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基風波
93年因城市擴路,將我家院子拆掉了,賠償了一塊165平米的屋基,地段很好,我看了很滿意。當時我的工資只有120元,而丈夫頭一年已經下崗,孩子剛剛上初中。家裏的所有開支就我那120元,入不敷出,連孩子的學費都是借的。家庭經濟拮据,我心裏就指望,若能賣掉那塊地基,一家人以後的生活就有了著落。
就在我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指望翻個身的時候,丈夫的兩個妹妹盯上了那塊屋基。而丈夫也沒有和我商量,就擅自答應了她們。知道了這件事後我不幹。兩個妹妹已經出嫁,一個是在農村,一個是在外地,婆家條件都不是很好,如果她們要了地基,可能就是無償的白送,而我們正處在困難時期,我渴望走出困境。但是丈夫很要面子,不願在他妹妹面前失信,不顧我的感受,硬是同意將165平米給了她們,沒收一分錢。從此我的心裏像是被塞了塊石頭,堵得慌,同時怨恨丈夫也恨他妹妹。幾年後由於變故,大妹妹因病去世,二妹獨得了那塊地基,我心裏更是憤憤不平。
多年後,由於我一直扳著,地基的歸屬問題未解決,二妹家沒建房,地基還空著。當時有個人看到那塊地基後,說他願意花20萬元買下它。我的心又動了,覺的我們太虧,那個利益之心翻騰的利害。加上二妹連一句感恩的話都沒有,我更是看不慣她。我數落丈夫,你以為做了大好事,可人家怎麼不領你情?丈夫說,虧你還是個修煉人,都這麼多年了,還放不下。是真的,我那個心結很大,感到很痛苦。學法小組同修對我說,你越想,那個物質就越被加強;你把心一放,橫下心放,你看會怎麼樣?就是常人中的那點事,算甚麼?是啊!自己修煉多年了,其他的方面做的還說得過去,唯獨這件事難以釋懷。
一次在學法點學法,當我讀到:「所以我們講隨其自然,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1]我的情緒很激動、很複雜,淚流滿面、聲音哽咽,讀不下去了。我去到衛生間,關上門,我放聲的哭,讓淚水盡情的流,我恨自己對不起師父!師父為度我們吃了那麼多的苦,遭了那麼多的難,而我這麼點小事還放不下,讓師父操心!我這不是白修嗎?冷靜下來之後,我心裏對師父說,師父!我要放下,我一定要過好這一關,從今後我要真修、實修,請師父放心!頓時,堵在心裏的那塊石頭終於落地,心結打開!
從此後看見二妹,我臉上有笑容了,當有人提起地基的事,我也不動心,覺的與我沒有關係。幾年前,她家建房拉磚,一汽車幾千塊磚我和他們一起卸下,大冬天汗出的只穿一件棉毛衫,鄰居都說:你這樣的嫂子真少見!二妹夫讓我幫他買地磚、挑窗簾,我都跑前跑後的沒有怨言。房子竣工那天,39度的高溫,我在廚房給她炒了十幾樣菜,招待四桌客人,完了還幫她收拾刷碗。那天我很熱很累,但心裏很高興,因為親戚朋友們都看見了:我這個煉法輪功的嫂子做得真好!另外,二妹的房子給了小妹一間,在外省的小妹回家也不用愁了,事情解決的較圓滿。
二、門店租金分了四等分
擴街後,1995年我和丈夫借錢將臨街的老平房拆建,84平米的佔地面積,做三層,一樓門店出租。由於是新建的一條街,比較冷清,頭幾年房子不好租,後幾年雖說租出去了租金也不多,一間只幾百元。到2010年時也就一千元,2017年時增長到八千元,三間門店共收入兩萬四千元。也就是說,我建房時借債還了十年,而房租收益甚微,這麼些年我沒有積蓄,加上2013年兒子要結婚,房子裝修借了錢還差一萬元沒還清。這時丈夫的姪子突然提出門店租金他有份,這件事情讓我感到有些始料不及,心裏難受。丈夫看姪子幾年不好好做事,就呆在家裏玩遊戲,沒錢花了就打我們的主意,他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我夫家有兄弟姐妹七人,三個弟弟、三個妹妹,他老大。