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利益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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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七日】說起來我也是得法多年的老大法弟子了,在這十幾年的修煉中,也磕磕絆絆的走過來了,讓師父為我操了不少心,現在我把修煉過程中的體會寫出來,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這事說起來是前幾年的事了,那時我的各種常人心很重,我就說說我們家庭中對房產的分配問題。我丈夫姐弟五個,三個姐姐一個哥哥,在分房產中與哥哥起了爭議(三個姐姐不在其中)。在拆遷前我們家的房產是這樣分的:我的公公婆婆二人住一個院子,我們弟兄倆個一家一院。在分家時公公婆婆說:「我們住這院子,東、西屋是哥哥的,北屋是你們弟兄倆個的。」我們都同意。可是在拆遷後,哥哥、公公、婆婆都不承認北屋有我們的份了。因為公公婆婆重男輕女,哥哥家有兩個男孩,我們家有兩個女孩,所以公婆也維護著哥哥那邊,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

因為這事我們一家人鬧得非常不愉快,因為丈夫不是修煉人,為這事很生氣。我的妒嫉心、怨恨心、利益心、爭鬥心、心裏不平衡的心、不願吃虧的心等等一切不好的心也都冒了出來。我想公公、婆婆怎麼能這樣不主持公道呢?是我們的東西就應該給我們,為甚麼都給了哥哥一家呢?當時也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完全用常人的思維想問題,越想越生氣,每天都被這種強烈的執著心牽絆著無法自拔。

因為這事學法不入心,煉功也煉不下去。我想這是一個修煉人的狀態嗎?把人世間的事看的那麼重,怎麼能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呢?

師父說:「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修煉人 自找過 各種人心去的多 大關小關別想落 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2]。

我就反覆背師父的法,在這些法中,我懂得了作為一個修煉人怎樣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我想自己碰到的事一定有自己要去的心,要提高的地方。不要執著誰對誰錯,不要執著事情的本身,修煉人就找自己,千萬不要滑過去,更不能掩蓋。我就耐心的對丈夫說:「我們不要和哥哥爭了,是我們的不丟,不是我們的也爭不來,隨其自然吧。」丈夫聽了非常憤怒的說:「你傻呀,他們給你灌了甚麼迷魂湯,為甚麼幫著別人說話,自己的東西不知道要,這是我們應得的,為甚麼讓著他?我不是爭東西,是爭的一口氣!」我勸他說:「可能這些東西不是我們的,就隨其自然吧,我們要高姿態,不要跟他們一般見識,不要和他們生氣了,不值得,錢多錢少都無所謂,生帶不來死帶不去的,身體健康就好。」丈夫聽了我的話火氣也不那麼大了,也沒那麼強烈的爭鬥心了,對錢財看得也不那麼重了,對公公婆婆的怨恨心也沒有了,還像從前那樣對二老照顧的無微不至。

到現在每當提起房產之事,婆婆就慚愧的說:我知道在房產問題上你們家吃虧了。我便說:甚麼吃虧不吃虧的,一家人和睦就好,我是學大法的,是偉大的師父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要不學大法在這個問題上我是不會這樣對待的。

我要聽師父的話做一個好人,事事處處要為別人著想,要把一切不好的心從根上挖出來去掉,「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3]。牢記修煉路上沒有偶然的事情,萬事皆有因緣,從一思一念、一言一行認真找自己,徹底去人心。這不但是修自己,也是在維護大法,維護修煉,因我是大法的一粒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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