後不假思索的說了句:怎麼能這樣?接著我們繼續學法。

學法結束後,同修說:這幾天她也經常碰到發贈品單的,但都沒要,師父在法中都講了不失不得的法,我們修煉人不能去佔人家的便宜,得那些不該得的東西。一天,她家老頭也有一張免費領飲水機的單要去領,她勸老頭說:你覺的你沒花錢,可搞活動的人花錢了,咱不去佔人家這個便宜。當時聽了同修的話,只是感覺同修在看淡利益這方面修的真好。也沒想自己有甚麼不對的地方,還問她:你沒和那個老同修切磋一下。她說:我和她交流了師父在法中講的不失不得的法理,並給她指出了是不是對物質利益太執著了,但老同修好像沒聽進出。我帶有指責的口氣說:真是的,為了這點贈品連常人走後門的方法都用上了。

晚上午夜發正念的手機鈴聲響了,我坐起來腦子裏出現了「差距」兩個字,當時也沒多想,發完正念,這個「差距」又出來了,開始我想是這幾天又有了安逸心,午夜發正念堅持的不好,可能師尊在點我。這時大腦出現了一個清晰的鏡頭,我瞬間睡意全無。

正月十二日晚飯後,我準備洗刷碗筷,想把丈夫上午免費領來的一個小花碗帶個湯勺一塊清洗,這時發現小花碗真漂亮,嘴裏說:要知道是領個小花碗我也去領,心裏有點後悔(是路過那兒,有人在發小單可以免費領取,當時覺的煉功人不應該貪小便宜,就沒要)。我把盛碗碟的盆放在一個吃飯的桌子上邊,在我轉身的瞬間,盆「噹當」一聲翻在地上全砸碎了(裏面有兩個買東西贈的盤子、有小花碗、湯勺、還有家用的湯碗等)。一下子打碎這麼多餐具,我有點傻眼了。丈夫聽到聲音過來幫我收拾,說:再漂亮有甚麼用,打碎了吧?我還附和了句:看來不是我的東西真不應該要。不過我也在納悶:那個盆怎麼會掉地上呢?知道肯定是我錯了,可是錯在哪也沒去細想。

今晚同修說出這個事,這不是師父在用同修的嘴點我嗎?師尊說:「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在常人的環境中修煉自己,魔煉自己,逐漸的把執著心、各種慾望去掉。」「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1]從師尊的法中我悟到:那個三次去領贈品的同修是我的一面鏡子:我打碎的兩個盤子是年前我去超市買熟食,賣方規定買三袋贈一個盤,我買了五袋,硬要了兩個盤;看著小花碗漂亮,動心了,後悔自己沒去領。這哪是修煉人的行為啊?

另外,說這事的同修也是我的一面鏡子。同修在利益面前能把它看淡,還能說服家人不貪便宜,守住道德。我和這位同修的行為相比有多大的差距。在大的關難面前能按師尊的法嚴格要求自己正念面對,可是在一點點小的利益面前就完全放鬆了自己的修煉行為,這其實是自己實修的不紮實造成的,同時也暴露出自己長期以來在邪黨文化中養成的沒有完全修掉的那種清高和指責別人的心。看到同修的不足,不是找自己,而是先指責同修。善意的幫助同修是應該的,其實有師父有大法,相信同修也會在修煉中認識到自己的執著修掉它。

現在我真正認識到一思一念嚴格要求自己,真正在大法中修煉,才能把所有的人心雜念修掉,才能在法中真正歸正自己。

修煉二十多年了,師尊的法每天都在讀、背,可是在實修當中,在日常生活中,在一點點利益面前都會讓我栽跟頭,真是汗顏。我明白了那些餐具為甚麼都打碎了,是師尊在點悟我,在看護我。是我的悟性太差了。寫到這我的眼淚都流出來了。

感恩師尊對弟子的保護!感恩師尊給我們留下集體學法的環境!感謝同修用自己的修行促進了我!讓我們共同精進提高,繼續做好三件事。報師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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