公婆都是城鎮菜農,婆婆還中風偏癱,家裏屬於大缺糧戶。我嫁過去時,二弟當兵剛復員未工作,三個弟妹在上學,一對雙胞胎弟妹才12歲,日子過的很苦寒。我在娘家也是老大,很嬌慣,挑食、吃飯時還邊看小說。可是自從結婚後,我從骨子裏改變自己,幫助丈夫撐家。全家13口人,我主動的做家務,下班就直接到廚房做飯。鄰居都說老王家真有福,遇上這麼好的兒媳婦。直到公婆去世,十幾年時間我沒有和他們有過爭吵。後來他大弟和大妹都患上了肝硬化腹水(家族病),每年要住醫院,我們主動幫助借錢醫治,主動到醫院照顧,一直到他們先後病逝。二弟去世後,他唯一的兒子才九歲,我們幫助弟媳照顧他、教育他、輔導他寫作業。三弟上大學四年,我和丈夫每個月都給他匯錢,一直到他讀研究生二年級。小弟妹也是我們幫著照顧,直到後來小弟工作、小妹出嫁。可以說,為這個家我付出了,盡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所有的親戚朋友鄰居都有目共睹,說我是老王家的功臣。
後來兩個弟弟都在外省工作,妹妹都出嫁了。大姪子還小,加之二弟在世時他們家已經蓋了房,我們就順理成章的將家裏老房子改建。可是現在大姪子要門店,我確實覺的自己太委屈:說是兄弟四人,做房子時沒一人在家幫襯,建房時只有一千五百元錢開工,還是借的。丈夫每天面臨勞累、著急的處境,他身體差,總是消瘦(當時不知道他肝臟也不好),建房時他吃了很多苦。那時紅磚很緊張,有時拖磚的車子在半路上就被人攔截而去。因此有段時間內,我每天起大早去離家十里路的磚廠要磚,我騎著自行車跟著拖拉機,將磚送到家,再騎自行車去九公里以外的公司上班,十分辛苦。而且當年我們的房子邊建邊借錢,個中辛苦只有我們自己知道。
現在我們的日子剛剛要出頭,便來了麻煩。我又一次面臨考驗,怎麼辦?我很糾結。不理他?事情擺在面前不容迴避;理他?我們面臨的不是他大姪子一家,丈夫有三個弟弟。若是處理不好以後還會面臨問題。
在修煉路上,我又遭遇瓶頸。學法。我靜心學法,我相信自己只要在法中修,就能處理好此事。在利益面前,我一定要擺正自己。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丈夫心裏還擰著勁。一天我問他:你怎麼想的?他說還沒有想好,問我該怎麼辦。我回答:分!丈夫不解的看著我問:分?怎麼分?我答:做四股分。他問:四股分我們怎麼拿?我說四股均分。丈夫不吭聲。我說,我想通了,自己是個修煉人,是有境界的,姪子既然提出了此事,那也不是偶然的,從法中我們知道,人都是有因果關係的,也許是前生前世我們欠他的,今生必須償還,如果是這樣,我們吃虧再大也要還他。再說你原來身體有病,以為自己活不過六十歲,因為支持我修煉,認同大法你得福報,六十五歲了還身體健康的活著,這比甚麼都強,看開些。還有,在人的這層理,你的其他兩個弟弟也都有孩子,誰拿誰不拿的,以後會有矛盾,乾脆我們一步到位,全解決了,心裏就輕鬆了,丈夫同意我的意見。
經過我們倆商量,房屋租金四股均分,他們三家拿20年租金後,所有產權再歸我們。可是大姪子不同意,他非要拿30年,我們答應了他,兩個弟弟也沒有異議。就這樣事情解決了,皆大歡喜。知情人都說我們虧大了,可我心裏知道「不失不得」的理。困擾我多時的事情,一下子解決掉了,我心裏舒坦。我真正的體悟到師父說的「但是真正的提高是放棄,而不是得到。」[2]
修煉二十多年了,我從一個滿身病業、滿腦子執著的人,成為身體健康、渾身是勁,逐步修掉世間執著,懂得放棄的修煉者,這都是師父對弟子的無量慈悲。謝謝師尊!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